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猛地回头,只看见路边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干裂的嘴唇边挂着一丝苦笑。
"二十八年了,小芬,你终于愿意回来看我了。"
那声音如同一记闷雷打在我心上。
我猛地回头,只看见路边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干裂的嘴唇边挂着一丝苦笑。
那双眼睛,即使布满血丝,即使深陷眼窝,我依然一眼认出——那是王建国的眼睛。
我叫林芬,今年已经五十有二。
1976年,我随大批知青来到了这片黑土地,那年我才十八岁,怀揣着改造山河的梦想,胸前别着闪亮的毛主席像章。
谁能想到,这片黑土地竟成了我一生的痛,也是我无法逃避的过去。
来北大荒的第一个冬天,我就差点被冻坏了。
记得那年腊月,气温骤降到零下三十多度,风刀子似的刮在脸上,走路时能听见脚下的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我和其他女知青住在泥草房搭建的集体宿舍里,睡的是又硬又冷的土炕。
"扑通"一声,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宿舍的檐角挂着的冰溜子断裂掉在地上。
炉子里的煤球早已熄灭,我哈着白气,从被窝里爬起来,裹着棉袄去院里打水。
水桶放在井边,早已结成了冰盖,我用力一砸,井绳却已冻硬,像一条铁蛇般僵直。
就在我手足无措时,身后传来脚步声:"让我来吧。"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王建国。
他穿着厚厚的军绿色棉袄,袖口和领口已经磨得发白,手上戴着缺了指尖的旧棉手套。
他三两下就打上了水,还帮我提回了宿舍。
"你是新来的知青吧?俺是生产队的拖拉机手,有啥困难可以找俺。"他憨厚地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在那严寒的清晨,那笑容像一团温暖的火。
后来我才知道,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先给拖拉机加热预热,然后再沿着知青宿舍转一圈,看看有没有谁家的炉子灭了或者需要帮忙的。
那时候,我刚满十八岁,仍带着城里姑娘的娇气,干活常常吃力。
春耕时节,一天下来,我的手上磨出了好几个水泡,晚上疼得直掉眼泪。
王建国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小瓶紫药水,悄悄塞给我:"抹上这个,明天就能好些。"
他的眼睛不敢直视我,耳根子红得像秋天的苹果。
就这样,我们的情谊慢慢生长。
干活时,他总会不声不响地帮我把最重的活揽过去;收工回来,他会骑着拖拉机在田头等我,问我要不要搭个顺风车。
那时生产队的广播站每周六晚上会放映一场露天电影,《地道战》、《英雄儿女》或者《小兵张嘎》,全村人都会早早地搬着小板凳去占位子。
王建国总会提前帮我占好位置,还会在衣兜里偷偷装几颗水果糖,趁黑暗时塞到我手里。
有一次,放映的是《白毛女》,当喜儿在风雪中流离失所时,我忍不住落泪。
他轻轻地递过来一块洗得发白的手帕:"别哭,都是演的。"
那一刻,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暖流,觉得他虽然是个大老粗,却有着细腻的心思。
1978年春节前,我们的知青点来了台黑白电视机,那可是稀罕物件,全村的人都涌来看《新闻联播》和《春节联欢晚会》。
挤在人群中,我和王建国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一起,他迅速缩回手,却又鼓起勇气,在漆黑的人群中悄悄握住了我的手。
我没有挣脱,那粗糙的手掌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那一年,国家的政策风向开始转变,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
我们在春耕结束后举办了简单的婚礼,只在生产队的食堂摆了几桌酒席。
他穿着新买的灰色的确良衬衫,脸上的笑容像八月的骄阳;我穿着红色的连衣裙,头上别着一朵塑料小红花,手腕上戴着他送我的手表——那是他攒了两年的钱买的。
酒席上,大家伙儿端着搪瓷缸子,喝着散装白酒,吃着队里特意宰的一头猪做的菜肴,唱着《洪湖水浪打浪》和《咱们工人有力量》。
知青小张还用手风琴伴奏,给我们弹了一曲《我的祖国》。
村里的老支书醉醺醺地拍着王建国的肩膀:"好好对待城里来的闺女,别让人家受了委屈!"
