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开建:欧洲望远镜究竟何时传入中国?——“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说考实

B站影视 2024-12-13 09:17 1

摘要:欧洲望远镜是否在明代由利玛窦传入中国,在学术界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许多学者以1609年伽利略创制天文望远镜,来否认明人郑仲夔“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从而导致望远镜传华认识上的种种误区。然而,大量文献证实,郑仲夔所记是信史。其一,根据日本早期文献《大内义隆记》

欧洲望远镜是否在明代由利玛窦传入中国,在学术界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许多学者以1609年伽利略创制天文望远镜,来否认明人郑仲夔“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从而导致望远镜传华认识上的种种误区。然而,大量文献证实,郑仲夔所记是信史。其一,根据日本早期文献《大内义隆记》《南蛮寺兴废记》《长崎实录大成》《显承述略》记载,望远镜在16世纪中叶的欧洲发明以后,传教士很快就将其带到了日本,那么,对处在同一条航线上的澳门来说,万历九年(1581)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经澳门将望远镜带进中国是完全可能的。其二,在汉文文献中,郑仲夔说利玛窦带望远镜入华并非一家之言,这可以从多种明末清初的文献记载获得旁证。例如,陆应扬的《广舆记》、刘侗的《帝京景物略》、花村看行侍者的《谈往》、单隆周的《希姓补》、王夫之的《思问录》等等。其三,从利玛窦的著述中,也可以证明他携带望远镜入华。例如,他撰写的中文著作《理法器撮要》中,曾三次提到望远镜。尤其是在浙江省图书馆最新发现的署名为“太西利玛窦传,松江徐光启校”的《开成纪要》抄本,详细介绍了望远镜的制造方法和过程。从书中的文字和内容看,属于初步完成的文稿,尚未经过考订审核,所以是以未刊抄本的形式保存下来的。其四,利玛窦不仅带进望远镜,还能能制造望远镜,并且翻译介绍过制造望远镜工艺方法的文章。这在明末时人孙承泽的《春明梦余录》、毛奇龄的《西河集》、吴肃公的《明语林》、诸升的《〈镜史〉小引》中都有记录。所以,可以确定地说,在明代的中西科学文化技术交流史中,利玛窦当是第一位将望远镜制造技术传入中国的欧洲人。他与他同时代的欧洲传教士不仅将望远镜带进了中国,而且在耶稣会中国传教团传教政策的指引下,为了明朝宫廷修历的需要,还制作了一批望远镜,而这些望远镜在明代社会已经得到广泛传播。

关于欧洲望远镜制造技术在中国明清时期的传播,已有不少论著发表,但因以往研究对中西文献档案的搜集有遗漏,导致研究者对望远镜传华问题出现分歧。特别是大部分学者以1609年伽利略(G. Galilei,1564—1642)创制天文望远镜来否认明人郑仲夔“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进而成为利玛窦研究乃至中国科技史上长期存在的误区。本文拟在全面搜集中文文献的基础上,利用同时代的葡文、日文文献,特别是最新发现的利玛窦《开成纪要》等一批新资料,考证明代利玛窦(M. Ricci,1552—1610)不仅带望远镜入华,而且还能制造望远镜,希望在对中国科技史纠错的同时,也能对利玛窦研究有一个推动。

一 不能用伽利略发明天文望远镜来否认“利玛窦有千里镜”

在明代文献中,明确记录利玛窦带望远镜来华的是郑仲夔。他在《玉麈新谭·耳新》称:

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能烛见千里之外,如在目前。以视天上星体,皆极大;以视月,其大不可纪;以视天河,则众星簇聚,不复如常时所见。又能照数百步蝇头字,朗朗可诵。玛窦死,其徒某道人挟以游南州,好事者皆得见之。

1942年,方豪在重庆《益世报》发表文章,否认了郑仲夔这一记录。其理由是:

然玛窦卒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一年前,伽利略始在物尼斯制成第一架望远镜,玛窦决不能及身而见也。盖尔时国人极崇拜利玛窦,故凡闻一异说,见一奇器,必以为玛窦所创。《耳新》仅一例也。

1969年,《方豪六十自定稿》出版,收录了《伽利略与科学传入我国之关系》一文,再次重申了上述观点。当然,在此之前,耶稣会士阳玛诺(E. D. Junior,1574—1659)于1615年在中国出版《天问略》一书时,曾介绍了伽利略发明望远镜一事,并称“待此器(望远镜)至中国之日,而后详言其妙用也”,也认为在1615年之前,伽利略的天文望远镜还没有进入中国。因此,余三乐在他的关于望远镜的专著中也持与方豪相同的意见:

