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停车酿悲剧:“路怒症”的法律责任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5-24 13:48 2

摘要:2025年5月23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湖北省当阳高速警方侦查的“随意停车酿悲剧”案,引发了社会关注,如:警方为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欲知其中的法律“缘由”,还得从一只白色塑料壶引发的交通事故说起。

2025年5月23日,《今日说法》播出的由湖北省当阳高速警方侦查的“随意停车酿悲剧”案,引发了社会关注,如:警方为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欲知其中的法律“缘由”,还得从一只白色塑料壶引发的交通事故说起。

今日法律重述:危险驾驶

一、白色塑料壶引起“路怒症”

2024年4月2日下午,李家朋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轿车行驶在蓉沪高速公路湖北宜昌路段右侧的慢车道上;前方行驶的大货车突然掉落一只白色塑料壶,李家朋躲避不及,塑料壶卡在了车底。

车辆剧烈颠簸只得停车取出塑料壶,一时气不过,李家朋要向大货车司机要个说法。从快车道超车后,李家朋驾车驶入慢车道持续减速示意货车司机停车;货车没停,李家朋采取了“停车逼停”讨说法的措施。

事发两端,各表一方,再说大货车司机韩原刚。当天,韩原刚与同运输公司的靳高强分别驾驶两辆货车从湖北宜昌前往河北邯郸;行驶途中,韩原刚驾驶的车辆始终行驶在前方、靳高强驾车尾随。

大约14:15,韩原刚看到一辆白色越野轿车从左侧快车道超了过去。白色轿车驶入慢车道后在韩原刚驾驶的货车正前方行驶,不断刹车最终将车停在了右前方;韩原刚不得不把货车停下,刚停下不久,他就听见后方传来砰的一声。

后方砰的一声,会发生了什么呢?韩原刚作为职业驾驶人当然清楚,他一下车就拍摄一段视频;从画面来看,前方白色越野车停放的地方挡住了部分行车道。

2024年4月2日11:41,王博全驾驶的大货车到达了湖北省境内的巴东服务区休息,准备在这里换驾;12:41,曾庆禹驾驶货车向湖北宜昌行驶,王博全则在大货车驾驶室的上方卧铺休息。

14:33,巨大的撞击力让王博全瞬间惊醒,等他醒过来发现货车已追尾、曾庆禹被卡在了座位上。王博全试图救助曾庆禹,但已经叫不醒;由于车辆追尾上方卧铺未被撞击,想办法从驾驶室里逃出来后,王博全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接到报警后,当阳高速警方通知了消防和医护人员,同时迅速赶往了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交警看到事发路段停着4辆车,最前方是一辆白色的越野;发生追尾的是3辆大型半挂货车,其中损毁最严重的就是曾庆禹驾驶的半拖挂物流货车。

曾庆禹被困在驾驶位上动弹不得,随后救援人员对他展开了施救工作。首先对车门进行破拆,然后使用了液压撑顶器将空间撑大;曾庆禹终于被救了出来,但令人痛心的是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在“路怒症”引发的交通事故中,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实在令人惋惜和痛心。那么这起事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如:王博全因在卧铺睡觉说不清楚事故是怎么发生,高速警方对此展开详尽的调查工作:

高速警方首先怀疑曾庆禹可能超速行;调取的行车记录仪证实,事发前曾庆禹以每小时70多公里的速度驾驶车辆。

查看行车记录仪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从画面来看,驾驶时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曾庆禹是否存在疲劳驾驶?

