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晒娃”到“啃娃”,是谁让流量裹挟孩子?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2 18:54 1

摘要:4岁颠勺、9岁浓妆,从晒娃到啃娃的边界在哪?日前,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18期:“被流量裹挟的网红儿童”主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共同探讨如何保护好“摄像头下的孩子”。有专家建议加强对相关MCN机构监管,相关合同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平台应限制“网红儿童”类

4岁颠勺、9岁浓妆,从晒娃到啃娃的边界在哪?日前,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18期:“被流量裹挟的网红儿童”主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共同探讨如何保护好“摄像头下的孩子”。有专家建议加强对相关MCN机构监管,相关合同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平台应限制“网红儿童”类商业账号的收益提现功能。

社交媒体大爆发的时代背景下,可能谁也无法完全躲避流量与算法的围困。很长一段时间,一大批打着“晒娃”旗号的账号陆续在网络平台上兴起,一些可能仅是从“晒娃”开始的网络行为,逐渐让一些获得流量加持的儿童被包装成所谓“商品”,被迫在镜头前演绎与年龄不相称的内容,进而监护人(甚至儿童参与)带货直播,想尽办法流量变现。从人设打造、剧本演绎到带货变现,“网红儿童”背后已形成一条完整产业链,甚至已经很难让人分辨清楚此前不知哪天关注的萌娃视频账号,最开始到底是否也是剧本?

就在日前,一个颇为热络的短视频主题“你可能不认识我”系列屡上热搜,很多内容就包括许多曾经一度引发网络围观的搞笑萌娃当事人现身,时光易逝,唤醒记忆。社交网络时代,父母“晒娃”的初心应该还是陪伴新生命成长、记录孩子点滴的喜悦,而对接到网络平台这个拥有巨大关注度场景之下,陡然间流量加持,可能没有几个人能冷静处之。

如果说“晒娃”还是人之常情,一旦经过流量加持,“晒娃”账号的变质可能就很难避免,流量变现成为那个已经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签约公司、组建团队,为了保持流量而剧本化视频内容,再进一步借流量热度带货。看似丝滑的一整套短视频商业逻辑,身处其中、作为核心IP资源的未成年人已经身陷漩涡、举足无措……

今年2月,拥有2000多万粉丝的4岁小网红“瑶一瑶小肉包”引发全网关注,其父母被质疑为摆拍博流量,故意将她绊倒在地,而该账号据说一条1-20s广告报价已经是40万元,60s以上广告报价为55万元,被绊倒后哭得五官纠在一起的孩子被认为是其另一个“爆款”。监护人在巨大流量和收益面前无法淡定,平台受相关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的所谓“硬道理”驱动,继续毫无节制地推波助澜,“如何保护孩子”就成了一个本该摆在重中之重位置但屡屡被忽视的问题。从哪一刻起,“晒娃”被流量、商业化裹挟,变得面目可憎?谁又该为此负责?

“晒娃”是个人权利,社交媒体时代的“晒娃”更有相当的技术便利,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权利边界标准,“网红儿童”的过度商业化运作,就需要接受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的国家法律规范严苛审视、全过程无死角监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如果说偶尔一次的“晒娃”还是个人自由,同一个账号一次又一次“研发”其核心IP资源的做法,就已经变味,更不要说后续的其他商业化包装。而在此过程中,网络平台纯粹基于大数据的算法推荐,甚至人工拣选“赋能”,都在放任未成年人家长经受人性考验。

不让孩子被流量裹挟,监护人对自己的孩子当然得负起责任,这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规范。而平台在其中的责任更是不容推脱,其对“网红儿童”类账号不仅是要限制儿童的出镜时间、频率,对相关账号的商业化运作更应参照“未成年人模式”启动强监管、采取限流措施,不是额外流量加持。监管执法部门对网络平台的执法,则需要常态引入未成年人保护标准,处罚结果要公开,放大监督声量,倒逼平台履行责任。

来源:南都N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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