因为当1608年荷兰眼镜商人向政府申请专利的时候,利玛窦已经在中国生活了26年,离开欧洲也已经30年了。虽然他即使在中国也有可能从通信中、从后来来华的同伴中得知他来华以后欧洲发生的事情,也可能间接地得到来自欧洲的书籍和自鸣钟,但是,他却不太可能知道望远镜,更不可能得到望远镜。因为这时离他1610年5月去世,仅仅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不能否认,方豪、余三乐的说法具有他们的科学逻辑和道理,但是必须指出的是,郑仲夔的《耳新》一书并没有称利玛窦所携带的千里镜是伽利略制造的天文望远镜,而望远镜的制造又并非自伽利略始。所以,上述批评不足以否定郑仲夔的说法。

科学史家江晓原是支持利玛窦携带望远镜进入中国之说的重要学者,认为尽管在当时的耶稣会中文著作中,不管是1615年阳玛诺的《天问略》、1626年汤若望(J. A. S. v. Bell,1592—1666)的《远镜说》,还是1634年由汤若望等士人编纂的《崇祯历书·五纬历指》,都是将望远镜的发明权归于伽利略,但在望远镜发明权中,学术界提到最早的望远镜发明者则是英国人迦斯空,如晚清学者王韬(1828—1897)与传教士伟烈亚力(A. Wylie,1815—1887)合译《西国天学源流》一书就谈到16世纪的望远镜:

伽利略未生时,英国人迦斯空已用望远镜于象限仪。迦斯空死后二十余年,无人知用者,而法兰西有某者造之,夸为创事,且造分厘二器,亦无传,而伽利略复为之,冠远镜诸器。

意大利人玻尔塔(G.B .D. Porta,1532—1602)1589年出版的《自然的魔术》书中称:

用一块凸透镜,近旁的东西显得特别大,却更模糊。如果你知道如何将它们配置在一起,你既可以看到近旁的东西,又可以看到远处的东西,并且在两种情况下,看到的东西都是大而清楚的。我说的就是托勒密透镜,或就叫眼镜,利用这种透镜,托勒密看到60英里外进犯的敌船。

英国人伦纳德·迪格斯(L. Diggses,1515—1559)也是16世纪望远镜的发明者,他的儿子托马斯·迪格斯(T. Diggses,1546—1595)留下了一份详细的望远镜使用说明,并在1571年为其父的著作《经纬万能测角仪》所作的序言中称:“望远镜发明者的荣誉是属于父亲伦纳德·迪格斯的。”《望远镜的历史》一书中还写到:

波尔塔在1586年致信枢机主教埃斯泰宣称,他的《自然的魔术》中已经明确说明自己能制造“眼镜(occhiali)”,通过它也可以看见数里之外的人。

研究中国科技史的英国学者李约瑟(N.J. T. M. Needham,1900—1995)则称:

可以肯定的是,在1550—1610年至少有六个人摆弄过双透镜的组合,使用了双凸透镜和双凹透镜,并获得了令人惊讶的远处物体放大的效果。某一种设想一传播开来,就许多人几乎同时付诸实践,这种现象,如望远镜的发明,在现代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稍后,1612年11月2日,作为时常与中国耶稣会士通信的意大利耶稣会神父鲁比诺(G. A. Rubino,1578—1643)曾在信中写到:

一些人从意大利写信告诉我,一种眼镜被制造出来,可以看清楚15—20里外的东西。

贝克曼(I.Beckman,1588—1637)在1634年提到:

约翰逊(Z. Jansen,1585—1632)于1604年在荷兰制造了第一架望远镜,他所依据的原型是1590年在意大利制成的。

以上多种西方文献均可以说明,在16世纪后半叶及17世纪初叶,已有人发明了用双透镜组合的望远工具,并运用到实践中。这种望远工具已经具有将远处物体放大的效果,并且能看到六十英里外进犯的敌船。这种望远工具就被称为“望远镜”,中国人则称之为“千里镜”。也就是说,在伽利略发明创制天文望远镜之前,具有望远功能的千里镜早已在世间出现。

虽然按照教科书的说法,望远镜是在1608年,由荷兰米德尔堡的眼镜商利伯希(H. Lippershey,1570—1619)发明的,后由当时的著名学者开普勒(J. Kepler,1571—1630)加以改进,并设计了几种新的望远镜,特别是用两块凸镜片的天文望远镜。1609年,伽利略又制造了一架能放大九倍的望远镜,开始了对天空的观察,创造了真正意义上的天文望远镜。《畴人传四编》卷九称:

