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国周钟岳撰《新纂云南通志》收录云南金石约2600种,而建超《昭通碑刻史话》一书所聚焦的碑刻已有300种,其中清代占了半数,内容多为文教治理、民生建设、法律禁令等。
夏吟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李雪梅
一
在人们的印象中,地处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碑刻内容与腹地似应有较大
的不同。然而欲洞察实情,需要由微观、中观乃至宏观的精细考量。
建超对云南碑刻的研究偏向于中微观,当然这是进行宏观总括的基础。
民国周钟岳撰《新纂云南通志》收录云南金石约2600种,而建超《昭通碑刻史话》一书所聚焦的碑刻已有300种,其中清代占了半数,内容多为文教治理、民生建设、法律禁令等。
此是基于他自2021年春至2024年秋三年半的考察研访的收获,对云南局部区域和时段的治理研究,已有较充分的说服力。
但就昭通与云南碑刻的整体因缘互动,作者并未作过多交待。
从宏观视角看,云南碑刻以盟誓碑、水利碑、护林碑、山场讼案碑、寺
产保全碑、优免夫役碑和除弊碑等较具特色;寺观祠庙碑刻较儒学、书院碑刻数量更多,腹地流行的圣旨碑、公文碑、规章碑在云南略显平淡。
从中观视角观察,与制度相关的碑刻数量,昆明、大理为第一梯队,次为楚雄、保山、玉溪、丽江,昭通、曲靖位居第三,汶山、红河、腾冲等接续其后。
昭通碑刻看似平平,但因其处于滇川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刻石传承的连贯性,昭通亦成为揭示云南碑刻特色形成的关键。
云南是多民族聚居区,民族语言碑刻可见彝文、藏文等,但汉文碑仍占绝
大多数。而最能代表云南区域和民族特色的,当属盟誓刻石。
会盟立誓、刻石铭碑传统在云南根深蒂固。
古滇国青铜贮贝器上的杀祭诅盟典礼,是西南夷“其俗征巫鬼,好诅盟,投石结草,官常以诅盟要之”
(《华阳国志·南中志》)的生动写照。
大理国明政三年(971),段氏在石城(今曲靖)与乌蛮三十七部“共约盟誓,务存久长”,举行会盟并立《石城会盟碑》,也是这一惯习的记录。
直至1951年普洱区兄弟民族代表会议行剽牛、喝咒水,在宁洱红场刻立《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已成为云南民族文化的重要基因。
昭通清代水利碑上出现的“各守轮规,永遵碑盟”(道光元年《卧龙石水沟碑记》),也印证了昭通碑刻的边地传统。
二
昭通古称乌蒙。清雍正九年(1731)平息土官叛乱后,云贵总督鄂尔泰“举前
之乌暗者易而昭明,后之蒙蔽者易而宣通”,改“乌蒙”为“昭通”,取“昭明通达”之意。
“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书·尧典》)是一种治国理想,频见于历代典籍。“通达”即可指知识情理,也可表道路交通。
清代改乌蒙为“昭通”,实在强调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而在昭通碑石上,这种“一体化”历经由“滇川”向“边地中央”的渐进过程,其背景是西南丝路的营建。
昭通更早的地名称“朱提”,彝语意为金银。西汉扬雄《蜀王本记》言蜀王杜宇“从天堕,止朱提”,此处“朱提”指朱提山。后来“朱提”也成为县名、郡名,而以矿名(朱提银)流传最广。
唐韩愈“我有双饮盏,其银出朱提”(《赠崔官立之》)的诗句,即对昭通银品质的称赞。
位于川、滇、黔交界处的朱提(今昭通)为西南丝绸之路的要冲。秦代修筑
的“五尺道”起于僰道(今宜宾),南行经昭通、曲靖,为西汉“南夷道”、唐宋“石门道”、明清茶马古道的前身。
随着秦汉对西南地区的经营开拓,地理
阻滞被打通,儒家文化悄然而至,清光绪年间出土的东汉永寿三年(157)《孟孝琚碑》,颇具证服力。
孟孝琚原名孟广,字广宗,为西南官宦子弟。他4岁失母,12岁跟随父亲
到犍为郡武阳县,“受《韩诗》,兼通《孝经》二卷”。在儒家文化的习染
下,他改名为琁,字孝琚,意表崇尚儒雅的心迹。这位边地少年的成长经历,与山东《乙瑛碑》中孔龢“修《春秋严氏》,经通高第,事亲至孝”,《武荣碑》碑主“传讲《孝经》”,其实并无二致。
遗憾的是孟孝琚与蜀郡郫县何彦昭通碑刻史话序边地的碑刻之治珍女订婚后,未婚而亡。武阳故吏特送葬立碑,以告慰其父。
唐宋时,汉代五尺道已更名为“石门道”,并见证了民族政权的更迭及唐诏关系的变幻。
开元二十六年(738)南诏国建立迁都太和城(今大理市),唐册封诏主皮罗阁为“云南王”。
天宝七年(748)南诏灭爨,天宝十一年(752)南诏叛唐依附吐蕃。
766年阁逻凤在都城立《南诏德化碑》,自述德业功绩,并表达了与唐朝世代友好的愿望。
贞元九年(793),阁罗凤之孙异牟寻在点苍山与唐使者会盟立誓。
次年元月,御史中丞袁滋率团从长安出发,九月二十日到达昭通盐津豆沙关(古称石门关),在摩崖上铭刻“统行营兵马,开路置驿”之事。
十月二十七日袁滋到达大理,圆满完成了册封南诏王的使命。
云南明清时期的碑刻,告示禁约成为主流,盛行于昆明、大理、楚雄、丽
江等地。
“勒石永禁”出现于明晚期,至清代成为中央部颁则例和各地省例中的制度规范,其要旨在革除弊政,改善民生,昭示公信,以儆效尤。
在昭通,“勒石永禁”的治理范式亦得到官民认同,如《严禁夫役碑记》明令“勒石永遵无违”,《新定夫马章程碑序》强调“建碑勒石,以垂久远”,《禁革铜厂陋规碑》规定“从前一切陋规严查饬革,勒行永禁”。
“勒石永禁”的恤民举措在频现于边地,说明碑石参与地方治理成为全国的共识,边地和中央的一体化治略,也宣告完成。
三
刘建超是山东济宁人,如今已在云南昭通安家立业。
而与碑石研究的结缘,始于他在北京的三年求学。
建超是中国政法大学历史文献学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也是法大“碑石课堂”的活跃份子,当年我们一起赴外访碑、拓碑的经历还历历在目。
研二时他以元明碑石为主攻方向,撰写了首篇碑石研究论文——《从看元代佛道纠纷》(《古代法律碑刻研究》第一辑,2019年),之后又完成硕士论文《明代御制学规碑整理与研究》,为未来的碑石研究打下扎实基础。
2020年调到云南工作后,建超与碑刻的缘分日渐深厚,所申请的两项课题
均聚焦于云南碑刻与边疆治理,同时也将法大“碑石课堂”的教学研究范式带
到西南边地。
建超的书稿虽然是以昭通为点面,却揭示了云南从先秦的荒服之地到昭明通达战略要地的转变历程,亦展示了汉唐中央对西南边地的经营方略,及明清时边地治理模式转化。
期冀建超的未来研究,能展现碑刻之治的深广层面。
来源:夏吟云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