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还是“造孽”!女子祈福放生2.5万斤鲇鱼!被判5.8万元!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6-04 16:21 1

摘要:这得干了多少亏心事,才要放生这么,大量的鱼啊?该说不说,还真是得好好查查,涉事当事人有没有犯罪记录!外地买来2.5万斤鱼放生达到“祈福”的目的,可是因为是热带鱼,放生后大量死亡变"造孽",这却是对盲目放生最大的讽刺!

女子为‬祈福放生2.5万斤外来鲇鱼,

被判赔偿5.8万!

渔政部门历时10天打捞出死亡鲇鱼20208斤!

执法记录仪画面

据时速新闻消息称:

2020年12月,徐某为了给家人和朋友祈福。

从刘某处购买了9万多元的鲇鱼,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来到江苏省常州市的钱资湖放生。

被相关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众阻止并报警后,徐某偷偷转至常州长荡湖继续放生。共放生了2.5万斤鲇鱼。

由于这些鲇鱼属于热带鱼类。

不耐低温,随后大量死亡。

渔政部门发现后及时上报,渔政监督大队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历时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鲇鱼20208斤。

案发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某、刘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徐某。

刘某连带承担渔业资源直接损失。

服务功能损失、事务性费用及惩罚性赔偿共计5.8万元。

一个网友热评说:

这得干了多少亏心事,才要放生这么,大量的鱼啊?该说不说,还真是得好好查查,涉事当事人有没有犯罪记录!外地买来2.5万斤鱼放生达到“祈福”的目的,可是因为是热带鱼,放生后大量死亡变"造孽",这却是对盲目放生最大的讽刺!

近日,江苏常州一女子徐某因放生2.5万斤外来鲇鱼被判赔偿5.8万元的新闻引发热议。这场以"祈福"为名的闹剧,最终以鲇鱼大规模死亡、生态受损、法律追责收场,暴露出盲目放生的巨大危害。事件背后,既有对传统放生文化的误读,也有外来物种管理的漏洞,更折射出部分公众生态意识的缺失。

从"积德"到"违法"的荒诞转折,

2020年12月,徐某花费9万余元从刘某处购买鲇鱼,未经申报便在钱资湖放生,被阻止后转至长荡湖偷偷投放2.5万斤。这些热带鲇鱼因无法适应低温环境大量死亡,渔政部门耗时10天打捞出2万余斤死鱼。经鉴定,涉事鲇鱼为外来物种,放生行为直接导致渔业资源损失,最终徐某和刘某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承担5.8万元赔偿。

外来物种放生的连锁灾难

生态破坏的即时性,
鲇鱼死亡后腐烂会消耗水体氧气,导致其他水生生物窒息,引发局部生态崩溃。若存活,则可能因缺乏天敌泛滥成灾,挤压本土鱼类的生存空间。类似案例屡见不鲜,如广西清道夫鱼入侵、美国亚洲鲤鱼泛滥等。

长期治理成本难以估量
外来物种一旦建立种群,清除难度极大。此次事件中,未打捞的约5000斤鲇鱼可能潜伏湖底,若来年繁殖,治理费用或将远超5.8万元赔偿。我国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超2000亿元,放生者的一次"善举",往往需要全社会埋单。

尽管《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均禁止随意放生外来物种,但基层执法常面临发现难、取证难问题。此次若非群众举报和鲇鱼大量死亡,违规放生可能悄无声息。监管部门需加强重点水域监控,建立放生申报追溯制度。

网友调侃"干了多少亏心事才放生这么多鱼",虽带戏谑,却直指问题核心:部分人将放生视为"赎罪券",追求数量而非实效。徐某一次性放生2.5万斤,更像是一场表演式的自我安慰,与佛教"慈悲为本"的放生初衷背道而驰。

刘某作为鱼贩,明知徐某购鱼用于放生却未劝阻,反而提供运输便利,暴露出"放生经济"的畸形利益链。部分地区已形成"捕捉—贩卖—放生—再捕捉"的循环,本质上是利用信仰牟利。

放生者常忽视物种习性、生态承载力等科学常识。热带鲇鱼在冬季放生无异于"送死",此类行为与其说是积德,不如说是对生命的另一种残忍。

强化法律惩戒与生态赔偿
本案5.8万元赔偿虽具警示意义,但相比潜在生态损失仍显不足。可参考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生态修复费用"计算标准,提高违法成本。推动"科学放生"替代传统模式
宗教团体与环保部门可合作制定《科学放生指南》,提倡以种植树木、清理垃圾等替代性公益行为。北京等地已试点"云放生"平台,通过虚拟放生满足信仰需求。

鼓励群众举报违规放生,对有效线索给予奖励。同时通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外来物种危害,如央视《外来生物入侵》专题片的传播效果显著。

徐某的案例绝非孤例,从泰山松鼠放生致死到深圳湾海域被放生海龟饿死,类似愚蠢的放生闹剧反复上演。真正的福报不在于形式主义的放生数量,而在于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遵守。唯有将生态意识融入信仰实践,才能让"祈福"不再沦为"造孽"。

来源:渣叔2024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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