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警惕!你喝的“高蛋白”牛奶可能只是虚标!

B站影视 2024-12-25 10:44 2

摘要:近期,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涉及网络虚假宣传的案件,一商家在销售牛奶时,宣称其商品为“高蛋白”,而实际营养成分却远未达到这一标准。希望通过此案的曝光,能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共同维护一个公平、透明的网络购物环境。……(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

核心提示:近期,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涉及网络虚假宣传的案件,一商家在销售牛奶时,宣称其商品为“高蛋白”,而实际营养成分却远未达到这一标准。希望通过此案的曝光,能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共同维护一个公平、透明的网络购物环境。……(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近期,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涉及网络虚假宣传的案件,一商家在销售牛奶时,宣称其商品为“高蛋白”,而实际营养成分却远未达到这一标准。希望通过此案的曝光,能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共同维护一个公平、透明的网络购物环境。

案情介绍

某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中宣传其销售的牛奶为“高蛋白”,然而,该牛奶营养成分表中显示,蛋白质含量为4.0g/100mL,而NRV%(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仅为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蛋白质含量声称“高或富含蛋白质”的含量要求是每100g的含量≥20%NRV、每100ml的含量≥10%NRV或者每420KJ的含量≥10%NRV。显然,该商家销售的牛奶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相关处罚依据

商家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属于虚假广告。而该商家在网页中宣称牛奶为“高蛋白”,实际上却未达到这一标准,明显属于虚假广告行为。同时,这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案件提醒

案发后,我局已依法对该商家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商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对提供的商品进行如实说明,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详情和营养成分表,不要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迷惑。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

打击危害消费者利益案件

进一步净化营商环境

创造守护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丨网监中心 钱思思

日期:2024-12-25

来源:食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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