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很多学生—更不用说广大读者了——无法理解为什么宦官能成为历史上的一种制度。他们认为阉割是一种恶劣的惩罚, 受害者肯定一生都会对此心怀怨恨,日日夜夜渴望着复仇。但如果真的是这样,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除了西欧,可能还要除去殖民前的美洲)又怎么会使用宦官担任统治
作者:[美]简·海瑟薇 译者:张英杰
为什么写宦官?
如今,很多学生—更不用说广大读者了——无法理解为什么宦官能成为历史上的一种制度。他们认为阉割是一种恶劣的惩罚, 受害者肯定一生都会对此心怀怨恨,日日夜夜渴望着复仇。但如果真的是这样,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除了西欧,可能还要除去殖民前的美洲)又怎么会使用宦官担任统治者身边的要职呢?对于地中海沿岸和亚洲的大部分帝国而言,宦官都是根深蒂固的制度:美索不达米亚诸帝国至少从新亚述时期开始,波斯诸帝国(阿契美尼德帝国、安息帝国、萨珊帝国),罗马及拜占庭帝国,从西周到清朝的中国所有王朝,甚至撒哈拉以南的很多非洲王国都有宦官(第2章对此有讨论)。我们唯一不确定是否有宦官存在的古代文明是法老统治下的埃及。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中世纪以及近代早期的亚洲和非洲的主要帝国,包括至少从阿拔斯王朝开始的所有伊斯兰帝 国。西欧诸王国虽然没有这类“护卫”宦官,但到了16世纪中期, 梵蒂冈的教堂唱诗班已经出现了被称为“castrati”的阉伶歌手,直到19世纪20年代,他们都是极受欢迎的歌剧演唱者。这类歌手的前身可能是拜占庭帝国的去势教堂歌手。事实上,宦官这一制度相当普遍。因此,也许我们不应该问“为什么有很多社会使用过宦官”,而应该问“为什么其他社会没有使用过宦官”。
那么,为什么这些政体使用宦官,尤其是宫廷宦官呢?除了西欧诸王国,所有这些政体都有三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得它们需要使用宦官。第一个共同特征:它们的君主大多比较专制,与臣民相隔绝,有时甚至被奉若神明。奥兰多·帕特森注意到,“拥有绝对权力且通常手握神权的君主似乎偏爱—甚至是需要—去势的奴才”。由于存在发生刺杀或叛乱的风险,接近君主的人必须经过严格限制,所以君主需要没有家庭关系或地方关系的仆人和心腹,只有这类人才会绝对效忠于他—家庭和家乡的牵绊会削弱人的忠诚度。宦官,尤其是来自帝国之外或帝国周边的宦官,正符合君主的需求。
但专制君主需要宦官,不仅仅是因为需要实实在在的保护。专制君主的居所是近乎神圣、不可亵渎的地方,相当于寺庙内部的圣所。宦官起到了类似“封锁线”的作用,这样一来,君王居住的禁区就不会因为与平民接触而被“污染”。作为中介者,他们大概就像半神或者天使一样。不过他们与天使和半神的区别在于:他们处于一个危险的暧昧地带,因为他们不能和“神圣的”君主走得太近,否则会贬损君主的地位,同时又失去了与大众的联系。打个比方,他们就像行走在一根细线上,一边是神圣、纯洁的君主,另一边是君主的臣民——污浊的庸众。
第二个共同特征:所有这些帝国都采取了将皇室后宫的女性成员与外界隔离的做法,这是为了控制皇室的繁衍。君主的所有潜在性伴侣(以及她们的诸多仆人和助手)被限制在一个指定的地点, 这样可以控制每位妻妾所生子女(尤其是儿子)的数量,并确保这些女人永远不会和君主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这就是有名的后宫制度,也称为“内宫”制度。除伊斯兰帝国以外,帝制时期的中 国,以及罗马、拜占庭、古波斯帝国都采取了这一制度。尽管有些帝国会与邻近的政体联姻,但是他国公主在嫁入本国之后也要入住后宫,通常还会与妾室同处一片屋檐下。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宦官把守着皇室女子与君主及其男仆(包括去势和未去势的男仆)这两个群体之间的边界。
