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篇介绍了昭通历史上的土司制度和释族习俗。十司制始于元朝,是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方式,土司世袭管土管民。明、清曾尝试改土归流,但反复多次。释族习俗包括十月年、清明扫墓等祭祀活动,以及独特的婚姻、丧葬礼仪。解放后,土司制度被废除,彝族地区经济文化得到发展。
【编者按】本篇介绍了昭通历史上的土司制度和释族习俗。十司制始于元朝,是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方式,土司世袭管土管民。明、清曾尝试改土归流,但反复多次。释族习俗包括十月年、清明扫墓等祭祀活动,以及独特的婚姻、丧葬礼仪。解放后,土司制度被废除,彝族地区经济文化得到发展。
昭通部分地图 来源民国云南省十万分之一地形图
彝族在昭通地区繁衍生息,源流甚远,至今未能尽其所详。公元前4-5世纪,开始有文字记载。现存《芒部土府谱序》中记述;“始祖穆济济叨守兹土,………。咸称曲流大雄甸。”穆济济至明朝芒部土知府陇飞沙时,已相传86代。追溯计之,穆济济时代属公元前4、5世纪,相当于战国之初。
秦汉时期,中原中央集权制逐渐形成、完备。出于政治、军事、经济的需要,在汉朝开始对边境民族地区,实行“羁縻”制。
图为1935年5月参加红军的彝族战士长征到达陕北后的留影。
何谓“羁縻”?“笼络也”(新华词典注)。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而言,它是封建中央朝廷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施行的一种维系制度。刘文徽先生解释此制度是:“盖授之爵,尝被之章服。”汉书解释“羁縻制”:“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守而备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縻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也就是说,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是:来骚扰内地就打击,平时实行戒备。臣服中央王朝者,则册封其在当地管土管民,自行其令,世代承袭爵位。“羁縻制”经历了三个阶段,三种形式:1、边郡制(晋汉时期)2、边州制(唐宋时期)3、土司制(元、明、清时期)。
四川彝族头目的装束
1939年,四川雷波投诚彝族头目的装束。男子蓄发于头顶,头上缠着青蓝色棉布或丝织头帕,头帕的头端多成一尖锥状,偏置于额前左方,彝语称为“兹提”汉语名“英雄结”。青年人多将英雄结扎得细长而挺拔,以示勇武。而老年人往往是粗似螺髻,以表老成。彝族男子以无须为美,从年轻时起就常将胡须拔去。男婴左耳穿孔,稍长即戴耳环。
土司制是“羁縻制”的第三阶段,是边郡、边州制的发展和继续。它始于元,终于清。
元朝建立以后,对各少数民族割据区域,进行了统一。然而由于边疆文化经济上与内地的差异,位置上边远,不可能统一施行内地的管理制度。于是就施行了“土司制”。
土司制的特点是:受皇帝册封承袭世职。袭位者必须亲自“赴阙受命”。土司“管土管民”,各自有其管理制度。奉调奉使,按岁进贡。
土司制中,有土官土司之分。土官是文职,隶吏部,有知府、知州、知县等职级。其品级与流官州府相同。昭通地区有“乌蒙”、“芒部”二军民府,均为文职土官。其品级据“芒部谱序”载:“……奉改芒部路为府,加以文爵,与成都等府同例。”土司为武职,隶兵部,分宣慰司(从三品)、宣抚司(从四品)、安抚司(从五品)、长官司(正六品)。而芒部军民府、辖区内,还设有四个长官司。
