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展女童裸露着装?知情人爆料,主办方回应:已要求家长换装!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4 09:32 2

摘要:广东中山,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某动漫展上,两名衣着暴露的女童在进行直播拍摄,引起现场观众围观和网络热议。主办方紧急叫停,并且回应:已要求家长换装!不少网友吵翻了天。有人说这是“文化侵蚀”,有人觉得家长失职。

广东中山,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某动漫展上,两名衣着暴露的女童在进行直播拍摄,引起现场观众围观和网络热议。主办方紧急叫停,并且回应:已要求家长换装!不少网友吵翻了天。有人说这是“文化侵蚀”,有人觉得家长失职。

据网传照片显示,在漫展现场一处简易摄影区,两名女童身着紧身连体服,搭配半截丝袜,造型引发争议。

对此,活动主办方回应,6月1日当天确实有两名儿童着装较为暴露出现在公共区域,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发现后立即介入处理,确认是一名摄影工作室与孩子监护人共同参与的活动!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和摄影方,要求立即为儿童更换普通服装,并告知"活动是公众场合,过度暴露且有不良导向的内容将不被允许"。

同时,对于网络流传的"付费直播"说法,现场有工作室设置的二维码,有游客和摄影师参与拍照互动,但未证实是否存在商业直播行为。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10后的孩子玩的很花,不要觉得初中生很单纯,甚至有的小学生已经很懂了,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不少网友强调:这就是文化侵蚀,跟毒教材一个性质!现在的这些漫展,除了裸露和色情还有什么玩意啊,建议文化部分严查

不少热心网友留言:女儿也喜欢动漫,也喜欢参加漫展。不允许她穿暴露的COS服。可以穿一些周边的。并且是通过家长筛选才行。这点家长得把关!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未成年人的“保护罩”在哪里?家长很有可能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首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父母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如果服装设计明显带有成人化、性暗示元素,可能对儿童心理产生不良影响,家长放任这种行为就属于监护失职。

因此,本事件中,先给出一个核心结论:家长允许孩子穿暴露服装参与拍摄,可能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10条明确: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拍摄、制作含有性暗示、暴力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没说“暴露”的具体标准,但禁止利用未成年人拍摄含有性暗示、暴力或诱导不良行为的内容。

本事件中,如果家长和摄影师让孩子穿紧身连体服配半截丝袜,在公共场合摆拍并传播,很可能触碰到这条红线!

家长该怎么样监护职责?怎么平衡爱好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家长该怎么做:

第一步,参与拍摄前审核服装设计,拒绝成人化装扮;

第二步,要求摄影师签署协议,明确禁止传播敏感影像;

第三步,发现异常立即叫停,必要时向文化部门举报。

第二,主办方的“安全锁”够不够牢?漫展主办方紧急叫停值得点赞,但事前审核存在漏洞!

首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演出内容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同时,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

这次事件中,主办方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干预,符合法律要求。但争议服装能通过前期审核进入现场,说明管理流程有缺陷。

本事件中,有几个关键细节需要进一步核实:摄影工作室在展区设置二维码收费互动,可能涉及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

同时,若存在付费直播,还可能违反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营销规定,也要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接下来,对于主办方改进方案:制定明确的服装审核标准(如禁止露腰、露背、过度紧身);

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拍摄活动实行“双人审核制”;设置投诉快速响应通道,现场安排巡查人员。

第三,网络传播的“隐形炸弹”怎么拆?即使现场叫停,若影像被上传网络,家长和摄影师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监护人明确同意,不得使用未成年人肖像!

同时,根据《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本事件中,如果摄影工作室将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或网友私自传播带女童画面的视频,家长有权要求删除并索赔。

更危险的情况:若影像被二次加工成色情内容,传播者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还要吃牢饭,最高判刑2年!

普通人防坑指南:

第一步,参加漫展避开非正规摄影摊点;

第二步,发现异常拍摄立即向主办方举报;

第三步,自家孩子影像被侵权,保存截图、录屏证据,通过“12390”网络举报热线维权。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律是底线,不是天花板。

保护孩子不止靠条文,更需要家长多长个心眼——别让“爱美”变成“害娃”!

对此,您怎么看?

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来源:何律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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