王建国郑重地点头:"叔,您放心,我这辈子都会对小芬好!"
婚后不久,生产队给我们分了一间泥草房,虽然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和几个板凳,但那是我们的小家。
他用从林场背回来的木板,给我钉了个简易的梳妆台,还在上面钉了个小镜子。
虽然简陋,却承载着他的心意,我每天早晨梳头时都会想起他专注钉钉子的样子。
1979年初夏,我们的女儿出生了,小脸蛋红扑扑的,哭声响亮。
王建国抱着女儿,笨拙又小心,生怕碰坏了这个小生命:"咱给她取名叫王丽吧,希望她长大后能像你一样漂亮。"
生产队的老大娘们都来看望我,带着自家腌的咸菜、下的鸡蛋,七嘴八舌地给我们当家教:"坐月子要多喝鸡汤","孩子晚上哭闹,可以用艾草熏一熏"。
王建国把这些叮嘱记在一个旧笔记本上,每天按照上面的嘱咐,变着法儿给我们娘俩补身子。
日子虽然清苦,但也有着简单的幸福。
每到冬天,外面白雪皑皑,屋子里烧着热炕,我们一家三口挤在一起,听王建国读从公社图书室借来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他虽然只上过几年小学,却爱看书,一个字一个字地读,遇到不认识的就问我,然后认真地记在本子上。
有时候,我抱着丽丽站在门口,看着他骑着拖拉机在田间来回劳作的身影,心里满是踏实。
然而,当我听说国家开始允许知青返城的消息时,我的心开始动摇。
那是1979年末,一纸红头文件如同一阵春风,吹散了多年来我心中的乡愁。
我的几个同来的姐妹已经拿到了返城指标,她们兴奋地收拾行李,谈论着城里的电灯电话和自来水。
王家兰挎着她的花布挎包敲开我家的门:"小芬,你不回去吗?听说城里现在供应好了,百货商店里什么都有呢!"
我看着正在地上爬的丽丽,还有厨房里忙活的王建国,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
"你们回了城,别忘了给我写信啊。"我强颜欢笑。
那天晚上,王建国坐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久久地看着我:"芬,你也想回城吧?"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我不知道。"
"我能理解。"他的声音很平静,"你是城里人,有文化,在这穷乡僻壤待着,确实是屈才了。"
"可是你和丽丽怎么办?"我问。
"我是农村户口,回不了城。丽丽还小,跟着我在这里受罪,你要不...先回去?"
我沉默了,心里泛起一阵阵酸楚。
他竟愿意为了我的未来,忍受分离之苦。
我没有立刻作答,只是紧紧抱住了他。
那一夜,我们说了很多话,从初次相见到相知相爱,从艰苦岁月到温馨时刻。
他一直在强调,无论我做什么决定,他都会支持我。
第二天一早,我去公社递交了返城申请。
1980年春节刚过,我拿到了返城通知书。
离别那天,铺天盖地的大雪封住了半个村子,王建国用拖拉机载着我和丽丽去了车站。
三岁的丽丽似乎感受到了什么,一直抱着我的脖子不肯松手。
"妈妈去城里给你挣钱买糖吃,过段时间就回来了。"我强忍着泪水,把藏在口袋里的糖果塞进她的小手里。
王建国把她抱过去:"丽丽乖,等妈妈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城里条件艰苦,我先去站稳脚跟,再接你们。"我这样对王建国说,也这样安慰自己。
他点点头,眼睛里的光却黯淡了许多:"你多保重,有困难就写信回来。"
火车缓缓启动,我隔着结满冰花的车窗,看见王建国抱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丽丽,在雪地里渐渐变小的身影。
火车一路向南,我的心却早已留在了那片白茫茫的黑土地上。
回到城里后,生活比我想象的要艰难得多。
八十年代初的城市正处在物质匮乏与思想解放的十字路口。
我被分配到一家纺织厂当工人,起早贪黑,工资不高,还要负担房租。