图为在西南剿匪时,战士与彝族同胞跳民族舞。
土司、土官由长子(必须年满十五岁)承袭受封,若无子嗣,则由近亲顺序承袭。土司土官的次子、庶子、亲族,则分给领地,自建庄园,称之为土目,成为土司土官统治的支柱。土司土目等上层人物,就是土司地区的统治阶级。
土司制盛于明,有较详记载也自明开始。昭通的乌蒙土知府禄氏,芒部土知府陇氏,据查受册封于元朝。芒部陇以桀奉改芒部路为府,传二代至明。
明王朝统一了中原,为巩固边疆,统一全国,命征南将军傅友德率师南征。滇东北地区傅命其将胡海洋领兵进取。
莫理循拍摄的云南思茅地区的彝族妇女和儿童
莫理循全名乔治·厄内斯特·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1862年2月4日-1920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出生的苏格兰人,1887年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科,曾任《泰晤士报》驻华首席记者(1897-1912),中华民国总统政治顾问(1912-1920)。他是一位与近代中国关系密切的旅行家及政治家。莫理循在1894年游历中国14年后,于1908年2月重游云南。这次重点考察了滇南的思茅地区,并拍摄了一套以百姓民俗为主题的照片,为20世纪初云南少数民族生活留下了视觉记录。
洪武十四年,胡领兵到赤水河边,威宁的乌撒土司实卜(女)率众拒胡师于赤水河边。见胡师军容军威,不战自退。到中途遇芒部援兵至,复回师与明军迎战于赤水河。明军大获全胜,乌撒、芒部兵败走,胡海洋乘胜直进。当时傅友德亲率大军,连获大捷,土著势力败北己成定局。于是乌蒙、芒部及邻近的东川、乌撒等土司,相继归顺明王朝。
洪武十六年,乌蒙土知府实哲,芒部土知府发绍等上京“入阙朝觐”。明太祖册封各土知府世职,以示“怀柔”。并确定各府纳贡数额。乌蒙、芒部二府,每年各自输米八千石,毡衫八百领,易马四千匹(每匹马明王朝付给布三十疋或茶一百斤,称易马)。土官所差之人到京,由鸿胪寺引见,礼部验收方物。同年,芒部等府子弟也相继送国子监入学,习诗书礼仪。明王朝的土司制度,就这样在昭通确立。
明朝中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世袭土官,改土归流,设置流官。乘芒部家族内部争夺土知府官职时,对该府试行改土归流。
嘉靖元年,芒部知府陇寿己成年,理当承袭土知府职。适院寿之庶弟陇政与寿争夺知府职位。陇寿上疏朝廷要求免赴京受封,以防陇政等人作乱。明王朝准奏。另一方面明王朝又批准四川参将何卿所奏,乘机对芒部改土归流。命贵州参将杨仁,发汉、土兵二万五千,受何卿节制,相机进剿芒部。密令陇寿、确坐土目等为内应,共剿陇政。陇政、阿黑等,纠集彝、苗土兵,与明军激战。曾一度攻占,“剽掠”毕节等地。使明王朝不得不敕湖广守臣,调取永、保土兵,云南守臣部署曲靖等地土兵三千“屯截要地,防贼奔逸”。
嘉靖三年十月,陇政败逃,芒部由土官与流宫通判共治。同时调取毕节官兵屯戌芒部。嘉靖四年,官军获陇政于水西(贵州土司),夺回芒部印信。嘉靖五年,明王朝以“芒部土属己尽”为由,改芒部土府为镇雄府,设流官,废土官,完成了第一次芒部改土归流。而乌蒙、乌撒、水西等仍为土司制。
芒部改土归流未满一年,即告反复。子嘉靖九年,芒部又复还土司制。
嘉靖六年,芒部土府后裔沙保,率众攻陷镇雄城。知府程洸,逃避毕节。明王朝虽然使使招抚了沙保,并命交出了镇雄府印,可是对改土归流犹豫不决。
四川官吏主剿,命守备叙府、泸州的兵勇进剿沙保。一面密令芒部抚夷邵左良,计捉沙保,沙保闻讯,大怒复反。
