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01 07:06 1

摘要:为进一步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家出台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文了解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家出台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内容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该税收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该项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改制为企业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具体是指哪些呢?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

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

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

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转制注册之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并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之日。

小贴士:对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前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的,则按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之日,或核销事业编制的批复之日(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确定转制完成。

转制文化企业认定方式: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

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

指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转制为企业、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批复核销事业编制(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小贴士:

已认定发布的转制文化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

如果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可持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函,到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变更手续;

如果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依照本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认定。

享受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

2️⃣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法人登记。

3️⃣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整体转制前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

4️⃣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5️⃣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依法应经批准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办理方式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留存备查资料: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等。

小贴士: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来源:中汇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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