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转瞬即逝的灿烂烟花》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6-03 16:00 2

摘要:6岁时,他就已经能作诗写文章了。9岁时,他读完了大儒颜师古注解的《汉书》。他认为书里面有不少错误,便写了一部10卷本的《汉书注指瑕》。

王勃的童年,闪耀到让人感觉它是捏造出来的。

6岁时,他就已经能作诗写文章了。9岁时,他读完了大儒颜师古注解的《汉书》。他认为书里面有不少错误,便写了一部10卷本的《汉书注指瑕》。

很快,王勃因为几篇出彩的文章和出众的名声,被逐层推荐,进入了唐高宗的视线。唐高宗召见王勃,当面询问考察,王勃引经据典,侃侃而谈,唐高宗惊为天人。

很快,王勃就通过了科举考试,虽然考的是幽素科——这是由皇帝直接设立的一类特殊的科举考试,专找遗漏人才,注重对其综合能力和德行的考察。

在唐高宗的授意下,王勃成为进士。进士及第,授朝散郎,官拜七品,主要职责就是作为皇帝的侍从,陪在皇帝身边。

那一年,王勃才16岁。

王勃的人生转折,是从他被招入沛王府开始的。

沛王李贤,是唐高宗的第六个儿子,他的母亲是武则天。李贤只比王勃小5岁左右,非常仰慕王勃的才华,就把他请入府中担任修撰。

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和大好的机会,王勃自然也是很高兴和珍惜的。但恰恰就是因为进了沛王府,王勃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大挫折。

变故,来源于一场斗鸡比赛。

那场斗鸡,一方是沛王李贤,另一方是英王李显,他们两个都是唐高宗和武则天的儿子。斗鸡比赛,可以说是皇子之间的一次休闲嬉戏活动。

王勃为这场斗鸡专门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檄英王鸡》——就是一篇讨伐英王那只斗鸡的战斗檄文,为沛王的鸡加油呐喊。

这篇文章在史料中只留下了题目。明末清初的文人褚人获曾著有《坚瓠集》,其中有一篇《斗鸡檄》,有后人以为这是王勃的那篇《檄英王鸡》。文章是这样写的:

“秦关早唱,庆公子之安全;齐境长鸣,羡群黎之生聚……两雄不堪并立,一息何敢自安……”

唐朝斗鸡

无论这篇文章是否出自王勃之手,为斗鸡写一篇檄文,都肯定是戏谑之作。

这篇戏谑炫技之文,却传到了唐高宗的手里,唐高宗龙颜震怒。

与当初赏识王勃,高呼“我大唐奇才”不同,唐高宗这次给出的评价是:“是且交构!”

“交构”,作互相构陷、攻击之意解。很显然,唐高宗认为,王勃写这篇文章,就是在挑拨两位皇子之间的关系,引发怨恨和争斗。

唐高宗对任何可能引起“继承人之战”的挑拨,都相当敏感,哪怕明知这是无心之举、戏谑之作。而年少轻狂的王勃,正好撞到了枪口上。

对王勃的处罚很简单,却也很残酷:逐出沛王府,任其自谋生路。

离开沛王府的王勃,在长安城也待不下去了。

好在他有一个最大的资本:年轻。而且是年纪轻轻,就已经名动天下。

在沛王府担任修撰期间,王勃就已经完成了让自己名垂青史的作品——《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尤其是那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如今,却成了王勃写给自己的勉励之言——他要去四川游历了。

在游历散心之后,王勃还是想要回去当官。

咸亨二年(671年)的深秋,王勃从四川动身返回长安,希望再次参加科举考试,获得晋升的途径。但当时他的一个朋友在虢州(今河南灵宝市)当官,告诉他虢州的药产很丰富,问他有没有兴趣过去。

这件事颇对王勃的胃口。王勃在9岁写完《汉书注指瑕》之后,转而去跟长安的名医曹元学习医术——他觉得学好医术,有能力治病,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

从12岁到14岁,王勃一直在认真学习医术,两年之内,学尽曹元本领而出师。临别之际,曹元对自己的爱徒关照了一句话:“无猖狂以自彰,当阴沉以自深也。”曹元是了解王勃的,也是担心王勃的,所以特别提醒他:不要张扬自满,要保持低调,经常自我反省。

出于对医术的爱好,王勃答应了虢州那位朋友的邀请,去那里谋了一个参军的职位——那是一个八品的官职,主要是辅佐州长官处理事务。

王勃毕竟还是有本钱的:有才华,有名气,且年轻。但恰恰是这次的当官经历,给了王勃人生中的第二次暴击。

4

这一次,改变王勃人生的,是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王勃与曹达之间的故事,堪称一桩悬案。