嘉靖七年二月沙保叛平。三月,贵州清、威两地兵丁进驻毕节,兼制芒部、乌蒙、东川等宣慰司。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这些地方的兵备,有利镇压叛乱。可是也激怒了乌撒、乌蒙等土著势力。芒部陇革联络了水西、毋响等土司,兴兵“烧庐舍、掠士民”。围攻毕节,索取镇雄土官印。声势比沙保之乱更大。
明王朝对景平累叛,连年用兵,进退两难。有许多朝臣,主张罢兵和议。如左都御史李承勋、御使杨彝、四川右金都慰史唐凤仪等分别上疏:“连年用兵,再胜再叛……”“宜罢兵以救灾……”。“臣请如宣德安南故事,俯顺夷惰则不假兵力。”(转引自方国喻《云南地方史》)。
各臣奏请罢兵,兵部也推卸用兵责任。嘉靖七年,兵部下令:“沙保之乱,由于改设流官,致生疑畏,知府程洸,处置乖方,激变于先,而惧罪脱逃……游击李爵,轻躁失策,均宜治罪。该道守巡官姑革去冠带,令戴罪。镇雄府印,应设流、土掌管”(转引自《云南地方史》)。
嘉靖九年四月,明王朝正式作出了:“革镇雄流官知府,复授芒部土裔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明史四川土司)经十年战乱,明对芒部的改土归流以流产告终。
清初吴三桂入滇为王时,曾兴师剿贵州水西土司,历时八年。也可能打击了滇东北土司,如在康熙卅年芒部题请承袭知府职文中载:“陇天成于康熙元年任知府……奉职不敢稍有陨越,虽遭吴逆沦陷八年,无时不心恋。”而且在平三桂时,土司态度也倾向清廷。清廷也在叛平后复承明制,维持土司制。以示“怀柔”,以靖边事。
雍正四年。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总督事(于此之前,昭通地区及东川区划属四川)。鄂尔泰请求将这些地区划归云南,相机对该三处土府改土归流。清廷同意了这一意见。
雍正四年四月,鄂尔泰先革去东川土目之后,进图乌蒙、芒部。
乌蒙土知府禄万钟,芒部土知府陇庆侯,时皆年轻,由二人的叔父禄鼎坤,陇联星署事。鄂尔泰命总兵刘起元屯兵东川,招降了禄鼎坤。禄万钟即约芒部兵二千,于鲁甸攻鼎坤。鄂尔泰遣游击哈元生从威宁方向来援,大败万钟兵,同时招降了陇联星,万钟和陇庆侯均逃四川。旬日内、乌蒙,芒部二府皆平。雍正九年,改乌蒙府为昭通府,芒部为镇雄州,设置流官,完成了改土归流。
土司制形式上虽然已经废除,但是其后裔,亲族在其原辖区范围内,依然掌握着统制实权,其残余制度,一直维持到解放前夕。昭通各县大姓就有:属乌蒙后裔的有彝良龙潭、伐乌关。巧家拖车三地禄姓,镇雄、彝良、威信的芒部后裔陇姓,永善的龙、普姓,炎山的龙、卢姓等不下百余家。
这些家族大姓,虽早已改土归流,但仍然占有原封建领地,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扩张、并吞,租谷多者竟达数千担,面积达现今几个区,有着雄厚的经济实力。以经济为依托,政治上联系着许多旧部、头人,使之成为社会支柱,控制着领地内的一切政治权力。军事上拥有相当武装,多者可达一个团以上力量,赖以维护其统治地位。旧社会外来官员,行使政令,也得考虑是否触犯这些人家的利益。国民党政府对这些地区政令难以贯彻,并与大姓土著剥削鱼肉人民。云南政权由龙云取得之后,滇东北彝族上层,更完全控制了全区。昭通城成了云南、贵州彝族上层的集合地。在昭城购置房产,修建公馆。探亲访友,自称昭通是“我们集散地”。
在龙云初取得政权后不久,1927年贵州省主席周西成打击黔西南一带彝族大姓,相继派兵攻破水老余景炎(留日,同盟会员,)赫章土场安氏,毕节陆氏等。烧焚房舍,牵走人员,劫掠家产。贵州土目大姓,遭事逃脱者和未遭事者均纷纷来昭避难,云集昭通。
来昭之后,1928年以余景炎为首,积极组织串联云贵彝族上层,策划武装倒周。并游说龙云兼并贵州,为彝族撑腰。龙密复同意在余等起事,占领威宁,攻打毕节时,云南出师对付周的主力军,攻取贵州。余景炎等制作“复还水西”旗帜,购置军火,组织兵勇,大有“鸿图壮举”之势。哪知前锋出师威宁,大败亏输,余众尽散,此事不了了之,余等也流落昭通多年。
