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判决 | 从亚马逊反假冒刑事判决看跨境电商领域打击售假的新进展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06 13:57 2

摘要: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渠道。中国借助制造业的优势,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假货商品也利用这一渠道流向全球各地,成为跨境电商经营秩序和消费者保护新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渠道。中国借助制造业的优势,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持续增长。与此同时,假货商品也利用这一渠道流向全球各地,成为跨境电商经营秩序和消费者保护新的挑战。

2025年4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打击跨境电商售假的最新刑事案件[1]。被告人赵某和毛某在亚马逊商城海外站点注册多家店铺,自国内某批发网站采购假冒潘多拉品牌的饰品,通过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海外店铺所对应的仓库,在亚马逊商城对外销售。亚马逊发现假货情况后,联合潘多拉品牌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持续近三年的调查取证及审查起诉工作,成功将嫌疑人绳之以法。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认为,2016年10月至2022年10月间,被告人赵某、毛某在亚马逊商城对外销售假冒潘多拉公司注册的文字及图形商标的饰品,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赵某、毛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犯赵某被判处三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是跨境电商联合品牌方打击跨境售假典型案例,是亚马逊全球打假团队(Counterfeit Crimes Unit)在国内的成功案例之一。根据《亚马逊2024年品牌保护报告》[2],2024年亚马逊在中国支持配合执法部门成功开展60余次行动,涉案人员上百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悉,亚马逊中国打假团队自2021年成立以来,配合执法机关开展超过150次突击行动,重点打击恶意破坏商城营销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售假卖家及其供销网络,支持对制售假者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广东、上海、福建等多地法院基于亚马逊提供的境外店铺销售数据等证据作出刑事判决,追究跨境售假卖家的刑事责任。

跨境电商领域的售假案件与国内同类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销售行为和售假结果发生在国外,销售数据的证据也主要来源于国外电商。但跨境因素并非售假的挡箭牌,中国对跨境销售的犯罪行为依然具有管辖权。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均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跨境电商假冒商标案件的嫌疑人较多为中国公民,在国内采购假货通过跨境物流运送至国外仓库,在国外实现销售。虽然销售的结果发生在境外,但嫌疑人是在国内运营跨境电商的店铺,假货从国内的跨境运输是为犯罪行为做准备,构成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仍然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权益。因此无论从属地管辖还是属人管辖的角度,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跨境售假案件均具有管辖权。

从亚马逊发布的典型案例和生效判决来看,跨境电商在刑事侦察阶段所提供的侵权人跨境销售数据,是此类案件的最主要证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随案移送有关材料来源、提供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情况的说明。经人民法院审查,相关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相关案件中,跨境电商向执法部门提供售假店铺的境外销售数据,结合被告人的供述以及其银行账户的往来情况,成为法院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

一系列跨境电商打击假冒的刑事判决表明,跨境电商不是假冒商品销售的法外之地。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利用其平台优势锁定犯罪证据,配合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实施严厉打击,体现了跨境电商对于线上售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我国打击跨境售假和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不断加强,必将向实现假冒商品清零的目标迈进,为合法经营的跨境电商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出海贸易环境。

编辑:Sharon


来源:知产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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