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队解散是因中性化政策来得太晚吗?中国足球的教训是无视规矩

B站影视 2025-01-09 23:13 2

摘要:骆知名认为,最直接的源头是俱乐部冠名原则。如果不允许冠名,恒大和苏宁不可能投入几十个亿,从而导致球队债务如山。退一步说,即便允许冠名,只要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由个人股东来冠名,股东的投入只能是以赞助的方式,也不会导致今天无人接盘。结论就是:俱乐部中性化名称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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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队的解散已经过去两天了,但依然是坊间热议的话题。1月9日,某平台直播节目探讨这一问题时,骆姓知名媒体人给出了一个引发争议的观点。

骆知名认为,最直接的源头是俱乐部冠名原则。如果不允许冠名,恒大和苏宁不可能投入几十个亿,从而导致球队债务如山。退一步说,即便允许冠名,只要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由个人股东来冠名,股东的投入只能是以赞助的方式,也不会导致今天无人接盘。结论就是:俱乐部中性化名称这一政策来得太晚了。

对于这一观点,本人不认同。

首先,企业冠名导致俱乐部或者球队解散,我认为不能简单下结论或者划等号。远的,欧洲联赛就不说了,咱也不知道。近的,日本、韩国联赛曾经经历过类似的阶段,只要是十年以上看球经历的球迷都懂,这里就不举例了。为什么别人能生存下来,中超却不行呢?

其次,中性化名称因为涉及到大的政策问题,在此不作讨论。但因为允许冠名,恒大、苏宁等企业就投入数十亿,因而导致俱乐部债台高筑、今天无人接盘,这个说法显然也站不住脚。

最简单的理由就是,中国足协2017年12月12日发布的《中国足球协会准入规程》第16章“财务标准”明确规定,中超俱乐部所有者权益应为3000万元以上,坊间俗称“红线”。(04年时规定动5000万,且不得连续3年亏损),12年修改后沿用下来。

此外,2018年出台的“新政”,即中超四大帽,也明确规定俱乐部支出限额、亏损限额等“帽子”。比如2019年中超支出标准为12亿、注资限额6.5亿、亏损3.2亿等等。表面上看,足协都有制度,也有细则,考虑得非常周到。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据当年媒体披露,单是恒大集团,从2011年开始,资金注入从6亿到7亿,到2015年的13.33亿、2016年的24亿(力压五大联赛而成为全球第一)。2019年,因为“为国养士”,前后花了28.92亿。结果就是,2010至2022年,12年间,恒大总共在足球俱乐部上“烧”了170亿元。根据2020年恒大财报,俱乐部所有者权益为负52亿元。

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当时管理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正的3000万变成负的52个亿,中间是俱乐部股东疯狂烧钱,而管理部位只是充当看客。关键是,这些钱全部都是俱乐部的“借款”。至于有没有人捡拾了“人血馒头”,那就不得而知了。

扯这些,意思是说,俱乐部中性化名称来得早与迟,与这个那个球队的解散关系并不大,甚至没有任何关系。管理部门出台了制度,如果都能够严格执行,就不会任由俱乐部一再突破“限额”,也就不会有今天广州俱乐部离大谱的欠80个亿的债务。而如果不是80亿欠债,哪怕只是10亿、8亿,传说中的广药恐怕早就“接盘”,今天的解散就不会发生。

这是一个血的教训。当然不止是广州队,还包括之前的苏宁,也是因为高达40个亿的债务而无人问津。

个人认为,企业可以冠名(是否有违中性化名称另说),但俱乐部所有者权益这一“线红”绝对不能逾越。事实上,恒大当初冠名足球,也是大赚特赚了的。至少,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中小企业,一跃而成为房地产的“一哥”。虽然不能说都是足球、都是中超的功劳,但确实功不可没,这也曾经是一个没有任何争议的共识。至于这些收益为什么没有冲销“借款”,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在此也不作讨论。

类似的问题还有俱乐部准入制度。人所共知的,就是工资奖金确认表。过去的那么多年,之所以遗留下各种各样的欠薪欠债,不就是因为这一流程形同虚设吗?

结论就是,冠名也好、中性化名称也罢,归根结底就两句话,一是有章可循,二是有章必循、令行禁止。所谓没有规矩就不能成为方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有了规矩而不严格执行,等于没有规矩。没有规矩,是不可能干成事、干好事情的。这个教训是如此之深刻,值得反思。

来源:久古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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