每天清晨五点起床,黑暗中摸索着洗漱,然后赶公共汽车去上班。
车厢里挤满了人,空气中弥漫着汗味和煤油味。
纺织厂的车间里机器轰鸣,灰尘弥漫,我整天穿梭在纺纱机之间,手指因长时间接触棉纱变得粗糙。
下班后,我还要排队买菜、挤公交车、打热水回家洗漱。
那时候,市区仍实行粮票制度,每个月定量供应大米和面粉。
我住在单位分配的集体宿舍里,十几平米的房间里住着六个人,连翻身都要小心翼翼,生怕碰到别人。
最初的两年,我还常给王建国写信,说着城里的见闻,承诺等条件好些就接他们过来。
我会把工资中的一部分寄回去,附上一张便条:"给丽丽买点好吃的"。
他的回信总是很简单,字迹歪歪扭扭:"我们都很好,你别担心。丽丽已经上幼儿园了,老师说她很聪明。"
信中会附上丽丽的小画或者她学会写的新字,那稚嫩的笔迹总让我泪流满面。
有一次,她画了一幅画:一个大大的太阳下面,三个小人手拉手站在一起,旁边写着歪歪扭扭的"爸爸妈妈丽丽"。
我把这幅画贴在床头,每天睡前都要看一看。
然而,渐渐地,城市生活的洪流开始冲淡我的思念。
八十年代中期,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中国城市。
百货商店里的商品越来越丰富,街头出现了花花绿绿的广告牌,录音机、彩电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
我也从纺织厂调到了百货公司当营业员,工资涨了,住房条件也好了一些。
厂里分了一间十几平米的单身宿舍,虽然还是公用厨房和卫生间,但至少有了自己的空间。
我开始和同事们一起逛街、看电影,慢慢融入了城市的节奏,笑声变多了,信件却越来越少。
1985年春节,单位组织联欢会,我认识了市机械厂的副厂长赵明。
他比我大几岁,丧偶多年,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
他文质彬彬,谈吐不凡,身上有一种城市知识分子特有的气质。
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他常约我下班后去国营饭店吃饭,有时还会送我一些小礼物——一条围巾、一盒巧克力或者一瓶进口香水。
这些在当时都是稀罕物,让宿舍的姐妹们羡慕不已。
"赵厂长对你有意思啊!"同事小李暧昧地挤着眼睛。
我红着脸否认,心里却涌起一丝悸动。
比起王建国的质朴和憨厚,赵明更懂得如何讨女人欢心,他的温柔体贴让我倍感新鲜。
渐渐地,我开始有意避开提及北大荒的话题,也不再给王建国写信。
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暂时的,等我和赵明的关系稳定下来,我就接丽丽来城里。
一天,赵明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是一枚闪亮的钻戒:"芬,我们结婚吧。"
我怔住了,心跳如鼓:"我...我还没准备好..."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他温柔地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咱们向前看。"
我咬着嘴唇,眼前闪过王建国和丽丽的脸,又想起这几年城市生活的点滴。
最终,我点了点头。
1986年,我和赵明举行了婚礼。
婚礼在市里最好的饭店举行,我穿着白色的婚纱,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我们在《婚礼进行曲》的伴奏下交换了戒指。
酒席上,觥筹交错,宾客满座,一切看起来那么完美。
但当我独自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时,镜中的新娘脸上并没有幸福的笑容。
"你这是何必呢?"母亲在婚礼前夜问我,"那孩子还那么小..."