伽利略,万历三十七年(1609)至威尼斯,适刻白尔论火星之书初出,偶与人谈论,忽悟远镜之根,时闻荷兰人造器能测远,因思仿此作测天之器,遂以精思造成之。旣成,自言视物大一千倍,近三十余倍。

伽利略也称,他是听到荷兰人造望远镜之后才造的这架天文望远镜。但是,伽利略所发明制作的天文望远镜距望远镜的最早问世接近有半个世纪,在这一时间段里,望远镜已经被人们付诸各种实践活动。然而,耶稣会传教士为了其科学传教的需要,在介绍望远镜发明和创制的时候,一般都祗提到伽利略,而不提及其他。所以,人们都是以伽利略发明天文望远镜的时间来界定望远镜始传中国的时间,这就带来了人们对望远镜传华问题认识的误差。

自16世纪中叶望远镜发明以后,望远镜就开始向东方传播。据后奈良时代(1497—1557)的日本文献《大内义隆记》称:

都督在世之时,石见国太田郡发现银山。外国闻日本发现宝山,便有无数唐土、天竺、高丽等国船只渡来。天竺人所赠送的各种物品中,有昼夜长短分毫不差的司掌十二时之物,能发出钟声及未装十三根琴弦却能发出五调子十调子,能使老花眼看得清楚的镜子及能清楚看清远方的镜子共有两面献上。

这里所指的“天竺人”应指来自印度果阿的葡萄牙人或者是传教士,“能清楚看清远方的镜子”即指望远镜。19世纪日本教会学者山本秀煌的《日本基督教史》称:从印度来的外国人给山口的领主大内义隆献上了“葡印总督的信函及洋琴、时钟、远眼镜及装裱美丽的书籍”。法国学者雅克•布洛斯称,沙勿略(F.Xavier,1506—1552)于1549年抵达日本山口时,“向日本的大名奉送一座钟,一些望远镜,一架斯频耐琴”。明治时期日本文献《增订工艺志料》解释望远镜传日时亦称:

后奈良天皇之治世,有天竺人来到周防国山口馆,因向周防国主大内义隆献上眼镜及望远镜,而获赞赏。由此,本邦之人始知眼镜及望远镜之存在。

由上可以反映出,在后奈良时代,西班牙传教士沙勿略抵达日本时,就将望远镜带入了日本。又据《南蛮寺兴废记》载:

异国人到达江州安土城下后,令其至妙法寺休息三日。九月三日,召入城中,谒见信长。伴天连身穿神父之服,如毛毡般,裾短袖长,于左前扣合,与其体相甚,如蝙蝠展翅。贱声如鸽鸣,所言不明。最有失体统之事,乃怀抱名香,于御殿熏之。对信长行礼,两臑指尖向前伸出,再两手交叉于胸前,仰头。诚为不可思议之礼式。所献之物七种:可远观七十五里的望远镜,可观芥子如鸡蛋的放大镜,猛虎皮五十张,毛毡约五町四方,铁炮伽罗百斤,八迭蚊帐,一寸八分的香筥,内装四十二粒紫金制数珠。

此事又见于《长崎实录大成》:

天正二年甲戌,大君织田信长命老臣菅谷九右卫门长赖,召伴天连乌而革莫。乌而革莫献乌铳十、远近镜、盈缩帐各一,猩绯罽、药物等种种珍玩。信长亲问航海之由,乌而革莫曰:无他。天主之道,寰宇最上之教,愿传之贵邦。信长馆之城外,饩禀至盛。

非常清楚,这里的“远近镜”应该就是望远镜。这一次献望远镜的时间是天正二年(1574)。又据日本明治时代学者萩原裕好问的《显承述略》记载:

天正二年甲戌,参议织田信长命菅谷长赖,召拔的廉教会法长曰:拔的廉法徒曰维曼长赖,乃矫将军教旨,致之京师龙造寺。隆信遣人护送,信长要诸途使至安土。被服奇伟,形若蝙蝠张翅,献绯绒、火器、望远镜诸珍。

据此可知,天正二年时,欧洲传教士给日本大名织田信长(1534—1582)进献了望远镜。

根据上述多种日本早期文献说明,16世纪中叶望远镜在欧洲发明以后,传教士很快就将其传到了日本。既然16世纪中叶望远镜发明后不久就传到了日本,而澳门与日本处在同一条航线上,大多数传教士是经澳门进入中国的,那么,这一时期是否有望远镜传进中国呢?我们根据下面的两条材料也可以看出大约在望远镜传进日本的同时,这一西洋奇器也传进了中国内地。刊刻于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的范泓的《典籍便览》一书中记载:

千里镜:有估客货一镜,须千金。王文正公曰:镜有何异?客曰:能照千里。公曰:吾面不臻样子大,乌用照千里哉。遂却之。

从这条材料可以看出,千里镜在万历三十一年之前已经进入中国内地,并有商人出售,且售价千金。还有,清人沈季友编纂的《檇李诗系》收录有赵世显《题任氏贞节卷》诗:

自苦冰霜操,那知岁月深。尘埋千里镜,肠断五弦琴。亹亹丸熊意,凄凄化石心。共姜嗟已矣,揽卷一沾襟。

赵世显,“字仁甫,福建人,万历初嘉善学训”。这一条资料告诉我们,万历初年,在浙江嘉善县担任教谕的赵世显在他悼念任氏的贞节情操时,提到了“千里镜”,而且这个“千里镜”在诗中与“五弦琴”相对应,可知此千里镜即应是望远镜,亦可证在万历初年有望远镜已经传入浙江地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条望远镜传入中国内地时间与利玛窦来华的时间大约都在同一时期,因此,万历九年(1581)来华的利玛窦完全有可能将望远镜带进中国。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上述所说的望远镜都是指普通望远镜,而不是指伽利略发明的天文望远镜。所以,以1609年伽利略发明天文望远镜为标准来判断利玛窦是否带望远镜来华的观点是完全不可取的。

二 郑仲夔所记“利玛窦有千里镜”当为信史

否认“利玛窦有千里镜”的学者均将郑仲夔的记录当作坊间异说、民间传奇,属小说家类,不可征信。因此,接下来就有必要介绍郑仲夔其人及《玉麈新谭》其书。

郑仲夔,字胄师,又字龙如,江西信州人,生卒年不详,从他著作年份来看,应该是与利玛窦同时代人。郑仲夔虽然终身未仕,但学术名望很高,他的朋友杨观吉称他“胄师名如轰雷闪电,不可得而掩”。据《玉麈新谭·清言》之曹征庸序,该序作于“万历丁巳”,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清言》一书在当时深受学界称许,有“《清言》之核,期以示的于千古”之称。而完成《清言》的时间是1617年,距利玛窦去世的时间仅七年。而郑仲夔又是江西人,在他生活的年代,有可能在江西见过利玛窦,或者至少听说过利玛窦的传闻。而《玉麈新谭·耳新》一书则完成于崇祯甲戌年(1634),是一部被郑仲夔自誉为信史的史学著作。

据《耳新》郑仲夔自序称:

余少贱,躭奇南北东西之所经,同人法侣之所述,与夫星轺使者、商贩老成之错陈,非一耳涉之而成新,殊不忍其流遯而湮没也。随闻而随笔之,书成行世且久,而并取详加订焉,以是为可以质今而准后也。庶几,窃比于子骏之义,以待夫他日之为孟坚、元美者,岂曰小说云乎哉。

崇祯甲戌秋日信州郑仲夔胄师父题

从郑仲夔的自序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一)自序完成的时间是崇祯甲戌年,但写序时此书已“书成行世且久”,说明《耳新》写作的时间可能就在万历、天启之间,不然,很难说“行世且久”。而且,他还明确说《耳新》中所记录的事情是他年轻时候听到的事情,所以,他所记录的“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有可能是利玛窦在世时或利玛窦刚逝世时的记录。

(二)该书所记录的事实都是他亲自“随闻而随笔之”,即他当时听到的事情就在当时记录下了;而且在书成之后“并取详加订焉”,说明他对其所记录的事情极为认真,每一件事情都进行了考订。

(三)郑仲夔在序中自比汉朝刘歆(字子骏,前50—23),班固修《汉书》多取材于刘歆之书,故希望自己也成为班固(字孟坚,32—92)、王世贞(字符美,1526-1590)一样的良史。他还称,他撰修《耳新》一书,希望能成为传世的信史,并“可以质今而准后也”。

鉴于以上三点,如果后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可以将这么一部优秀的史学著作中所记录的历史事实轻易加以否认的。

我们再对郑仲夔《玉麈新谭·耳新》所记录利玛窦传入望远镜之史文进行讨论。其中,郑氏所使用的“番僧”一词需认真考辨:

“番僧”是华人对早期入华西方传教士的一个普遍称呼,因为他们本身就将自己称之为“西僧”或“天竺僧”,中国人及传教士都将西士视之为外国的和尚。虽然1594年年底,在范礼安(A. Valignano,1539—1606)的指令下开始易服改名,传教士不再是僧人、和尚的形象,而是以读书人或儒士的身份出现。据《利玛窦信函》记录:

我们已经考虑放弃中国人藐视的和尚(bonzos)的名称,并采用巡查使神父允准的文人(letrados)的称谓,我们留须并蓄髪至耳,穿上文人互相拜访时所穿的特别服装,而不再是过去的和尚打扮。

虽然利玛窦离开韶州以后就已经改变了过去和尚、僧人的形象,且以儒士、文人相称,但是,人们并没有按照他们形象的改变而改变对他们的称呼。《耶稣会与天主教进入中国史》称:

至于称呼问题,虽然我们自己家里人和许多朋友都用我们的新称谓来称呼我们,可要在广东全省推广这种称谓是极为困难的,因为中国人无论是世俗的,还是信教的,都以“僧”来称呼所有离俗出家之人。同样,他们也以此称谓称呼所有澳门的教士。

所以,当利玛窦等人于1595年来到南昌以后,当地人仍称他们为“番僧”。例如,在南昌曾与利玛窦有所交往的江西铅山人费元禄即称:

番僧琍玛窦,状貌魁岸奇伟,自天主国航海入广东韶州,历居吴越、豫章,年可五十余,后蓄髪,通中国语,所习经典法物及天主像极精致。

又如,与利玛窦有着深刻交往的江西著名学者章潢亦将利玛窦称为僧人:

前十余载,传闻有番僧航海入中国者,盘诘身中,止怀昊天图像一幅,画天为九瓣。

遍检明代中文资料,称利玛窦为“番僧”者祗有三人,一是章潢,二是费元禄,第三个就是郑仲夔。有趣的是,此三人均为江西人。这反映出,利玛窦到南昌以后,江西人普遍以“番僧”之名称呼利玛窦。而郑仲夔不仅在《玉麈新谭·耳新》一书中称利玛窦为“番僧”,在他的另一本书中,《玉麈新谭·隽区》仍将利玛窦称之为“番僧”:

世人漫结交,遂不问声气之合与不合,辄自命相知。试绎相知之义,谈何容易。番僧利玛窦以友为第二我,此深于相知之解者也。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提到的“利玛窦以友为第二我”指的就是利玛窦的著作《交友论》,而《交友论》就是利玛窦到南昌后于1595年出版的第一部著作。“番僧”一词是南昌时期当地人对利玛窦的习惯称呼,而《交友论》也是于1595年在南昌出版的利玛窦著作,以此推估,“番僧”应该是明万历时期江西南昌人对利玛窦的一个普遍称呼。故郑仲夔所见或所闻“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仍采用了将万历时期江西南昌人对利玛窦的称呼为“番僧”,亦可证郑仲夔所记录“利玛窦有千里镜”之史文应是产生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之中。

前引郑仲夔《玉麈新谭·耳新》称:“玛窦死,其徒某道人挟以游南州,好事者皆得见之。”这里至少又有三个名词需要进行考证:

(一)“其徒”。中文文献多将在利玛窦以后入华的传教士称之为“利玛窦之徒”,如明人陈龙正称利玛窦:“未几病卒。其徒众,仅能传习其器算,而颖慧莫之逮也。”谈迁亦称:“利玛窦航西海二年达广南,今其徒不絶,抑皆自欧逻巴而至者乎?”据此可以看出,所谓“其徒”,就是指继利玛窦以后入华的西方传教士。

(二)“道人”。明代人对当时传教士的一种称呼。例如,冯时可即称利玛窦为“外国道人”,陈龙正亦称利玛窦为“利道人”。“其徒某道人”,意为继利玛窦入华以后的传教士某人。据此可知,这个“道人”并非一般中文书上所指的中国的道士,而是指当时西方来华天主教传教会的修道之人。

(三)“南州”。虽然南方地区广义之称为南州,甚至河南的南阳、福建的漳泉及蜀中之地也有“南州”之称,但通常人们所说的南州均是指古豫章郡即南昌。东汉时期的名士徐稺,又称徐孺子,为豫章郡人,曾屡次被朝廷及地方征召,终未出仕,世称“南州高士”,故后人多以豫章(南昌)为南州。例如,明人曹学佺《石仓诗稿·豫章稿》“故汉豫章守陈公蕃”一诗称:“南州徐孺子,乡里未知贤。一朝郡太守,下车请门前。”“苏公圃”一诗称:“西蜀苏公圃,南州孺子祠。盈盈两湖水,明月照相思。”南州为明代豫章郡的代指词,在明代的文献中间比比皆是,郑仲夔乃江西人,所记事多为在江西所见所闻之事,故此处的“南州”,指的应该就是豫章郡即南昌。

