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了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考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了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考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5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8:00,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电焊作业、铁件加工、装饰装修等暂停施工;6月6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作业。
二、6月6日至6月9日18:30,城区所有娱乐场所(KTV、舞厅、酒吧、啤酒摊、网吧、棋牌室等)全部暂停营业,所有广场、空地、居民小区禁止进行广场舞等活动。
三、城区内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商贸区、酒店、集贸市场、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场所6月6日至6月9日18:30禁止燃放鞭炮、敲锣打鼓、使用高音扩音设备;禁止考点、考生住宿地、居民小区周边的各类经营门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四、6月6日至9日,严禁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或做广告宣传。
五、6月7日至9日上午7:30至12:30,下午13:30至18:30,对泾川一中、泾川三中两个考点周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严禁在考点周边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考点周围车辆应低速行驶,禁止鸣号。公交车辆、出租车等应优先保障考生出行,确保考生往返道路安全畅通。
六、城区内各饭店、宾馆、餐馆、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加大食品卫生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
七、高考期间,严禁任何人传播与考试有关的虚假信息,从重查处兜售或使用作弊器材、替考和中介招生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有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八、高考期间,严禁各类招生院校在考点周围设置招生摊点,悬挂招生横幅,张贴招生广告,散发招生宣传材料,干扰考试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0933-3321755
县公安局:0933-3321016或110
县卫健局:0933-3304675
县应急管理局:0933-5933480
县市场监管局:0933-3324196
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0933-3329638
县住建局:0933-3321462
县文旅局:0933-5928286
泾川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齐居士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