"妈,我会接丽丽来的,等她大一点。"我辩解道。
母亲摇摇头,眼中满是失望:"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那个老实人待你不薄啊。"
新婚之夜,我躺在宽敞明亮的卧室里,脑海中却不断闪现丽丽那张哭泣的小脸。
我蜷缩在被窝里,无声地哭泣,泪水浸湿了枕头。
嫁给赵明后,我的物质生活确实好了很多。
我们住进了机械厂的干部楼,三室一厅的楼房,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还装了座机电话。
客厅里摆着进口彩电,厨房里有冰箱和洗衣机,这在八十年代中期的中国城市,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水平了。
赵明对我很好,从不提我的过去,也允许我把丽丽接来。
但我始终没有付诸行动,一是怕打破现在平静的生活,二是...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王建国。
1987年,我收到一封来自北大荒的信,信封已经被雨水打湿,字迹有些模糊。
信是丽丽写的,歪歪扭扭的字里透着稚气:"妈妈,您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呀?我上一年级了,老师表扬我写字写得好。爸爸说您在城里工作很忙,但我很想您。同学小红说我没有妈妈,我告诉她我有,我妈妈在城里工作呢!"
信的末尾,是王建国的几行字:"芬,丽丽很想你,有空寄张照片回来吧,她想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如果方便,过年能不能回来看看?孩子懂事了,老问你的事。"
我看着这封信,泪如雨下。
我找出一张自己的近照,寄了回去,但照片上的我穿着时髦的连衣裙,化着精致的妆容,背景是城市的高楼大厦——这一切与他们的生活是那么格格不入。
后来,我再也没收到过信,不知道是他们不再写,还是信被赵明截下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在城里有了新的生活,有了体面的工作,有了舒适的家。
赵明的儿子小军叫我阿姨,不愿喊妈妈,但彼此相处还算和睦。
赵明每天早出晚归,为事业打拼,而我则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每到夜深人静,我总会想起那个远在北大荒的小村庄,想起王建国和丽丽。
有时,我会在路上看到和丽丽差不多大的小女孩,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想象她长大后的模样。
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改革风起云涌,赵明的机械厂效益不佳,他整日愁眉不展。
我们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他开始沉迷于麻将和烟酒,有时半夜才醉醺醺地回家。
1993年,机械厂宣布破产,赵明下岗了。
那段时间,他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精神萎靡,成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眼神空洞。
我不得不出去找工作,在一家私营服装店当营业员。
工作虽然辛苦,但能维持基本生活,小军也已经工作,能贴补些家用。
2003年,赵明因酗酒引发的肝病去世,留给我一套房子和一些积蓄。
他走得很平静,临终前拉着我的手说:"对不起,没能给你幸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默默流泪。
这段婚姻,我们谁都没有获得真正的幸福。
子女双全的同事们开始忙着给孩子操办婚事,含饴弄孙。
而我,只能看着他们的幸福,独自承受着内心的空虚和悔恨。
有时候,走在街上,我会看见年轻的姑娘挽着父母的手,笑靥如花。
我就会想,丽丽现在应该二十多岁了,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谈恋爱?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你以前不是在北大荒待过吗?怎么从来不提起那边的事?"闺蜜小王有一次问我。
"没什么好提的,都是苦日子。"我敷衍地回答。
"现在那边发展得不错,听说国家还兴建了农垦博物馆,纪念知青岁月呢。"她继续说着。
我点点头,没有接话。
那段历史对我来说太沉重,我不敢触碰。
直到去年,我的父亲因病去世,临终前拉着我的手,断断续续地说:"芬啊,趁着...还有时间...去看看她吧......"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我的女儿,丽丽。
这些年,虽然我从未提起,但我知道父亲始终惦记着他那个从未见过面的外孙女。
整理父亲遗物时,我在他的床头柜里发现了一个旧信封,里面装着我寄回北大荒的所有照片和信件的复印件。
原来,他一直默默关注着我抛弃的那段感情。
就这样,在父亲去世一周年的清明节后,我下定决心,重返那片承载着我青春记忆的黑土地,寻找我遗弃的亲人。
从省城到县城,再转汽车到农场,一路上,我的心情忐忑不安。
二十八年了,这片土地会原谅我吗?
