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第一次跳槽是1992年,在《羊城晚报》看到广东陆丰某公司招聘,便写信应聘,经考试录用,陆丰人事局发了《商调函》,我拿《商调函》找厂长,厂长没功夫理我,说不行,人才不能外流。后来厂里组织科临时发文,调动工作的要交人才培训费2000元,那个年代,一个月工资也就2
四川某纺织厂打工仔文某,因辞工没有及时拿到工资,泄愤点火,釀成火灾。此事按官方公布,文某个人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但纺织厂老板,损失惨重,两败俱伤。
我不了解真实情况,不能随便评论,只说说自己。现在很少人在一个工厂或单位干一辈子,跳槽更换工作,太正常不过了。
我第一次跳槽是1992年,在《羊城晚报》看到广东陆丰某公司招聘,便写信应聘,经考试录用,陆丰人事局发了《商调函》,我拿《商调函》找厂长,厂长没功夫理我,说不行,人才不能外流。后来厂里组织科临时发文,调动工作的要交人才培训费2000元,那个年代,一个月工资也就200元,我是厂里第一个,或许是唯一一个交钱走人的人。
在陆丰干了一年之后,发现不行,恰逢深圳开人才交流会,就应聘去了德昌电机,这回连档案都没要,算是自离,从此自己砸了自己的“铁饭碗”。
1995年7月份,又从德昌电机跳槽到新生电机,7月13日发了6月份工资后,自离走人。那时德昌辞职流程很长,很多员工是自离的。
2008年在韶关建泽,与肖经理关系没搞好,他先是把我从生产调去货仓,再是在12月31日最后一天,约我说要降薪,去TNND,我当场就表示不干了,正中他下怀。他说元旦后来领工资,我说没必要,工资打到我卡里就可以了。树挪死,人挪活。后来韶关建泽搬迁去了贵州,没干几年,肖经理自己也一走了之。老板要你,你是人才,老板不要你,你也是蠢才。
2009年在温州,干了三个月,某一天一个广东老板约我面试,提供往返机票,我请假去了一趟广东,回去之后被温州老板马上炒鱿鱼,扣我去乐清参加ISO9001培训的费用,还扣三天参加培训的工资,温州老板小器的很。
我也碰见两个有良知的老板,一个是梅州嘉和电机张总,他招我去宁波嘉和,我只干了三天,感觉不适合,他给我1000元补偿费,我没要。一个是宁波余姚兰山电机鲁总,我1月20日辞工,发了1月份一个月整的工资。
以前宣传,员工是企业的财富,爱厂如家,厂兴我荣。现在时代变了,企业与员工,遵守《劳动法》,按劳动法规定,走流程辞职,批准了就及时结清工资,两不欠。与企业相比,员工始终是弱势,有的管理人员,拿着鸡毛当令箭,对员工横眉冷对,好像欠了他的。我总觉得,东大普通劳动者,绝大部分是老实本分的,走极端的是极个别,但起因不可忽视,值得全社会反思。
来源:深圳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