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你拍我查”公告!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5-20 17:01 3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广告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公开征集广告违法线索和民生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违法广告行为和不正当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广告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你拍我查”活动,公开征集广告违法线索和民生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违法广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法行为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行为:

(一)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未标注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对审查通过的广告进行剪辑、拼接、修改等违法行为

2.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3.广告中假冒名医、神医或者冒用知名专家名义、形象推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神医”广告

4.假借传统中医理论、“伪科学”等虚构、夸大药品功效或者宣称药品外其他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神药”广告

5.宣称保证治愈癌症、绝症或者治愈近视等误导群众健康观念、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广告

(二)普通食品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发布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得作为食品销售的产品或者添加违禁物质的食品广告

2.普通食品广告宣传具备保健功效或者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借助宣传食品原料的功效、功能明示或者暗示食品本身不具有的或者未经合法允许宣称的功效、功能等违法行为

3.压片糖果、糖茶饮料等网红食品广告宣称减肥等功效,或者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规定宣称“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行为

4.无事实依据在食品广告中宣传“绿色”“有机”“非转基因”等行为

(三)金融广告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面向低收入人群、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社会群体发布的贷款广告和其他推介金融理财产品的广告

2.含有“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金融违法广告

(四)教育培训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在中小学生学习专用的APP或者小程序内投放教育培训广告

2.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

3.利用中小学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4.含有“保过”等内容,以及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的违法广告

5.虚构、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6.虚构所谓“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宣称能“包工作”“快速致富”等严重扰乱就业市场的广告

(五)互联网广告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借助分享就医体验、育儿经验等变相发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2.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以及虚构使用效果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药品广告

3.共享单车和停车场缴费码弹出广告

4.借助人工智能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或者打造“虚假人设”发布广告明星、网红、“大V”利用自身影响力在直播活动中为商品代言

(六)老年人群体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医疗广告内容中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以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等作推荐证明的违法广告

2.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中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等安全性保证的违法广告

3.广告内容中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

4.“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以及怂恿老年人消费者随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七)医疗美容领域中的违法广告行为

1.发布未依法取得广告审查、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或者与广告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美容广告

2.夸大治疗功效,对治疗安全进行保证性承诺等违法行为

3.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4.违背公序良俗贩卖容貌焦虑、推介“黑医美”“黑药械”以及向未成年人推介医美项目等违法广告

(八)房地产领域和电梯内广告的违法广告行为

1.未标注房地产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号等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

2.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以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

3.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以及学区房、地铁房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违法行为

4.电梯内、户外广告内容中含有“第一”“最好”“最佳”等用语的广告

5.电梯内、户外广告内容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内容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违法违规广告

(九)民生领域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夸大药品、食品、保健品功效)

2.利用学术机构、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虚假证明

3.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实施虚假宣传的行为

4.“傍权威”“傍科普”,以养生、医疗等名义为噱头,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5.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采取网络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征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上述违法广告行为线索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可用手机等工具进行实时拍摄并通过来电(12315)、登录全国12315平台、信件邮寄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2号(酒泉市市场监管局323室)。

来源:云上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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