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检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检测出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形,但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即便实施婚检的医疗机构检测出一方感染HIV,该机构也无权将该检测结果直接告知另一方。
HIV性传播已占98%以上
2024年12月1日是第37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宣传活动的主题为“社会共治,终结艾滋,共享健康”。
据12月1日当天央视新闻报道,我国艾滋病性传播比例已占到98%以上,其中异性性传播约占到70%。
由此可见,在结婚前乃至是发生关系前,明确对方的HIV感染状况,已经成为预防HIV感染的一项重要举措!
婚前医学检查可以检测HIV感染状况
根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艾滋病等应根据需要或自愿原则确定。
婚检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婚检一方查出HIV阳性,医疗机构无权将检测结果直接告知另一方
婚检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检测出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形,但是,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即便实施婚检的医疗机构检测出一方感染HIV,该机构也无权将该检测结果直接告知另一方。
为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确诊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根据以上规定,HIV毒感染者有义务将感染的事实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医疗机构仅能将检测结果告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
但是,问题在于,婚检机构不同于一般性的医疗机构,行为人参加婚检的目的在于发现是否存在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或艾滋病,故进行婚检的机构应当负有适当的告知提醒义务,防止侵害婚检另一方的合理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
医疗机构应当怎样做?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
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中的“指定传染病”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梅毒、淋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出具医学意见时,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
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因此,如果在婚检中发现一方HIV阳性,负责婚检的医疗机构不应直接将该检测结果告知另外一方,而是在意见书中注明“建议暂缓结婚”。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即便后续出现什么纠纷,医疗机构和相关的医护人员都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即保护了HIV感染者的隐私权,又保障了另一方的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同时也切实履行了作为婚检医疗机构的职责。
结语
从我国当前艾滋病疫情形势看,局势的发展已经从以前在吸毒、性乱等重点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了,全国现存的艾滋病感染者也超过100万,要预防艾滋病感染,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洁身自好,同时也要做好个人保护,最好的做法就是未明确对方HIV感染状态的前提下,不要发生关系,一旦确定要结婚或发生关系,最好提前明确对方的HIV感染状况,这才是避免感染HIV地做好措施。
来源:守护健康520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