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把教鞭还给老师不是一个号召而应有法律保障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24 14:16 3

摘要:网媒传播着一句话“我在上面累死累活,你在下面一动不动”,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目前我们的学校课堂。老师在讲台上要么奋笔疾书,要么慷慨激昂。某些学生呢?要么呼呼大睡,要么埋头自玩。

网媒传播着一句话“我在上面累死累活,你在下面一动不动”,说的是什么呢?说的是目前我们的学校课堂。老师在讲台上要么奋笔疾书,要么慷慨激昂。某些学生呢?要么呼呼大睡,要么埋头自玩。

要是过去,老师早已发出干涉令。脾气暴一点的老师的粉笔头恐怕早就精准打击了。

可现在呢?师生好像各司其职,井水不犯河水,那场面自然到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老师也急在心里,不是不想管而是不敢管。那怕是上课请学生站起来回答问题,如果态度严肃了点,口气严厉了点,就可能被举报,说老师不尊重学生了,给学生心理压力了,伤害了学生的自尊了。

被举报的后果是严重的,轻则被教育主管部门勒令教师赔礼道歉,重则丢掉工作,还可能受到安全威胁。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教师只好出此下策:明哲保身。

这种现象普遍以后,也引起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发出“把教鞭还给老师”的呼吁。但呼吁几乎没有效果,老师们还是不敢管。

显然,这个问题不解决,对我们的基础教育危害很大,对孩子的危害很大。如何能让老师们理直气壮地履行教师职责,居然成了教育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疾,这算是当下教育的天大笑话。我想教育主管部门要思考这个问题,学校教师要思考这个问题,广大学生家长也要思考这个问题。

要解决问题就必须找到解决问题的源头,源头是什么呢?

我教了几十年书,基本都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度过的。整个社会都在改革开放,教育当然要改革。但是,怎么改?我们做的是不是真的改革?回想起来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当然不是指全部,但至少有部分改革与其说是改革不如说是模仿。模仿谁呢?模仿西方的课堂。由官员和专家组成的教育参观团从美西方回来都说,人家是快乐教育,充分尊重孩子,孩子在课堂上可以去自由行动……后来我也去了洛杉矶参观,看到的不是那些参观团成员说的样子,而是与我们几乎完全一样的班级教学,老师讲学生听,学生举手提问,老师允许才站起来回答问题,老师抛出问题允许学生讨论才讨论。

我不知道,是那些参观团成员的观察角度不同呢?还是对方安排想让他们看到的情形呢?

尊重孩子的人格,这是必须的。但是不是允许学生在课堂上自由散漫就是尊重孩子人格?是不是对学生的缺点错误不加批评就是尊重孩子的人格呢?对此,我是有不同于那些参观团成员们的意见的或者需要向他们请教的。

一旦教育参观团的考察成果被教育主管部门采纳,那就成了规定,要写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中,教师必须遵守。其中的一个词最敏感,它就是不允许“体罚”学生。以上提到的例子就很可能被解读为体罚:你居然让学生站着问答问题!嗯!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写上不许体罚学生我拥护,但没有一个文件界定什么叫体罚,于是只要教师被举报都可以视为教师又体罚学生了,或相当于体罚学生了。

现在又要把教鞭还给老师,什么意思呢?老师可以拿教鞭打学生屁股吗?老师是万万不敢的,万一有学生跳楼了呢?不管是不是因为老师打了屁股,都够老师喝一壶的。即便无关,现在的媒体也有本事给老师扯上关系,甚至还有负刑事责任的风险。既然教鞭没用,还给老师干什么呢?做装饰品?

如果教育部门的文件没有准确交待教鞭如何用,哪里是体罚的边界,发一万个号召把教鞭还给老师都没用。

我曾是教师,我一贯主张教育学生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但学生是一个情感主体和认知主体,他不领情不服理不认错怎么办?一般来说那就应该让他为自己的错误付出相应的代价,用代价促使他去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问题在于让学生负一个什么代价才合适呢?与让学生付出代价相应的词就叫惩戒,惩戒到什么程度才叫体罚呢?我不知道。

我对说服效果差的学生的办法是让他把犯错的过程写下来,再接着写错在哪里,如何改正。当学生不领情不服理不认错时,我观察到老师们一般都是要求学生站在办公室思过,想通了自己找老师认错。也有罚抄写字的,罚写作业的,罚扫地的,体育课上罚跑步的……我不知道这些算不算体罚。总之,学生没出事,即便出事也没有和这些惩罚联系起来就OK,老师平安无事,大概这些办法都不叫体罚,否则那就是体罚,这叫结果导向,学生家长一纸诉状,老师就脱不了爪爪了。

学生个体差异很大,有的学生犯错,老师生气了臭骂一顿,学生认错了,没事了。有的学生,哪怕你和颜悦色,只要他认为你那句话他受不了,那就没完没了了。当然,真的采用极端行为抵制老师的批评教育的学生还是很少的,老师担心的是万一碰上那么一个,自己的一世英名不就毁了吗?

随着人们的法治观念的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增强了,只要认为自己的孩子被体罚了,家长就要维权。这本来是好事,促进老师们依法从教嘛!但不管是多好的事,走到极端就会朝相反方向发展,弄得老师不敢管,就如本文开头说的那种局面,你也以为是好事?