第三个共同特征则不太明显:这些政体中有很多(即使不是全部)都雇用了精锐的军事 - 行政奴隶。在伊斯兰帝国,这类奴隶通常被叫作“马穆鲁克”或“古拉姆”。已故的大卫·阿亚隆认为, 各个政体在使用宦官的同时,也一定使用了未去势的精锐男奴,要么用于军事目的,要么用作君主的仆人。他的论证合乎逻辑:一大群新招募的年轻男兵,通常来自偏远的地区,不懂新主子的语言和习俗,住在营房或其他类似的地方,和先到的成员一起训练,而且很可能受到先到成员的虐待—包括性虐待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因此,君主就会让宦官驻守在营房中,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宦官在营房中的职责也反映了他们在后宫的作用:控制军事奴隶和行政奴隶的性生活。阿亚隆的分析所明确的事实也被研究奥斯曼帝国 的学者注意到了,即君主及其仆人居住的地方类似一个“男性后 宫”。在奥斯曼帝国的皇宫里,这个男性后宫(即第三庭院,包括苏丹的私人寝宫)有其专属的一群宦官,他们可能会和后宫宦官相互竞争。
这三个特征体现了使用宦官的政体中统治精英的独特做法。不过,更为宏观的社会经济方面的考量也许有助于解释如下问题:为什么在这些精英统治的社会中,阉割能够为人所接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亚洲、东欧或者非洲的某个前现代政体中,普通臣民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们生活在乡村,预期寿命很短——大多很难超过三四十岁。疾病、食物短缺、自然灾害,以及在机械化普及以前的乡村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无数意外,都会夺走他们的性命。
精英奴隶的生活则迥然相异。他们住在君主的宫殿中,穿着体面甚至考究,永远不会挨饿,享受着最好的医疗条件,而且在很多(虽然不是所有)情况下能够接受教育。去势之后,他们还可以做 君主的贴身侍从。尽管宦官遭受了生理痛苦,但为了获得上述安稳、优越的生活,阉割也许算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代价——至少对统治精英阶层以及整个社会而言是这样;而对阉人自身而言,他们几乎全部是奴隶,基本上不能自主决定是否接受阉割。在前现代或近代早期社会中,阉割类似一种“安全许可”。接受阉割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也会得到巨额回报。
后宫、性别、性生活
后宫女性的性生活显然是皇室繁衍的关键。尽管如此,她们的性生活仍受到严格控制。奥斯曼帝国的皇室会设法控制君主妻妾所生男性子嗣的数量,从而在保证皇位有人继承的同时,又避免皇子过多所造成的混乱局面——皇子之母积极协助她们的儿子争夺皇位。莱斯利·皮尔斯(Leslie Peirce)指出,到了16世纪末—刚好是总管太监成为要职之时——奥斯曼帝国后宫的女性中出现了严格的年龄和地位划分。在君主的妻妾中,生出儿子的女人地位较高, 而这些女人之间的地位则取决于她们儿子的年龄:长子之母的地位最高,幼子之母的地位最低。而苏丹之母的地位可谓万人之上,尤其是在17世纪的危机期间—当时,这些强势的皇太后通常是实际掌权者,而她们年幼的儿子只不过是傀儡苏丹。因此,这一时期后来被称为“苏丹女权时期”。
和其他专制帝国一样,奥斯曼帝国的后宫宦官占据着一个“无性空间”,这个空间将男性后宫—即君主及其男仆居住的第三庭院——与女性后宫分隔开来。皮尔斯解释道:“就男性而言,除苏丹以外,只有尚未完全成年的男子才能经常出入宫殿内部:一是男性后宫,其中有男孩、青年男子、宦官、侏儒、哑巴;二是皇室后宫,其中住着女人和孩子。”根据她的描述,后宫宦官基本上不会踏入宫中女性的居所,而是待在后宫入口处的通道里——这就是他们的住处。总管太监扮演着类似联络员的角色,沟通两方:一方是后宫中女性的首领——一般是苏丹的宠妾,如果是在17世纪, 则是皇太后;另一方是苏丹及其男仆,男仆中至少有一部分是来自巴尔干半岛和高加索地区的白人宦官。
受权刊发,选自《奥斯曼的宦官:从非洲奴隶到权力掮客》,[美]简·海瑟薇 著,张英杰 译,广东人民出版社 | 万有引力 2025年4月。