那么,1610年利玛窦去世后,“挟(千里镜)以游南州”的究竟是哪一位传教士呢?据何大化《远方亚洲》记载:

由于利玛窦神父的离世,传教团团长一职由龙华民神父接任。龙华民神父于韶州掌管整个中国境内第二大的留居点多年。之后收到要求,让他出发前往京城,这里需要龙华民神父的辅助。费奇观(Gaspar Ferreira)神父成为韶州留居点的管理神父,由最近和林斐理(Felecianoda Silva)、金尼阁一同进入中国的阳玛诺陪同。在两人的陪同下,龙华民神父乘船来到南雄,并从这里下船前往江西的省会南昌。龙华民神父在这里停留了八日,依照自己的命令处理当地传教点的事务。

龙华民(N. Longobardi,1559—1654)在1611年离开韶州赴北京时,曾在南昌停留了八天时间,而郑仲夔在南昌见到的携带望远镜的“某道人”正是龙华民。在南昌,龙华民不仅向人们展示他所携带的望远镜,而且还将“利玛窦有千里镜”的信息告诉了郑仲夔,所以郑仲夔记下了“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

在汉文文献中,利玛窦带望远镜入华并非孤证,这可以从多种明末清初的文献记载获得旁证。陆应扬《广舆记》卷一称:

西洋利玛窦航海九万里入中国,神宗命给廪赐第,堂建第左。所制有简平仪,本名范天图,为测验根本。沙漏用以候时候钟,应时自击。龙尾车,下水可用以上。千里镜,可视小为大,视远若近,皆极工巧。

陆应扬为明万历时人,与利玛窦同时,在他的记录中也认为利玛窦携带有望远镜。刘侗《帝京景物略·西城内·天主堂》也称:

远镜,状如尺许竹笋,抽而出,出五尺许,节节玻璃,眼光过此,则视小大,视远近。候钟,应时自击有节。

刘侗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卒于崇祯十一年(1638),他在利玛窦曾住过的北京天主堂看见过利玛窦带来的望远镜。还有,生于崇祯二年(1629)、死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的日本江户初期学者中村惕斋也称:

吾闻利夷甚慧敏,且识文字,著作颇多,其所携来天地球图、测量诸器、远镜、自鸣钟之类,皆今世所利用也。

连明末清初时的日本人也知道利玛窦带来望远镜。自称“花村看行侍者”的明朝遗民所著《谈往·西洋来宾》亦称:

大西洋十字架教主,利马窦也。万历三十年,由广东东岙率其徒庞迪峨、龙化民等五六人至五羊城,转入八闽,递上金陵。自言来自大西洋国,路远十万,泛海九年。海水崇卑,有上升于天、下及于渊之髙下,亦如地之低昂。初出千里镜、自鸣钟,举重算法诸事件,较大明国贤愚万倍。

《谈往》一书记录的主要是明朝末年的事情,该书称利玛窦来中国时“初出千里镜”,可证他的记录并非抄自郑仲夔,而自有所源。明末清初浙江萧山人单隆周也有记录:“利玛窦,番僧,有千里镜。”单隆周将“利玛窦有千里镜”之事载入了清初一本姓氏学的书籍,可见这一事实在民间流传之广。明末清初王夫之《思问录·外篇》亦称:

玛窦身处大地之中,目力亦与人同,乃倚一远镜之技,死算大地为九万里。

王夫之(1619—1692)是明末清初著名史学家,更提出利玛窦利用望远镜观察天文大地,与郑氏“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相互印证。

综上所述,关于利玛窦携望远镜进入中国的种种说法,印证郑仲夔“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这一说法的真实性。故此可知,在历史文献和历史证据中,“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并非一家之言,亦可证明郑仲夔《耳新》一书所记录“利玛窦有千里镜”当为信史。

三 从利玛窦的著述也可证明他携带望远镜入华

在否认利玛窦带望远镜入中国的诸说中,宋黎明也曾进行过一番考证,其称:

《明史》等官方著述则提到他携带到中国或者进贡给皇帝的“方物”,但望远镜无迹可寻。在信函以及晚年回忆录中,利玛窦对于自己携带到中国的物品如数家珍,但也从未提到望远镜。利玛窦同时代的耶稣会士从来没有让利玛窦与望远镜发生联系。相反,阳玛诺在1615年出版的《天问略》中明确说:“待此器至中国之日,而后详言妙用也。”这意味着1615年之前中国并不存在望远镜。