这有点像见到摔倒老人不敢扶的现象,不是不想扶,而是怕这一扶扶出祸事来。大家都知道,不敢扶现象起始于一场官司,法官认为“不是你弄倒的你怎么会去扶”,这一下全国人民都不敢扶摔倒的老人了。这个司法实践中,那老人和她的家人想讹诈扶老人的人是原因一,法官判案逻辑混乱是原因二。造成都不敢扶摔倒老人这个全国性现象,就是这两个原因促成的。类比一下,老师像不像扶老人案件中扶起摔倒的老人的那个被讹诈的人……

如何真的做到把教鞭还给老师呢?其实这是一个形象的说法,不是真发给每一个教师一根教鞭,而是允许(应该叫鼓励)教师依法从教,严格要求学生,包括采取一些可以被社会接受的惩罚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的角色就应该像法官,依法依规依事实处理由老师教育学生引发的纠纷。首先不要没调查就妄下结论,尤其是对老师做先入为主的有过推定,没弄清事情真相就责令老师停职检查是错误的、武断的、不尊重老师的。也不能没经过调查就说家长维权就是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当然个别家长现场撒泼打滚甚至动手打人必须立即处理)。无论对家长还是老师,都必须先弄清事情真相再做责任划分和相应的处理。

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教师教育学生引发的纠纷时草率从事,就我的观察应是导致教师不敢管现象的主要原因。这就像那个法官不分青红皂白就以“不是你弄倒的你怎么会去扶”为由判定主要责任在扶老人的人身上一样,引发全国的老师都不敢管学生了。

在真相被调查清楚之前,也不许媒体做有倾向性的报道,谁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就做报道,尤其是带有倾向性(多数是一边倒地指责学校和老师)报道,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待事实调查清楚,责任落实到人头,处理意见可以公示了,媒体才能做报道。媒体为了新闻效应,抢先报道是常有的事。抢先报道不实新闻扰乱社会却没人过问的事也是常有的事。没调查就抢先报道容易给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或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给教育部门造成被动。换句话说,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是导致教师不敢管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记者的职业道德要求报道真新闻,如果没有调查清楚为了抢新闻必须报道,那就使用中性词避免敏感词,不能让读者接受带有先入为主的一边倒信息。

刚才说的是教育部门和宣传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那么家长应该思考什么呢?家长应该思考如何处理这类的事情自己的利益才是最大化。

什么才是家长的最大利益呢?那就是你的孩子得到了老师的教育,他知错了,并愿意改错。试想,如果因为老师不敢管导致你的孩子在错的路上越走越远,到底谁吃亏呢?其次,对老师要信任,也要教育孩子保持对老师的信任。当然,那么大个教师群体,出现个别师德不合格的老师是可能的,但不能先入为主的认为老师都是不合格的,没根据第认为教师批评了孩子,你的孩子一定受委屈方,你要去给孩子撑腰。不要全听孩子的一面之词,要做调查了解。即便自己有理,要讨公道,了解清楚事实真相,不就能更精准地讨公道了吗?

那个讹诈扶老人的老人一家的目的是为了钱,不排除极个别家长也有这个想法,想在学校那里讹诈一笔钱,这就更不应该了。我说的是极个别。孩子在学校受了伤,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学校有责任,那家长也应该就事论事根据有关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要求赔偿或补偿,采取威胁的手段、闹事的方法、造学校或老师的谣都是错误的。

当然,老师也要思考如何既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又能有效地教育学生、管理学生,那种借口维护自身安全规避教育责任是错误的,严格的说也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学生也要思考清楚,自己在学校的目的是干什么,是不是该遵守校规校纪。要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教育,老师能花时间对你进行专题教育那是对你的负责,对你的重视。即便有时候因情绪激动(被你气坏了),说明老师爱你,爱你才会生你的气,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看到你错了,老师无动于衷,一点气都没有了,说明老师对你可能不抱希望了。

我们的家长都是老师教出来的,应该理解教师这份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为人民服务的语景下,任何工作都是服务工作,但服务工作也分种类,不同类型的服务工作都有它自己的特色。教育工作的特色是在品学两方面教师都要做学生表率,这点上教育比其它行业要求更高。这种要求的另一种理解是,尊重老师、信任老师的学生对老师的教育更乐意接受,换个说法即老师的教育教学对这类学生效果会更好。所以,我们的家长要教育孩子尊重老师、信任老师、正确对待老师的批评和表扬。

老师是人,凡人都有自己的个性。有的外向活泼,有的内向沉静,有的善于交友,有的喜欢独处。家长要教育孩子尊重老师的个性特征,适应老师带个性特征的教学方式。给老师提建议意见都可以,但也要讲究方法,要尊重老师的人格。

老师得到尊重,他就会更加热爱他的事业,热爱事业就是热爱孩子,就会倾其所能把孩子教好,家长和孩子是最大的受益者。

记住,从人格意义上讲,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家长要想孩子成为站着的人,就应该通过自己尊重老师的行动让老师站得更加挺拔。世界上最蠢的家长就是侮辱孩子的老师的家长。

我记得改革开放出一个最响亮的口号叫科教兴国、尊师重教。可见教育对于民族、国家乃至我们每个个人的重要性有多大,一个懂得尊重教师的民族才能成长成一个真正伟大的民族,一个真正尊重教师的国家才能成长为一个强盛的国家,一个真正尊重教师的家长才能帮助孩子拥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

最后我要说,把教鞭真的还给老师光靠呼吁是不行的,必须有法律法规做保证。我们可以在既有法规上增加“案例解读”,让老师、学生和家长明白惩戒学生的尺度如何拿捏,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纠纷、划分责任时才有依据。

我想,当法官不再用“不是你弄倒的你怎么会去扶”这样的神逻辑判案的时候,类似的讹诈事件也越来越少了,即便有也很难得逞了,社会风气会因之清正许多。

我想,如果我们在处理上述师生纠纷的时候有法可依、有尺可量,教育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的时候也会更加理直气壮地坚守公平公正,而没有必要刻意委屈教师以换取被某些媒体扭曲的所谓的“社会好评”,我们的教育才会走出羁绊,奔向美好的未来。

来源:职场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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