彝族上层内部,吞并、争夺、仇杀事件经常发生。有的酿成世仇,互相残杀叫做“打冤家”。
约在三十年代,彝良杨关寨安氏与其家族威宁花篱笆安氏,以索债为题,争夺田产,发生了流血残杀事件。
杨关寨为了吞并比自己势力弱小的花篱笆亲族,以花篱笆家祖辈曾借杨关寨家纹银百两,利上加利,应当偿还数千两纹银为由。花篱笆家承认祖辈曾资助,并非借贷,即使借贷,也不宜重利盘剥,于是发生了武装冲突。数仗之后,未能将花篱笆彻底消灭。杨关寨家以千元重资,请威宁贯匪陶永忠取花篱笆兄弟首级。
陶如约率部击溃花篱笆兄弟后,通知杨关寨,花篱笆兄弟已逃,无力反抗,杨关寨当按约付酬金。杨关寨坚持要二人首级,才付酬金。陶闻讯笑答:我还给人留条生路,你们家族倒饶不过,取此二人首级,有何困难。陶即令人追杀花篱笆兄弟二人及全家。最后,仅存一个一岁多的女孩,其余全被杀害。
花篱笆一家既灭,杨关寨又想诱杀陶永忠,既可不付酬金、又可得为花篱笆报仇之名,将杀人罪转嫁陶永忠。于是设计诈请陶来家酬劳。家中暗设刀斧手,掷杯为号杀陶,陶如约赴宴,至距安氏五里的龙街子街上,安室闻讯,余家紧张,刀斧手不战自怯,抖成一团。急令人阻陶,说家中有官兵。陶大怒,打碎背去慰劳的酒坛,绑架送酒人员返走威宁。长期霸占杨关寨在威宁地面的庄房杨雀块。一年之后,杨关寨请了其家族大官寨、发阿河等家出兵,才击溃陶永忠,收复杨雀块。陶于出走当夜,即乘虚偷袭了大官寨,枪走财物、牵走土目安亮清,索重金赎回。数年后、陶又偷袭杨关寨,焚毁房舍、绑架家主,后以六千元重资赎回。
1947年,杨关寨土目安祖葆与新龙场士日龙晓云之女龙相娥成婚。夫妇二人,以大关县属喜马溪土地是相娥外婆家的,外婆家无后人,当年由父亲龙晓云代管理。相娥之母,仅生相娥一人,今应继承喜马溪产业。遂率部百余人强占喜马溪,父女之间就发生了武装争夺。
相娥夫妇住了数月,到春节除夕之夜,相娥之父新龙场龙晓云派人偷袭。安氏人员猜拳行令饮酒,只留一个岗哨,突然枪声大作,哨兵跌撞进屋,只叫“来了”。众人抬头,敌方已进入朝门,这一惊,酒醒了一半,立即持枪应战。安氏人员,多是招募来的惯匪,更配有很多美式快枪,虽然无备,竟击退对方,守住了庄房。天明组织敢死队反冲锋,将龙家人员赶走十余里。夜间,龙氏人马复围该宅,并请来了凉山等地援兵千人。安氏人员,逐日伤亡惨重不支,第四日拂晓,挖通地道,突围逃走。渡河之时,多死河中,河水殷红。安氏夫妇,得条性命,逃回杨关寨,所率百余人,生还者不过十人。龙相娥到杨关寨后流产身亡,父女残杀就此告终。
此类相互争夺、残杀事件,不胜枚举。然而对外则又互相支持,互相依赖。如威宁牛棚子土目禄姓于1928年,与驻昭滇军师长孟友闻发生纠葛。孟遣一团兵力、包围禄家,禄家奋力抵抗,并迅急求援于亲族大姓,附近大姓,陆续来援。一场白刃血战。击退孟军。孟增兵,而禄姓援兵接踵而至,双方僵持。最后孟因其它事务,不能长期陷入,遂讲和罢兵。
永善某任李县长,与新龙场龙晓云家发生纠葛,李令县警队及一些其它武装,袭击龙家,龙只身逃走。李县长认为大功告成,欢喜不尽。岂料龙出走后,一方面暗约各处亲族,调集人马,直逼县城,另一方面联合亲族,疏通省府,陈述该县长数十余条罪状。省府下令将李县长撤职查办,该县长刚卸任启程回家,未出县境,就被龙氏武装截留,洗尽财物受尽凌辱,驱散伕役,剥光衣服,放条生路。一路又冷又饿,还未到家中途就丧命。
至于领土内的区乡政权,完全控制在大姓之手,区长多由大姓保荐、任用和撤换,上、下之权完全由大姓控制。乡长更是由大姓的“管事”“头人”担任,哪个恰当,报县府备案即可,有的乡公所也设在大姓的“管事房”里。
土司大姓的庄园,称官家衙门,多座落在一山脉尽头前,称屋后之山为“后龙山”。山上有一、二棵树,奉为神树。“后龙山”是神圣吉祥的象征,无限尊严,妇女不得涉足此山。庄园前面有一大村寨,是典型的自然经济封建庄园。此村分上、下寨,上寨住“奴外”(Lu We),是农奴的残余,其职业多充当主人的听差杂役,每代必须有一人(不论男女)在结婚前替主人服役,其余则可门由选择职业。下寨住“沟则”(gōu Ze),为自由民,其中多是任头人、执事等职责。庄园中的执事人员大概有以下几种:
1、头人:本人或祖辈曾对主人有过重大功绩,资历显赫,享有较高地位,或担任某项重要职务,亦可不任实职,不可随意任免。“头人”是各职头目的总称。
2、管事:是职务名称,负责处理庄园内事务,如:钱粮收支、库房收发等,多选信任可掌而精明能干者。
3、管甲:职务名称,替庄主管理某片土地,负责收租、上下联系等事务,调解该片内佃农纠分等。
4、撤摹、布摹、摹寿、普土四职。“摹”彝语意思是尊、老,与古汉语之“亡”意略同。“撤”意为献贡、摆放。故“撤摹”掌祭祀之职,如:备祭品、祭物、献贡等。“布”者,诵念也。故“布摹”为诵念祭祀丧葬经文。“摹寿”与“布摹”近似,只参加较隆重的仪式,其所谱经文多属赞颂,略似诗经中的“雅”、“颂。“摹寿”、“布摹”掌握彝文及经典,世代相承。“普土”为司仪、赞礼。管事、管甲可任用其他民族,头人、撤摹等必须为彝族。
上述人员的报酬,曰“首粮”。首粮是在你户上给庄主租谷中,规定险加一定比例的“小粮”若干,“小粮”赐给头人执事称“首粮”,如某职有四十石小粮,即划定某些佃农就直接交小粮给某职。没有严重过失的不轻易撤销。死去也不及时撤去“首粮”,有的暂由子女家属继续享受。
庄园中,有上、下“跟班”,跟班即听差、亲随、丫环。“上跟班”是未婚青年男女,男的除伺侯主人之外,还学习见识各种办事知识及礼仪。成年婚后,量其才能,安排职务。所以一些头人,把送子女作跟班视为学习,晋升的阶梯。女跟班则伺侯主人,洒扫庭院,不能轻易出前厅,更难出大门。成年后由父母及主人主婚婚配,有的跟女主人“赔嫁”出去,再行婚配。故主人有亲,“百姓”必有亲,下跟班地位低下,伺侯管事头人。
另外还有“阿打摹”,即老奶奶之意。这类老妇颇受尊重,多是头人的母亲或主人之奶母等。职责是陪伴女主人,教习礼节,指导女跟班做事,有时也管管生活物资和下人的衣物制作和发放。
另有一类干粗活的人,如放牧、推磨,或耕种主人自留的少量耕地。他们的主要生活依靠每天主人家供给的粗食淡菜,每年发放的粗质衣物,称为吃“木科饭”的人,这是农奴余迹。
庄园附近,留有一点自耕地,收入是当家女主人的“私房”,清未以来,仅作“祖制”保留。并不重视。耕种除上述人员外,衣忙时由做“伕子”地的佃农参加。
广大佃农租种土地,交租纳粮,除佃租关系外,领主是“官家”,佃农称“百姓”,领主视佃农为“臣民”,施行统治,掌刑狱,既加保护,又可惩罚,直至处死。
佃租中有几种特殊的方式:
1、伕子地,租种该片土地的人,以出人工代上租即“徭役”。
2、猪羊地,租种上地者,交纳定额重量的猪、羊作牺牲,供主人祭祀之用,以牲代租。
3、羊租地,只有大头人可享受,即将某片土地,划归某头人,任其佃租,以作对他的封赏酬劳。而头人只交一只羊给主人,这是分封制残余。
总之,自清初改土归流以来直至解放前。经济制度由地主经济逐取渐代领主经济,又保留着相当程度的领主经济和农奴制残余。
文化方面:彝文、彝语使用逐渐减少,古彝文仅为布摹、摹寿所掌握,它记载着彝族人民的古老文化,多为神话传说和经文。
彝文,一字一音,结构与汉语略同,但较简单和原始,象形成份多,直行,从左到右排列。传说仓颉右手造汉字,左手造彝字,故彝文从左到右,与汉字反。彝文有许多经诗,韵脚整齐,文词优美,想象丰富。使用了很多排比、拟人、比喻等手法。可惜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充分发展。
彝语区域性很强,昭通地区大概可分为几个方言体系。彝良、大关、镇雄、威信等地彝族,说贵州威宁话,与黔西南毕节一带相通;昭通、鲁甸及邻近地区说乌蒙话;永善、巧家邻近凉山说凉山话。这几种方言之间,语音差别很大,少数词汇也不同,所以基本不能通话。