非洲宦官和白人宦官都可以在此处工作,因为他们的性能力受到了限制。他们与其说是第三性人,不如说是被抑制的男性。他们就像年轻男子一样具有“双性”特征。肖恩·马蒙形象地将后宫宦官比作莫扎特的歌剧《魔笛》中的三个男孩,这些男孩“扮演着中立信使的角色,来回于两个世界之间:夜女王所处的危险、混乱的女性世界,以及萨拉斯特罗所处的阳光普照的理性世界”。她还补充道:“宦官 / 男孩是中间人,他们可以安全地在两个世界中游走,却不属于任何一个世界。”正因如此,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童一般的后宫宦官才能斡旋于女性 / 男性后宫这一禁区与托普卡帕宫的公共区域之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类似守护神或者守护天使(如前所述)。
对于历史上存在过宦官的社会以及相关的学术研究而言,宦官的性别难以界定,主要就是因为这种中间性(liminality)。人们至 今仍未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穿着如同男子一般的宫廷宦官究竟是男性,还是属于某种另外的性别?对于有关罗马和拜占庭帝国的学术研究来说,这是个关键问题。这一研究领域的学者已经从性别角度对宦官作了详尽的考察。即使宫廷宦官属于男性,那他们也并非标准的成年男性,而是非标准男性或者说另类男性。因此,宦官的性别显然颠覆了社会对男性的定义。在伊斯兰社会中,男性的 定义包括生育能力以及长出胡须的能力。另外,宦官的另类性别是手术干预的结果。世界各地的前现代社会以及近代早期社会都意识到了这样一种需要:通过手术干预让常规性别类型变得复杂。但这种做法也凸显了常规性别,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宦官的存在衬托着常规性别。正如马蒙所强调的那样,守卫两个不同领域的人,肯定在这两个领域都从容自如,但又不属于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领域。似乎正是由于宦官不属于任何一方,所以他们才凸显了两方之间的边界。
奥斯曼宦官的特点
奥斯曼的宦官制度深受此前各个伊斯兰政体的影响,包括:阿拔斯王朝、塞尔柱帝国,以及从属于这两个帝国或王朝的其他位于今伊拉克、伊朗、中亚地区的王国;位于安纳托利亚的罗姆苏丹 国;位于埃及、叙利亚、安纳托利亚东南部的马穆鲁克苏丹国。另外,这一制度也受到了非穆斯林政权的影响,尤其是拜占庭帝国。第3章将会指出,尽管拜占庭并非奥斯曼模仿的唯一对象,但奥斯曼的宫廷制度直接沿袭自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的宦官制度与其他帝国或王朝的宦官制度之间存在关键区别,其中尤为重要的区别在于,拜占庭的宦官没有被完全阉割,而伊斯兰帝国的宦官被完全阉割,而且拜占庭的宦官可以加入教会统治集团,甚至可以成为正教会的大牧首——至少在13世纪之前是这样的。相比之下,伊斯兰诸帝国的宦官则不能担任官方的宗教职位,例如穆斯林法院的教法执行官(卡迪)或者大穆夫提——根据伊斯兰律法作出法律判决的官员(法特瓦)。不过,他们通常博览伊斯兰律法及神学著作, 而且可能收藏了各个领域的大量书籍。他们甚至可以建立清真寺、古兰经学校(土耳其语:mekteb;阿拉伯语:kuttab)、伊斯兰学校等。与中国明朝的宦官相比,他们的知识要丰富得多。有一些明朝宦官完全没受过教育,甚至是文盲,尽管他们担任着政治与经济方面的诸多职务。有一部分政权中的宦官还能担任军职,比如拜占庭帝国、帝制时期的中国,以及大部分中世纪伊斯兰帝国。在一部分中世纪伊斯兰帝国,军中的宦官可以去后宫效力,反之亦然。
埃夫卡弗- 哈瑞门 尽管后宫总管太监的职责显然以后宫为中心,但这一职位的存在,要归功于麦加和麦地那这两处穆斯林圣地。后宫总管太监这一职位设立于1588年,同年,苏丹穆拉德三世把对帝国圣地宗教捐献产业的监管权从第三庭院白人宦官的首领手中转移到了后宫宦官的首领手中,而后宫宦官大多是非洲人。如前所述,这类宗教捐献产业叫作“埃夫卡弗 - 哈瑞门”,在阿拉伯语中则称为“瓦克夫- 哈若门”,字面意思为“两大哈让的宗教捐献”,因为麦加的大清真寺和麦地那的先知清真寺皆被视为“哈让”,即外人及不守礼之人不得入内的神圣禁地。“哈让”(harim)这个 阿拉伯语单词和英语中的“后宫”(harem)一词有着相同的词根, 而后者指的也是外人不得入内的禁区——这里的“外人”指的是成年男子,尤其是与君主没有血亲关系的成年男子。