11:41,曾庆禹驾驶大货车,14:33事故发生;驾驶时长不足两个小时,高速警方从法律意义上排除了曾庆禹疲劳驾驶。

接下来,高速警方对曾庆禹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逐一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均无异常;高速警方最终还是发现曾庆禹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B2,而驾驶半挂车需取得A2驾驶证。

曾庆禹从事长途货运运输工作已经有20多年,有多年的驾驶经验,那么这起事故仅与准驾车型有因果关系吗?高速警方对此展开细致的调查工作:

行驶途中,靳高强跟随韩原刚驾驶大货车;韩原刚在前方刹车,靳高强也仅能刹车,曾庆禹驾驶的大货车追尾了靳高强驾驶的车辆。

路怒症可能引发的后果

事故调查清楚了,高速警方对事故成因进行了以上分析,并作出事故认定:

第一,机动车载物不符合装载要求,致使塑料壶遗撒在高速路上是事故的诱因,司机韩原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第二,司机靳高强无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第三,准驾车型不符合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司机曾庆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第四,李家朋在高速路上拦停正常行驶的车辆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李家朋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此后,李家朋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主要理由为,如果越野的驾驶员当时没有违法行为,事故后果可以避免。

2024年6月4日,“惨烈车祸”案被移送至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李家朋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应该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1月13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家朋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同时,对本案附带的民事赔偿部分也作出判决:

李家朋改变高速道路通行环境应承担70%的责任、死者曾庆禹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应承担25%的责任、韩原刚机动车载物不合要求应承担5%的责任;各方责任人应赔偿死者曾庆禹的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10余万元。

有人或许追问,“路怒症”引起的法律责任真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如:《今日说法》还披露了一起“路怒症”的法律责任。

此前,在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就发生一起两辆机动车互相追逐引发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是由驾驶员情绪失控,故意别车导致:

前车司机和后车司机之前是有矛盾和过界。当天晚上,恰好后车司机开车时碰到了前车,还让前车司机停车;前车司机没有理会,后车司机就采取了故意撞击和超速别车的方式逼停对方。

前车司机为了躲避只能加速行驶,因车速过快撞上路边停放的车辆,他自己的车子也发生了侧翻;事后法院判决后车司机犯危险驾驶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有人或许追问,如果后车司机报警,前车司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前一句规定,多数交警认定前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例如: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人或许进一步追问,交警为何作出上述认定?

目前多数事故责任认定,交警已较少考虑“规范保护目的”,如:行为虽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也发生了结果,但倘若结果的发生超出了规范保护目的,就不能认为与事故责任具有因果关系。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主要保护目的之一是,查清事故的因果关系;本法据此没有规定逃逸的民事责任,但多数事故责任认定简单地理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就驾驶证与准驾车型而言,主要保护目的之一为,确保驾驶人熟悉不同类型车辆的特点,如: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1”规定,“以总质量大于4 500kg”划分重型牵引挂车与轻型牵引挂车;不少交警可能还没有认识到4 500kg的汽车是哪一部分,如:“牵引挂车”是指牵引车,还是被牵引的挂车。

究其原因,目前包括汽车术语在内“外来语”较多,如:“Suv”是指越野车,Suv却成了多数人的日常用语;2025年,国家据此又要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作者看来,修订的重点可能包括危险驾驶。

有人或许进一步追问,国家为何要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危险驾驶,在作者看来,本法规定了部分危险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规定了一种危险驾驶,如:根据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多数人根据上述第二款规定,多数人可以得出结论,“路怒症”的刑事责任为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多数人也能据此得出结论,“路怒症”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交通肇事罪。

有人或者追问,“路怒症”的刑事责任为何不能包括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方面,以上述两罪追究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难以解决,如: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为司法解释“拟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伤亡赔偿金不能获得赔偿。

另一方面,以上述两罪的构成要件为,一旦实施诸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后,行为人与受害人不可控制危害后果;正因为如此,《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用了“顿号”,其含义之一为,危害后果同时具备:

例如: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发生的“路怒症”,司法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因,被告人可以随时控制危害结果;倘若造成伤亡,司法机关应以故意伤人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至于高速警方为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有适当的话题,作者将再进一步分析,如:白色越野车完全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事故责任又如何认定等。

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今日法律重述,具体案情与《今日说法》同步。视角不同,评价的内容可能略有差异,甚至相反;上述结论如有不当,敬请各方谅解,或者公开批评、指正。

来源:法能量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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