彝族中,有过不少杰出人物。如龙云、张冲、禄国藩、卢汉等爱国将领,他们在辛亥革命,护国战争中,抗日战争中,英勇奋战,血洒沙场,作出很多贡献。
文人方面:前清有过举人、儒士。后来也有不少留学生,荣获硕士、学士学位。值得一提的,有水西后裔,乌撒夫人安安氏,夫人生于清末,故于民国。琴棋书画,诗文并茂,书法苍劲有力,气度不凡。其兄曾持她所书扇子,应乡试于贵阳,同年举子见扇上诗、字;争相传阅,赞叹不已。请为代作,其兄羞惭,只得实告并非己作。所作诗文,装订成册,远近儒士,传抄诵读。
1963年,彝良有一刘姓老翁,还能背诵其遗作。如夫人悼其子挽联:“搔首问天予有何辜而遇晚年丧子,反躬责己心实无愧全凭弱力抚孙”。翁云:“当年夫人佳作,贵阳某翰林读后叹曰,安安氏夫人,举子之才也。惜乎翰林院不开女科”。可惜其诗文遗稿,书法真迹,今已荡然无存了。
彝族上层中,也有一些飞鹰走马,鱼肉人民,敲诈吸血之徒。不胜枚举,不堪详述。
土司、土目上层,每逢节日要举行重大祭祀仪式。十月年(彝族年)是重大节日,除夕(夏历九月卅日)洒扫庭院,张灯结彩,头人执事,布摹、撤摹,陆续云集。一切准备就绪,中午时,大开中门,撤摹点燃堂屋内祖宗牌位前的灯烛。各职人役,忙碌杂沓,云集正厅,呼唤喧哗,人声鼎沸。祭礼开始,普土赞礼,全庄鸦雀无声,肃穆静立,门外鸣放马蹄铁炮六响,布摹念诵经文,迎“祖宗家神入宅”,主祭人下跪,奠酒、献牲。庭内钉二木叉,约高一米许,相距约一米,上横置木棍一根,形若小门,此棍是现从山上砍来名“敷烟”的一种灌木。凡祭祀牺牲,均从此门牵过。猪牵过小门之后,由主人以木棍敲头一下,再行宰杀。据云:不敲头,祖宗不食。
年饭,先贡献菜、饭各三大碗,称“候肉”此肉是用牺牲的肉、肝、心、腰等合煮,加花椒等佐料,带汤汁食用。其味颇鲜,别具一格。供三日之后,撤下,只能主人食用,连已许配的未婚女儿也不得食。三日内每餐布摹均要念诵供献经文。
除夕供献毕,主人全家男子及执事人等聚集堂屋及庭院内,地上撒松毛,盘脚席地而坐,用小篾簸簸盛饭,大木碗盛汤肉,称“木科”,用木慕进食,称“马食”,用小木盏盛酒,称“木奈盒”。共饮同食、尽情醉饱,妇女不能参加祭奠,欢饮于内院。
初一早上,头人执事,寨上男女,向男女庄主拜年,男子在外厅,女子在内堂。男向男拜,女向女拜。敬酒仪式是受敬人就座,敬酒人以羊角(酒器)盛酒,双手举过头,步伐须“三进一退”,趋至座前,单膝下拜。主人接酒,随意一饮,余酒反泼身后,还给酒器。
初二凌晨,鸡鸣送神。黎明前必须完成,其仪式与“迎家神”略同。送神后人员陆续散去,年即过完。
过年时还用混合杂粮酿制一种酒,名“杂酒”,略似春节的“白酒”(醪糟),只是渣不吃,是一种低度酒。其味特别,倘若加以改良,将成特具一格的低度酒。曾有一英国医生称赞它不亚于威士忌。
清明扫墓,也是重大祭祀仪式。全村人们,把参加庄主家扫墓作为春游或类似庙会的游乐活动。儿童们很感兴趣,早就算起清明差几天,因坟多,安排在清明节前后几天扫完。
扫墓这天,每座墓都必须杀牲扣,所杀多寡、重量、品类,均在庄主成员死后,族人按死者在族中的威望,社会地位,儿孙情况,评定每年牲口定额,此后逐年照办。高的有用活猪200斤、公羊二只、鸡若干等。凡祭祀所用之羊,都用绵公羊,为种“猪羊地”的佃农交纳。
清明早晨,全村老幼,执事头人,布摹撤摹,陆续来到坟地。砍柴运水,埋锅造饭,牵猪拉羊,整理坟冢。炊烟在山林树梢缭绕。无事的人闲话吸烟,三两成群。孩子们追逐嬉戏,争论着仪式的点滴。寂静的山林,陆续热闹起来。一切就绪,布摹手持野羊角盛酒,侧立坟前,念诵经文,鸣枪、杀牲。(牲口同样过木门,以棍击头,与十月年同)。男主人主祭,其余顺序叩头,另外用黄色、白色两种木棍切为碎屑。抛撒遍地。称给死者献的金银。杀牲之后,将牲口的心、肝等做成野兔、野鸡等形状,稍事烫煮,装饰上野草、木屑等为眼、耳、尼。盛于盘中供献。礼毕,将所有食品牲口肉煮熟后,以木科、马食盛而席地分食。不得余留回家,小孩大人,见人一份,平均分给。人们席地而坐,开怀畅饮。