大致从设立总管太监一职开始,管理圣地宗教捐献产业就一直是总管太监的重要职责。到19世纪中期,总管太监一职的影响力大为衰落,当时,奥斯曼帝国掀起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浪潮,其中一项举措便是成立宗教捐献事务部。托普卡帕宫中随处可见体现后宫与圣地关联的物件:后宫入口处就有一排排靠在墙边的壁柜,里面储存着有关宗教捐献产业的文件;装饰后宫入口走廊的瓷砖上画着麦加的卡巴天房及天房周围的场景。后宫总管太监在任期间常常操心埃夫卡弗 - 哈瑞门的资金问题:他要从帝国的各个偏远行省为宗教捐献产业征收财物。即便他遭到罢免并被流放到埃及,也很难忘记自己曾经掌管过的这些产业,因为给麦加和麦地那生产粮食的那些村子,就位于埃及行省境内。
从17世纪末开始,遭到罢免的后宫总管太监通常会被重新委派到麦地那,负责统领看护先知穆罕默德之墓的宦官(第6章对此有详述)。这座陵墓是一处圣地,其历史可追溯到12世纪末。这种重新委派的做法表明,即便在总管太监被罢免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圣地宗教捐献产业对他而言仍然很重要。“向先知希吉拉(hijra)”象征性地改变了后宫宦官的身份(“希吉拉”即“迁徙”之意,这里特指先知穆罕默德于622年从麦加迁往麦地那)。一般来说,宦官离开皇宫之后即视为被释放,获得自由。到了麦地 那,他们会娶非洲女奴为妻。这样一来,他们便有生以来第一次 成了自由、成熟的穆斯林男人。这标志着精神上的圆满,而对于 宦官的性事来说,这种圆满具有显著的意义,虽然我们无从得知 守陵宦官娶妻之后是否有任何形式的性生活。矛盾之处在于:宦官在先知死去的地方享受着家庭生活的幸福(至少表面上如此), 而之前在后宫这个皇室繁衍的地方,他们却过着如同僧侣一般的 生活。不过这也说得通:宦官的性事,无论真假,都不会威胁到 先知。而且因为他们是自由的穆斯林男子,所以让他们来陪伴先知正合适。
无论如何,我们都有理由说,后宫总管太监的心思总有一部分放在“另一个圣地”,即先知清真寺和先知陵墓所在的圣地上,虽然麦地那这处穆斯林圣地似乎消隐在了忙碌的宫廷日常生活中。通过提出总管太监与麦地那的联系,更具体地说是与圣地宗教捐献产业的联系,我希望能够强调如下论点:后宫总管太监是一个与这些产业密不可分的行政官职。在马穆鲁克苏丹国于1517年被征服后, 奥斯曼帝国的苏丹由于担任“两圣地的仆人”而获得了很高的威望(两圣地即麦加和麦地那)。无论是不是巧合,早在阿拔斯王朝时期, 阿拉伯语中表示“仆人”的单词(khadim)就被用来指代宦官了;到了奥斯曼帝国时期,“khadim”已经成了宦官的同义词。总管太监也可以说是“两圣地的仆人”,只不过这里的“两圣地”指的是宫廷中的后宫和麦地那的先知陵墓。从某些方面来看,后宫总管太监的宦途辗转于这两个禁地之间,只不过不同时期对于这两地的侧重有所不同。
总管太监既确保了皇室的繁衍,同时又掌控着圣地的宗教捐献产业——这是奥斯曼帝国合法性的两大支柱。因此,总管太监是奥斯曼统治者不可缺少的助手,至少在19世纪的西化改革之前是这样。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尽管有那么多人担任过后宫总管太监,尽管宫廷内外的政敌制造过多起阴谋,尽管某些大维齐尔——尤其是在18世纪——试图禁止非洲阉奴输入奥斯曼帝国境内,这一官职还是存续了300余年。
第3章的主题是奥斯曼后宫制度的演变。正是后宫制度使得后宫总管太监一职有了存在的可能和必要。不过,在讨论后宫之前,我们要提出一个基本问题: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后宫总管太监—更 宽泛地说,为什么几乎所有奥斯曼后宫的宦官—都是非洲人?这是第2章的研究主题。
本文节选自《奥斯曼的宦官:从非洲奴隶到权力掮客》一书的第1章“关于后宫总管太监”。注释略去。
来源:近现代史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