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陕西高龄补贴发放 公开征求意见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8 20:15 3

摘要:为规范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陕西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讨论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5月28日记者获悉,为规范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陕西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讨论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办法》,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补贴。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

在申请与发放流程方面,即将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1个月预申请,自到龄当月起享受补贴;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自提交申请当月起享受。老年人既可以通过“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向户籍所在地或省内长期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10日前,村(居)民委员会更新数据;每月15日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拟发放人员名单和金额;每月25日前,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当月高龄补贴发放到位。高龄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现社会化发放。

为实现精准管理,《办法》明确高龄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复审。同时,民政部门将积极对接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数据,推动老年人数据信息共享,逐步实现高龄补贴“免申即享”。针对老年人户籍迁移、去世等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变更与停发规则,确保补贴发放准确无误。

此外,《办法》还对违规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于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行为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老年人或其法定赡养人等骗取高龄补贴的,将被责令退回、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同样追究法律责任。

《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5年6月11日前,通过电话(029 -63917397、029 -63917521)、传真(029–63917397)或电子邮件(6048221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征求意见”)反馈意见。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来源:前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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