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胡卫列介绍,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多个场合,对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4月25日,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的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5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胡卫列介绍,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多个场合,对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4月25日,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刚刚颁布并已正式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涉企执法的法治原则和制度基础。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本系统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司法部作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统筹组织政府系统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同题共答,扎实推进。
这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就是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动真碰硬,加大纠治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专项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聚焦纠治四类突出问题:
一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二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这些问题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企业反映最为强烈和集中。此次专项行动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就在于这些问题能否得到真正地纠治。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截至5月21日,工作平台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索6232条,督促办理5246条。整治的问题涉案金额3.35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各领域的查纠积极推进,行政罚款数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
胡卫列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的效果还是初步的,与企业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问题查纠整改的监督力度,对执法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要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或者提级办理;对纠治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还将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分期分批赴各地加强调研指导,适时对整治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研究完善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全社会真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对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关心、对坚决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的决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今年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请问在专项行动当中如何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功能作用,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胡卫列介绍,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内部层级监督。去年2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意见》也明确规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事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就这次政府系统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而言,就是要严格履行好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刚性,也就是说要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赋予的,包括各级政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有政府工作部门的相关监督职能和各项监督手段,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监督,提高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该严不严、该管不管、该罚不罚等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领域,也就是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事项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权基准幅度比较大的领域,也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容易引发问题的领域。
要运用各种监督的手段,把这些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监督,能够得到有效的纠治。同时,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具有的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协调作用。
规范,就是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管理,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等,来提升行政执法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指导,就是通过政策解读、发布案例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解决因执法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能力和水平不足而导致的执法乱象。
协调,就是要通过法治协调,解决因部门之间执法标准不统一、要求不一致导致的企业无所适从等问题,来全面提升执法的法治化水平。
来源:决策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