再一次祭祀,是三月春耕,析祷山神,树神。析求风调雨顺,清吉平安。
事先,全村每家都必须炒苞谷花和准备一点肉,豆腐之类的食品。祭礼之日布摹及部分头人率领热心人员,牵一头山羊,羊背驮两只小竹篮,从庄主家开始,挨户驱邪。家家赠给食品,最后到山神树神之前,杀羊行礼祭祀。羊皮投入深穴之中,意为所有灾祸,已由羊驮入深穴,不再危害人了。所有祭品,也在野外食尽。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彝族形成了各种支系和阶层。滇东北彝族内部分为以下阶层:
1、统治上层,即土司、土目、黑彝。
2、白彝,又分为“沟则”、“奴外。”
支系是以古代职业形成。一、编制篾活竹器的,称篾匠,彝语称“果”。二、铸犁铧的铧匠,称“拿苟”。这些支系有特定服式,语言共通。
支系之间,阶层之间,互不通婚。婚姻重姑表婚,认为舅家女理应嫁到姑妈家,故彝语称谓中称婆婆“阿妮”(即姑母),称岳母为“鄙那”(即舅母),由于近亲血缘,婚姻面受限,这是彝族人口素质严重下降的重要因素。
彝族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婚礼程序约四个阶段。
第一次称“奠酒”,双方确定婚约之后,选定吉日,男家媒人到女家向祖宗奠酒祝告,表示告知先灵,子孙已与某家订婚,若女方父母有亡故的,要另用牲口在十字路口祭奠。
上层家庭“奠酒”,除媒人之外,还有其他执事头人参加,礼物以酒为尊贵,无酒,虽重礼千金亦为失礼。“奠酒”仪式与其它祭祀仪式略同。必须请女方房族长辈到场,男家分别赠礼,以晓喻族人。在祭奠、送礼时,必须通报男家“楼衣”(nōuyī),(即族谱和彝姓)。这次礼节,表示订婚。
第二次称“烧鸡吃”,男家向女家送礼,女方设宴招待。
第三次称“打财礼”,土司土目上层,必送骏马一对,金雀银雀。男家来宾,先招待到馆驿,行礼日同样大开中堂。女家执事头人,分列两厢,鸣炮,普土着短裙(礼服)执礼棍,引男家宾客。鱼贯而入。到堂屋向女家祖宗行礼毕,再赞札,各按职就位(原话为“当坐的坐,当站的站”)。向女家族人敬酒行札。平民从简。
第四次为迎娶,男家请迎亲者到女家迎亲,迎亲者将到,女家特地准备一批人员“打喜母”。所谓“喜母”,即迎亲者,迎亲人员,由背盛酒牛角一对者领先,一到门前女家就开始用水泼,和木棍打“喜母”。迎亲者迅速冲入堂屋即停,以上宾礼相待。打,无非是戏弄,使迎亲者衣冠不整,丑态百出,以供一笑。打人者,也多是新娘女友或青年之辈。这是远古时,部落间抢亲,双方殴斗,形成了以后这一习俗。
当夜,男方迎亲者住于馆驿,亦需到女家向女家长辈敬酒,女家人员也尽情戏弄男家迎亲者。
次日出嫁,新娘头戴风冠,下着长裙(这是上层),此裙极长大,须用少女数人在后提着裙尾,才能行动。安安氏夫人曾有一诗描写新娘装束:“双环交绾翠盘云,百褶横拖茜罗裙,………”。新娘先拜辞祖宗神位,再拜别父母,而后起程到男家。
女子出嫁后,不轻易回娘家,尤其上层,有的一生人只回娘家一、两次。
丧葬,也同婚礼一样,所行礼仪在各阶层之间,各有异同,同时也按死者身份,死因而定。非正常死亡者(产妇死亡也视为非正常死亡)。必须先请“武布”做过专门的法事,再由其他布摹作简单祭奠。
布摹分“纳布”、“兔布”、“武布”等以“纳布”为最高,依次排列,人死之后,都要请布摹做法事,为死者祈祷。
人死,家族子侄弟兄必须立即在遗体或灵柩前扑杀雄鸡一只。(在外地者,闻讯后也立即在宅外扑杀)。杀后剥下鸡皮,皮留首、尾、足、挑揭竹竿之上,置灵柩侧。用手捏鸡颈,鸡皮会冲气鸣叫发声”其意为:去冥间路中,有一段多蜈蚣叮咬死者魂灵。有鸡在前,可将蜈蚣啄食,死者不受叮咬,若是幼儿死亡,则煮鸡蛋与死者殉葬。意为死去冥间,可用蛋在山上滚玩,忘记寻父母,不致悲哀可怜。
葬礼及法事规格,按各自经济力量和阶层等级而定。