班车停在镇上,我拖着行李,向记忆中村庄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我惊讶于这片土地的变化:水泥路代替了曾经的泥泞小道,砖瓦房取代了茅草屋,甚至有了小型超市和网吧。
村口的大榆树还在,树下的石桌也依然如故,只是多了几道岁月的裂痕。
几个老人坐在树荫下乘凉,其中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睁大眼睛看着我:"这不是...芬丫头吗?"
我认出了她——是当年生产队的老会计王大娘。
"王大娘,您还记得我..."我声音哽咽。
"怎么会不记得呢?"她拍了拍身边的石凳,示意我坐下,"前些年丽丽还常提起你呢。"
我的心一颤:"丽丽...她还好吗?"
王大娘的脸色突然变了,其他几个老人也低下了头。
"丽丽啊...走了。"王大娘叹了口气,"去年冬天,白血病,才三十一岁啊..."
我感到天旋地转,几乎要昏厥过去:"不...不可能..."
"可惜啊,好好的姑娘,刚考上县医院的医生,没想到......"旁边一个老人摇头叹息。
"那...王建国呢?"我强忍着泪水问道。
"老王啊,自从丽丽走后,整个人就垮了,前段时间还在村里晃悠,现在不知道去哪了。"
"他...他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一个人把丽丽拉扯大,供她上学,挺不容易的。"王大娘看着我,眼中有责备也有同情,"你走后没几年,他就从拖拉机手换到了修理工,后来又去建筑工地打零工,就为了多挣点钱给丽丽交学费。"
我低下头,泪水滴落在尘土上,晕开一片深色的痕迹。
"丽丽的坟在哪儿?我想...去看看她。"
王大娘指了指村后的小山坡:"在那儿,老王给她选了块好地方,能看到整个村子和田野。"
告别了老人们,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向村后的山坡走去。
路过曾经的家门口,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户陌生人家,院子里晾晒着衣物,鸡鸭在门前的水洼中嬉戏。
我没有停留,继续往山上走。
半山腰上,一块简单的水泥墓碑静静矗立,上面刻着"王丽之墓",下面是出生和逝世的日期。
墓前摆放着几束已经干枯的野花,还有一个小小的木雕——那是一个拖拉机的模型,想必是王建国亲手雕刻的。
我跪在墓前,泪如泉涌:"丽丽,是妈妈...妈妈来看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墓前跪了多久,只感到膝盖生疼,泪水已经流干。
天色渐暗,我不得不离开,决定明天再来。
下山的路上,我不小心踩空了一脚,脚踝一阵剧痛。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粗哑的声音:"小心点。"
顺着声音看去,路边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
我道了声谢,正要离开,却听见他说:"二十八年了,小芬,你终于愿意回来看我了。"
那熟悉的称呼让我心头一震。
我猛地回头,仔细端详着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在层层污垢下,我认出了那双曾经清澈而温柔的眼睛——是王建国!
"建国......"我的声音哽咽,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你怎么......"
"我等了你二十八年。"他的声音沙哑而平静,"每天都在这条路上,因为我知道,如果你回来,一定会走这条路。"
我跪在他面前,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对不起,对不起......"
