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融合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功能。全区法院坚持抓实抓细司法案例工作,自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以来,全区法院共有超过1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人民法院案例库具有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助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融合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功能。全区法院坚持抓实抓细司法案例工作,自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以来,全区法院共有超过1万件案件在裁判过程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法官普遍反映案例库已成为工作的“好帮手”,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工作成效已逐步显现。
自治区高院全面梳理辖区内入库案例参考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发布一批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用过程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它们有的以调解促和解,高效解决类案纠纷;有的以息诉化矛盾,促成当事人撤回起诉、上诉;有的以学习提理念,做到高质效办案。应用案例库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引导全区法院广大法官和办案人员切实提升问题意识、案例意识,充分参考运用入库案例,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尽最大努力消除“同案不同判”,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杨某等诉某村委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系列纠纷案
——运用案例前置调解,成功调处10起涉外嫁女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
案例主要编写人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郝蓉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张静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一庭书记员 刘树娇
裁判过程及结果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审理涉外嫁女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系列案件时,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检索到与系列案件高度一致的“外嫁女孙某诉居委会侵害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入库编号为2023-07-2-044-001),从正反向两方面对其中的裁判要旨、司法理念进行参考与应用,决定办理思路从“裁判后案例附引”转变为“调解前案例前置”。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积极联合当地镇政府、调解组织多方开展调解工作,面对面精准解读入库案例裁判文书,并结合已执行到位案例,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体的利益权衡,运用类案形成的“裁判预期标尺”,引导当事人理性预判诉讼结果,最终成功调解10起涉外嫁女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首案既是试验田,更是风向标。承办法官通过深度梳理系列案件案情,当即选取首案重点突破,打造示范性调解样本。一方面以首案确立调解基准。面对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类案的复杂性与同质性,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释法明理、面对面定分止争,分别与外嫁女一对一进行恳谈,最终确定以外嫁女杨某为首案突破点,梳理出“从村民自治合法性审查切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高频争议化解路径,最终促成首案当事人达成“集体决议补偿款+保障后续权益渠道畅通”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以示范效应推动类案调解。将首案调解思路与其他案件承办法官积极沟通,达成“同案同调”的化解共识,并向正在审理的其他类案当事人释明法律预期,最终力促10起案件全部达成调解,真正实现“首案定标、类案止争”的法治效能。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参与社会治理的双重职责。本案作为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创新性地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范例,对于依法保障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以及平衡村民自治与法律规制具有显著的示范意义,其典型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创新案例应用机制,构建权益保障新路径。突破传统“裁判后案例附引”的参考模式,首创“调解前案例前置”的能动司法路径。 一是案例应用向矛盾源头前移。承办法官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开展精准类案检索,系统梳理“外嫁女权益保护”类案的裁判规则与司法理念,提炼形成“村民自治合法性审查+妇女权益平等保护”的复合型解纷思路。 二是可视化释法明理强化权益认知。通过呈现同地区类案裁判规则与执行结果,将原本复杂的法律论证转化为可感可知的权益保护形式,有力地推动了10 起案件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化解共识。
(二)以司法智治为纽带,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在本案中,承办法官积极借助人民法院案例库这一强大的数据平台,深入挖掘其中与案件高度一致的参考案例,对这些案例的裁判要旨和司法理念进行细致参考与创新应用。依托案例库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还增强了基层治理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充分激活了基层治理的新动能,为类似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和新思路,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了司法智慧。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