上层殡葬仪式,隆重盛大,凡祭奠,法事超度均必用牲口。一次葬礼,杀牲近千,耗资巨大。其中有几项特别仪式。
“转嘎”,形若现今的团体操或古代的演阵一般。男主人死后才用此仪式。来吊丧的上层人家,各组织一队骑、步混合的队伍。每队不少百人骑,丧家选一广场,按规定时间各队入场。各有领队,全局有总指挥。操演队形随时变换,有分有合。转的队形有“鸡拍翅”、“螺蛳鬏”等。时而形若长蛇,时而形若八卦。
以队形阵势变化,相互竞赛。有的队稍有疏忽即被围在核心,转不出来,视为竞技不高。
参加这仪式的,还有一匹背好鞍镫的空马。这是死者生前喜爱常骑的马,他死后随时背好鞍镫备其灵魂骑用。称“驮魂马”,此马从此就不再使用,养到老死。
“阿说克”是一种集体舞。由熟悉此舞的十多个男人组成,手持铜铃,广诗衣裙,边舞边唱,歌词悲切,舞姿优美。歌词内容多是古代传说叙事诗。
布摹超度亡灵的法事中,有两项大仪式,即“热姑”,和“布摹赫武”。
“布摹赫武”由最高布摹主持,布摹头戴法帽(即小斗笠),骑骏马,率领大批人员到野外作法,其间孝子要把布摹拉下马,认为布摹下马,死者就可全享受功果。布摹则由他人护持,拼命不落马,认为落马就会死掉,据说因法事大,三教九流野鬼皆云集此地,主持布摹坐马执法弹压,野鬼最恨,布摹落马则会把魂抓去。布摹作法到一定阶段,“普土”一声令下,亲朋所献牲口,同时杀戮。
“热姑”,布摹除诵经祭奠外,还要将一狼皮披在作牺牲的绵公羊身上,其意待考。
““指路”,“招灵”,指路为给死者指引去冥间道路。认为死者灵魂迷惆,不识途径,所指途径各地不同。大约芒部体系布摹所指道路从镇雄开始经一些小地名,到“乌母祖”(即昭通〉再到“色局一”(即威宁所属李子沟)等到冥间。而威宁体系从“乌母藤”开始。所指道路虽各不同,但殊途同归冥间。彝族多把冥间说成是“箫笙管乐,无忧无虑的极乐世界”。
“招灵”是法事的最后程序,当灵柩到送葬途中,要将死者“魂灵招回”于竹筒之中,供奉灵堂或室内墙上。但未婚女子死后,所招之灵,不能供奉家中,只能将其竹筒置于深山野外丛林树上,此筒内须放置五色花线,此灵称“阿麦奴”。人们对“阿麦奴”既怜悯同惰其无家可归,无人供奉,身世凄凉,但又害怕为其所害。据云,“阿麦奴”因无家漂泊。无嗣供祭,故常迷惑生人。谁被迷上,就会重病死去。在彝良羊街附近见一丛灌木,甚为茂密,是上等薪柴,而该地甚缺柴烧,但此林无人砍伐,胜似封山。怪而问其故,当地人答曰:此内有“阿麦奴”,所以无人敢动,甚至不敢接近。
以上所述,除彝族习俗礼仪等外,多已是历史陈迹了。在历史上,彝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各方面的建设,曾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解放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才彻底清除了阻碍社会发展的桎梏——土司残余制度,解放了广大被压迫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党和政府对彝族贫困地区给予特殊照顾,大力开发建设,彝族地区欣欣向荣,面貌一新。彝族人民早已彻底解放,在祖国的民族大家庭中,团结互助,当家作主,正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积极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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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溪闻道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