"丽丽临走前,一直在找你。"他继续说道,眼中没有一丝责备,只有深深的疲惫,"她说,想在走之前见你一面,哪怕只是看你一眼也好。她不怪你,从来没有怪过你。"
我不敢相信,被我抛弃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竟然没有怨恨我。
"我...我有什么资格得到她的原谅?"我哽咽着问。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王建国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旧的钱包,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照片——那是我们一家三口唯一的合影,拍摄于丽丽周岁那天。
"她一直带着这张照片,说这样就能记得妈妈的样子。每次过生日,她都会对着照片许愿,希望妈妈能回来看她一眼。"
我的心如同被撕裂一般疼痛。
我伸手接过照片,看着照片中那个年轻的自己,那个尚未做出错误选择的自己。
"我已经没有资格请求你的原谅。"我低声说。
"我早就原谅你了,小芬。"他叹了口气,"人这一辈子,总要做出选择。你选择了自己的路,我尊重你的决定。"
"那你为什么......变成这样?"我指着他破旧的衣衫和憔悴的面容。
"丽丽走后,我就没了活下去的意义。"他苦笑一声,"我把所有积蓄都捐给了县医院,建了个专门救治白血病儿童的小基金,以丽丽的名义。然后,我就来到这里,每天等着,等你或许有一天会回来。"
"医院的人都说丽丽是个好医生,她值得骄傲。"我擦拭着泪水。
"是啊,她很优秀。"说起女儿,王建国的眼中闪过一丝光芒,"高中毕业那年,她考上了省医学院,是全县第一个考上医科大学的农村孩子。毕业后,她放弃了大城市的工作机会,回到县医院当了儿科医生。"
"她...结婚了吗?"
"没有来得及。"他摇摇头,"她忙着工作,说要等再过几年,等找到真正喜欢的人再说。"
我无言以对,只能任凭泪水模糊视线。
二十八年前,我抛下他们追求所谓更好的生活;二十八年后,我发现自己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得多。
"你还会留在这里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不了。"他摇摇头,"丽丽的心愿已了,我也该走了。这些年,我只是想看你一眼,确认你过得好,然后我就可以安心地去陪丽丽了。"
"别这么说。"我急切地抓住他的手,感受着那熟悉的粗糙,"跟我回城里吧,我来照顾你。虽然晚了二十八年,但我想补偿你,补偿丽丽......"
"不用了,小芬。"他轻轻挣脱我的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你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我不想打扰。只要你记得,在这片黑土地上,曾经有个叫王建国的男人,深深爱过你;有个叫王丽的女孩,从来没有恨过你。"
说完,他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从破旧的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我。
"这是丽丽留给你的,她说如果你回来了,一定要亲手给你。"
我接过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条手链——用红线穿着几颗五彩的玻璃珠,那是我在她三岁生日时送给她的小礼物。
"她一直留着它,说这是妈妈的爱。"王建国说完,转身朝着夕阳的方向走去。
我想追上去,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如同灌了铅,无法移动。
"建国!"我声嘶力竭地喊着,"至少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他没有回头,只是远远地举起了手,像当年送我上火车时那样挥了挥。
夕阳的余晖中,他的背影渐渐拉长,最后消失在了山路的尽头。
我就这样坐在路边,看着满天的晚霞,想着过去的二十八年,眼泪早已流干。
手中的手链轻轻地晃动着,那五彩的玻璃珠反射着最后一抹阳光,像极了丽丽小时候明亮的眼睛。
那晚,我住在镇上唯一的小旅馆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第二天一早,我再次去了村子,想找到王建国,却被告知他已经离开,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我来到县医院,找到了那个以丽丽名字命名的白血病救助基金。
护士长是丽丽的同事,她热情地接待了我,给我看了丽丽生前的工作照片和日记。
"王医生是个好人,她总是特别关心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护士长回忆道,"每个月发工资,她都会拿出一部分来帮助交不起医药费的病人。有次深夜,一个农村孩子高烧不退,家里连车费都拿不出来,她二话不说,开着自己的摩托车冒雨去接人。"
我静静地听着关于女儿的点点滴滴,想象着她成长为一个善良勇敢的女医生的样子。
护士长打开抽屉,拿出一个纸盒:"这是王医生的遗物,她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她妈妈回来了,要把这个交给她。"
盒子里装着一本发黄的日记本,一沓信件,还有几张照片。
我小心翼翼地翻开日记本,映入眼帘的是一行稚嫩的字迹:"亲爱的妈妈,虽然你看不到,但我还是想告诉你,今天我上学了..."