起因是曹达犯了罪——至于是什么罪,史料并没有明确记载。但考虑到曹达官奴的身份,而且在唐朝出现过官奴反抗的事件,他逃亡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悬案的第二个疑点是:曹达犯罪之后,王勃居然收留了他。王勃为什么会藏匿曹达,史料也没有记载。王勃以一个小小参军的身份,冒着极大风险藏匿一个犯罪的官奴,似乎动机不足。坊间有一种说法,说曹达自称是王勃的医学老师曹元的亲戚,但缺乏权威史料的支撑。

而这桩悬案最大的疑点是:曹达死了,死在了王勃家里。

按史书记载,是王勃害怕曹达会牵连他,于是杀了他。问题在于,王勃之前敢藏匿曹达,这说明他对风险是有评估的,他为何在短时间内改变主意,这本身就存疑。更何况,一个文弱书生居然会亲手杀死一个人(以王勃的地位,应该没有什么手下),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但至少史料记载的事实已无法改变:官差是在王勃家发现曹达尸体的,铁证如山,王勃无法自辩。

唐朝的官奴身份低人一等:杀普通人,凶手是死罪,但杀官奴,罪轻一等,只需判流刑。但问题是,王勃还有一条罪状:藏匿罪犯。两罪并罚,当判死刑。

不过,一生充满不幸的王勃,那一年终于获得一份幸运:唐高宗要改年号,于是大赦天下,王勃免于一死。

但这件事还是牵连到了王勃的亲人:王勃的父亲王福畤本来在首都长安附近的雍州做司功参军,因为这件事,被贬到了交趾当县令——这个地方大致在今天越南的河内地区,在当时非常偏远。

父亲被贬对王勃造成的打击,比他自己出事对他造成的打击更严重——他虽然狂放不羁,但一直以儒家礼法严格要求自己,他认为这件事是自己对父亲最大的不孝,便发出感叹:“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

于是,他决定去探望父亲,向父亲当面请罪。

正是这场旅程,让王勃留名青史。

5

由雍州前往交趾,王勃途经洪州(大致是今天江西省南昌市及周边地区)。那一年,恰逢洪州的地方长官阎伯屿重修滕王阁——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婴建造的一座楼。为庆祝滕王阁落成,阎伯屿宴请社会名流和文人雅士同登滕王阁,推杯换盏,共庆盛典。

阎伯屿举办这场宴会,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隆重向大家介绍他的女婿。阎伯屿让女婿事先准备好一篇诗赋,准备届时当众“临时授命,挥笔写就”,从而扬名。但阎伯屿犯了一个错误:他邀请了王勃。

宴会酒过三巡,阎伯屿看时机差不多了,就提出,是否能请在座的各位才子名家,为滕王阁落成这件事写篇序,以作记录。

在座的各位大多心知肚明:阎伯屿肯定已经有了人选和准备,自己就算能写,也不能抢了这个风头。于是,大家都很配合地摆手摇头,称事出突然,无法完成。

阎伯屿心下甚慰,准备让女婿出场。就在这时,王勃却站了出来:“我行,我上。”

毕竟是公众场合,阎伯屿作为地方长官,必要的场面还是要维持的。于是,阎伯屿就命人拿来纸笔,请王勃当场写一篇。而难掩心中不悦的阎伯屿,走出房间,坐在阁外,凭栏远眺江景。同时,他嘱咐手下盯着王勃,王勃每写一句,就给他通报一次。

很快,手下就报来了王勃写下的第一句:“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阎伯屿冷哼一声:“老生常谈。”

又报了第二句:“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阎伯屿没有说话。接着,手下一句句报了过来,阎伯屿陷入沉默。直到有一句报上来,阎伯屿再也忍不住了,霍然起身:“此人是天才!这是要流芳百世的!”

而手下报上的那一句正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阎伯屿随即返身回阁,众人正诚惶诚恐,忽然见他面露喜色归来,不知是何缘故。等到王勃把文章写完,众人围观,满屋皆惊:“天才,他真的是天才啊!”

是为《滕王阁序》。是夜,宾主尽欢。

那一年,王勃27岁。在探望父亲的旅途中,王勃奠定了自己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正是因为这次旅途,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

抵达交趾后,王勃见到了自己的父亲王福畤。

父亲清贫的生活让王勃感到愧疚,却无能为力。不久之后,王勃走海路,坐船踏上了归途。

关于他的人生结局,《旧唐书·王勃传》留下了7个字:“渡南海,堕水而卒。”而《新唐书·王勃传》中也说:“度海溺水,痵而卒。”

一桩未见正史的传说是,唐高宗后来也读到了《滕王阁序》,击节叫好,命人重新召回王勃。但得到的禀报是,他已经溺死了。

不知那时的唐高宗脑海里,是否会浮现出一片夜空。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出耀眼的光芒后,瞬间消失。

来源:齊魯青未了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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