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孩子患有语言迟缓症,离婚后,女方带着孩子到托育服务中心上培训课,这笔特殊的培训费男方有责任分担吗?5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如皋法院执行干警情法并用,破解了这起培训费给付难题。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洋洋 贾俊辉 记者 严君臣)孩子患有语言迟缓症,离婚后,女方带着孩子到托育服务中心上培训课,这笔特殊的培训费男方有责任分担吗?5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如皋法院执行干警情法并用,破解了这起培训费给付难题。
宋先生与袁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婚生子小宋随袁女士共同生活,宋先生每月给付小宋生活费1300元,教育费、医疗费凭票半年给付一次。调解后,宋先生给付10000元,结算过程中,双方对培训费存在争议,袁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查阅电子卷宗,执行干警李嘉诚发现,根据袁女士提供的病历证明小宋患有语言迟缓症,2张托育服务中心开具的培训费发票成了双方的争议所在。“考虑到他们的矛盾较大,我决定分头做工作。”李嘉诚介绍。
谈话中,宋先生指着两张发票,气愤地说:“李法官,我不欠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了,她提供的发票不是正规医院开的,我不认可。实在不行,孩子交给我抚养!”
另一边,袁女士也非常激动:“如果不上语言培训班,孩子的一生也就毁了!这个钱,他必须给!”
现场一度剑拔弩张,在执行干警的劝导下,两人终于冷静了下来。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爸爸、妈妈,你看我厉害吗?”凝滞的空气中传来了一阵孩童清脆又略带磕巴的声音。这是6岁的小宋在托育服务中心的培训视频,执行干警一边播放一边招呼着宋先生:“宋大哥,你快来看看!”看到视频中,儿子的表达能力较此前确实有了进步,宋先生一度哽咽,陷入了沉思。执行干警再次耐心劝导:“你看看这么长时间的培训,这笔钱花得还是值得的,对吗?”“值!比我上次看到他,进步了不少。”宋先生彻底转变了态度。他的态度也感染了袁女士,两人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宋先生当场给付课外培训费2000元,袁女士则同意后续在寻找更权威的语言培训机构时征询宋先生意见。至此,该起案件执结。
“抚育费纠纷中,面对儿童的抚育问题,父母应当以孩子成长为重,共同商讨良好的抚养方案,让孩子在健康温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执行干警提醒双方。
来源:现代快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