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和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多渠道传播生态环境科学知识、展示生态环境科技成就,现向全市征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优秀科普作品。鼓励各区(功能区)生态环境部门、科研单位、高校院系、科普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积极
为贯彻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和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多渠道传播生态环境科学知识、展示生态环境科技成就,现向全市征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优秀科普作品。鼓励各区(功能区)生态环境部门、科研单位、高校院系、科普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积极组织参与。上述征集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未入选的优秀案例、作品的将在市级层面进行宣传展示。
一、征集内容
(一)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
案例应充分挖掘科技成果的科普功能,积极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在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创新开发科普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推动作用。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科技成果科普化过程中建立的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运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引导、资金保障、奖励激励、成效评价等。
2. 科技成果科普化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易推广、可借鉴的优秀经验、做法等,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设施建设、科普作品创作、科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和探索。
3. 科技资源科普化过程产出的产业化、市场化的科普资源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科普课程、科普活动资源包、科普展品、科普设施、文创产品等,以及相关科普资源和产品的应用情况。案例文本应主题鲜明、层次分明、资料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 字以内,突出科技成果科普化的具体做法、特色亮点、实际成效等,并提供 5~8 张反映工作成效的图片。
(二)生态环境优秀科普作品
1. 科普图书。应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科技专著、报告文学等非科普性质的图书不在推荐范围。
2. 科普海报。应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或传播的海报。要求主题明确,版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和谐,符合科学性、知识性、文学性、教育性等原则,格式要求JPG、PNG 格式。
3. 科普视频。应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制作并公开播映的原创视频作品,格式为 MP4,画幅比例 16:9,分辨率为 1080p 以上。影视片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微视频作品时长 2~5 分钟且大小为 100~300 兆。作品制作精良,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艺术性和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在电视渠道、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平台传播量高、影响力大,并提供相应的播放证明。
4. 科普展览。应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展出过的生态环境专题科普展览,能够形象地展示科学现象、原理、技术应用等内容,体现科学性、教育性、趣味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展示、模型演示、多媒体互动等,具有良好的视觉吸引力和互动性。
三、征集方式
申报网址(https://www.wjx.cn/vm/rZK4NC5.aspx)。申报科普图书类需同时报送(或寄送)纸质图书3 套至市生态环境局(南开区复康路17号)。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5日。
四、有关要求
1. 申报的案例和作品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公众生态环境科学素质。
2.申报的案例和作品应围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生态文化等,同时未曾被确定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科普化典型案例和优秀科普作品。
3.申报的案例和作品应保证原创性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组织者不承担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凡未作特殊说明,默认授予本次活动组织者作品的媒体公示权、使用权及传播权。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