这是丽丽六岁时写的,她把日记当作写给我的信。
一页一页往下翻,我看到丽丽的成长轨迹:小学获得三好学生,初中参加数学竞赛得奖,高中立志当医生,大学里刻苦学习的点滴。
字迹从稚嫩到娟秀,内容从童真到深刻,但每一页的开头,都是"亲爱的妈妈"。
最后一篇日记写于去世前一个月:"亲爱的妈妈,医生说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很遗憾,这一生都没能再见到你一面。但是妈妈,我想告诉你,我从来没有怪过你。我理解你当年的选择,也许我在你的位置上,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爸爸把我抚养得很好,给了我满满的爱,从来不让我感到缺少什么。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在离开之前,能再见你一面,告诉你我很幸福,让你不要愧疚。如果这个愿望无法实现,我希望这本日记能传递我的心声。妈妈,无论你在哪里,我爱你,永远爱你。"
我捧着日记,泪如雨下。
我的女儿,我那从未真正了解过的女儿,竟有着如此宽广的胸怀和深沉的爱。
在医院的墙上,挂着一张丽丽的照片。
她穿着白大褂,微笑着看向镜头,眼神中透着坚定和温柔。
我站在照片前,泪流满面。
她长得真像我,却比我坚强百倍、善良千倍。
一周后,我离开了北大荒,返回城里。
但这次,我带走了太多——悔恨、思念、愧疚,还有照片上丽丽那温暖的微笑和日记本里对我无条件的爱。
回到城里,我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把大部分钱都捐给了丽丽的基金会。
我保留一小部分用于生活,然后租了一间小屋,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找了份工作,在社区医院当志愿者,帮助那些需要关爱的孩子。
每年,我都会回到那个小村庄,带着鲜花,祭奠我从未真正了解过的女儿,寻找可能再也找不到的王建国。
有时,我会坐在村口的大树下,看着农民们在田间劳作,孩子们在泥地里奔跑,恍惚间回到了那个简单而真实的年代。
我不知道王建国是否还活着,是否会在某个角落里想起我。
但我知道,在这片黑土地上,我留下了生命中最真挚的情感,也犯下了最大的错误。
丽丽日记的最后一页夹着一片干枯的树叶,那是北大荒特有的黑土松的叶子。
叶子上用针扎了几个小洞,隐约能看出"妈妈"两个字的轮廓。
我想起丽丽小时候最喜欢做的游戏,就是用针在树叶上扎出各种图案。
这片小小的树叶,承载着她对我无尽的思念和爱。
今年清明,我又回到了北大荒。
在丽丽的墓前,我种下了一棵松树苗,希望它能像丽丽的爱一样,生生不息。
"丽丽,妈妈回来了,以后每年都会回来看你。"我轻声说着,仿佛女儿就在身边聆听。
回村的路上,我又经过了那个山弯。
奇迹般地,我又看见了王建国。
他坐在老地方,衣衫依旧褴褛,但脸上有了一丝笑容。
"你又来了。"他平静地说。
"我答应丽丽,每年都来。"我在他身边坐下。
"她会很高兴的。"
我们就这样并排坐着,看着远处的田野和村庄,谁都没有再说话。
夕阳西下,余晖染红了半边天。
在这片黑土地上,在时光的长河中,我们都已不再年轻,但心中的爱与痛,却如同初遇时那般鲜活。
二十八年后的今天,当我重新踏上这片土地,我才明白,人生中最珍贵的不是所谓的成功和安逸,而是那些我们曾经拥有却没能珍惜的爱与陪伴。
乞丐的一句话,让我泪崩;父亲的临终嘱托,让我重返故地;而丽丽的原谅和王建国的大度,则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条件的爱。
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但我依然感谢命运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在生命的暮年,找回了真实的自己,找回了那个曾经在黑土地上,怀揣着单纯梦想的林芬。
夜幕降临,王建国起身离去。
这一次,我没有挽留。
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黑土地的记忆都将伴随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而我,也终将与这片土地融为一体,与我最爱的人团聚。
来源:小小怪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