焦作一女子返还彩礼25万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07 05:11 2

摘要:原告小亮(化名)与被告小芳(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小亮向小芳支付了彩礼、买房补偿款、黄金首饰及各类礼金共计30余万元。之后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四个多月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芳返回娘家生活。小亮认为双

6月3日,武陟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家事法官和调解员的温情调解下,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款25万元,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原告小亮(化名)与被告小芳(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为缔结婚姻,小亮向小芳支付了彩礼、买房补偿款、黄金首饰及各类礼金共计30余万元。之后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四个多月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小芳返回娘家生活。小亮认为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芳返还彩礼。

该院受理案件后,家事法官高金旺指导家事调解员王春平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展开调解工作。首先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仔细倾听各自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用途等情况,向双方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二人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芳一次性返还彩礼25万元,小亮则归还小芳的电动汽车及个人物品。

协议达成当日,小芳将25万元彩礼款返还给小亮,小亮也主动归还了小芳的财物。此案通过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方式,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充分彰显了武陟县法院在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中的司法温情和智慧,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生活圈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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