宋黎明所说的利玛窦在用西文撰写的“信函以及晚年回忆录没有提到望远镜”是事实,但是,在署名为“泰西利玛窦”撰写的中文著作《理法器撮要》中,却三次提到望远镜。其文称:

天体:天体浑圆,包乎地外,周旋无端。其形浑浑,元气充塞,围注地心,而地乃得悬空而不偏坠。西士航海,以远镜望之,则见天体棱层凹凸,坚而且轻……

七曜形体大小:日轮大于地球一百六十倍八之三。尝以远镜测,见其出没时,体不甚圆,形如卵,边如锯齿,其面有浮游黑点,大小不一……

火星大于地半倍。水星小于地二万一千九百五十一倍。此二星之形体,远镜中望之,亦祗此样,别无所见。

这不仅说明利玛窦有望远镜,而且可以证明利玛窦曾用望远镜观察天体。

《理法器撮要》凡三卷,是一部介绍欧洲宇宙论和天体测量方法的一部提要性著作,既未收入李之藻所编的《天学初函》,也未载入费赖之、徐宗泽、方豪、荣振华等中西学者所著录的利玛窦有关书目,目前仅见一抄本,题作“明泰西利玛窦传”,末附署名“求自楼主人”的一则短跋。考“求自楼主人”,当为清乾隆年间官刑部郎中的蒋楫。蒋楫,字济川,号方槎,江苏苏州人,乾隆六年(1741)捐修长洲县学,乾隆十四年(1749)捐建吴县御道。乾隆时,蒋楫购得明朝大学士申时行(1535—1614)的旧宅建“环秀山庄”,并在庄内建“求自楼”,遂号“求自楼主人”。他在后跋中称,乾隆“戊寅(1758)初夏,借得汲古阁毛氏抄本,因令胥抄录一通”。“汲古阁毛氏抄本”应该指的是明末时期的抄本,因为毛氏藏书入清以后陆续散出。毛晋死后,其子毛扆言:“先君藏书,自经分析,二十年之内,散为云烟。”可见,蒋楫所借的毛氏抄本应为明末抄本,但朱维铮教授在公开这一著作时,并没有公布此抄本的来源。然而,根据抄本显示的内容来看,此书应不是利玛窦的原作。现今有学者称此书为伪书,并称《理法器撮要》卷二全部内容均抄自梅文鼎(1633—1721)的相关著作,故作为一个整体,此抄本明显完成于梅文鼎之后。此二文都是采用科学史比对的办法得出的结论,虽然很有说服力,但根据《理法器撮要》书后附有“求自楼主人自识”称:

右书三卷,图注精详,诠诂明确,约而不泛,简而能明,洵天文数学家不易得之宝也。戊寅初夏,借得汲古阁毛氏抄本,因令胥抄录一通,虽字迹绘工远逊毛本,然大意不失,尚可见庐山面目,爰书数语藏之箧衍。求自楼主人识。

蒋楫明确说他是“借得汲古阁毛氏抄本”而抄录的,而且还比较了蒋楫抄本与毛氏抄本的不同,因此,这个抄本的作者是毛晋或者汲古阁内的文士;梅文鼎是康熙以后才从事天文学、数学研究的,卒于顺治十六年(1659)的毛晋不可能抄录梅文鼎之书。所以,此抄本应是明末时毛晋或者是毛晋雇用的学者根据利玛窦和其他明末学者关于天文学和天体测量方法方面的著作要点汇编改写而成,故称之为“撮要”。特别是上文有三段文字提到“以远镜望之”“以远镜测”“远镜中望之”,遍查明末清初有关远镜的记录,无任何著作载录文字与上述三段文字相同或者近似,因此,这些文字应该就是来自于利玛窦的著述,所以我赞同朱维铮对此书所作的判断:“我们难以否认这部抄本中包含着利玛窦的未刊稿。”书中有关远镜的三处记录,很可能就来自于利玛窦的未刊稿。而在明朝末年时,确实有人记录利玛窦使用望远镜观星。生于天启元年(1621)的明末贡生顾景星称:

利玛窦云:小星光聚所成,清秋晦朔,无云气。时以玻瓈望远镜觇之,见细星如沙,犹水之有泡易日中,见沫是也。

这里明确记录了利玛窦使用玻璃望远镜观察秋夜的星象,与《理法器撮要》记载利玛窦用望远镜观察星象之史实相互印证。

无独有偶,除了《理法器撮要》一书中记录了利玛窦使用望远镜的资料外,最近又有宁波大学历史系教授龚缨晏在浙江省图书馆发现《开成纪要》抄本,该书署名为“太西利玛窦传,松江徐光启校”。该抄本以条目的形式,介绍了众多技术及工艺,全书共有条目六十多条。在这部署名为“太西利玛窦传”的《开成纪要》一书中,有专门对望远镜的介绍,详细介绍了其制造方法及过程,包括“材料”“体制”“造模”“造镜”“造筒”等。这是一部极为重要的由利玛窦和徐光启合作完成的关于工艺方面专门的科学著作。从书中的文字和内容看,应该属于初步完成的文稿,尚未经过考订审核,所以一直是以未刊抄本的形式保存下来。下面转录有关望远镜制造工艺的全部文字如下:

远镜

一材料,须透明真玻璃厚及一分者,方可作前镜,若薄,即不能大。为其体要凸出故也。玻璃照面大镜破者可用用水晶则工力信,无能伤眼。

一体制,前镜要凸出,则所视物,大于本体。远则其大无尽,远者前镜去目稍远也。故以后镜收之,后镜要洼下,其所视物形,小于本体,前后相合。又,二镜相去如法,则远体成近,小体成大矣。

一造模,铜板如洼镜,径七寸上下。其深中规,规之半径,即远镜筒之长,为前后二镜相去之度。先作半径尺,取圆分作两曲背尺,又作铜金与曲背尺相合,以旋模,令曲背尺相合,乃已。此曲背尺,留取常用试模。恐磨久模损,则不凖也。其洼镜之模尝凸起,则用薄镜铜板窝作釜形,大不过一寸五分,亦如前作中规内向曲尺,将模窝讫,以曲尺范之,仍上旋床锉之,令与尺合。再用有凹砂石磨光,其二磨之比例,则大模之半径,与小模之半径,若二十与一也。

一造镜,先作前镜,将玻璃剪圆,以木长二三寸许,圆与镜等,以餹胶胶定,手持木向铜盘磨之,磨用宝砂碾店有之用细者,和水磨之,候与镜盘将次合式不必尽合,合则料太薄矣,即易宝砂浆即前宝砂磨下水飞出至细者也,或于碾店取水瓦出用,又磨至光滑无纹路,乃己。但光而不亮,次又用羊肝石,研极细飞极浆水磨之。候见亮光,乃己形如昏镜。次用宝药苏州吴赵芳碾宝石沉家有卖,每两三分五厘,托碾匠买之,将来水飞,取具极细者,再磨至极亮,乃己。宝药须多磨,不宜用手,须用镜带木胶上旋轴,用牛皮,外面蘸宝药少许不宜多用旋之,令照见丝髪、远物一一极分明,乃己。其后镜,将小模胶上旋轴,玻璃不必与前镜等大。次将黄蜡倾化,粘玻璃一面,令着指以镜抵模,用宝砂水旋之令深,不令玻璃穿为度,次如前用宝砂浆、羊肝石浆磨至微明,即取去模,将镜胶上旋轴,亦用牛皮剪圆,用角蘸细宝药水磨如前,极亮而止。后镜只作一面洼,不宜作两面。其前镜若作二面凸,则比一面者,近三分之一。若用前镜二作眼镜,则凸之多少。以人年酌量之,年愈老,径愈短。

凡眼镜欲中高,则玻璃体薄者,不能如法,法作二面凸酌量为之,令合目乃已。若近视眼镜,则作洼体,但与前镜大小不同,须半径稍长,洼稍浅,用水晶,乃可作二面,玻璃无此厚体,但可作一面耳。

一造筒,或用铜皮,或用铁皮,以锡焊,或用布表,浆用白芨麺,内外用绫作面,以便抽拔,筒之数,或二或三以上,同前后镜相去之度,酌量为之。

如此详细记录用玻璃制造望远镜的工艺流程和制造方法,是中国科学史著作首次出现。1615年出版阳玛诺的《天问略》,虽然介绍了伽利略发明望远镜,但并没有记录望远镜制造的方法。汤若望《远镜说》虽然记录了望远镜的制造,但利玛窦《开成纪要》记录的文字与汤若望完全不同。汤若望称:

一镜,造法曰:用玻璃制一似平非平之圆镜,曰筒口镜,即前所谓中高镜,所谓前镜也。制一小洼镜,曰靠眼镜,即前所谓中洼镜,所谓后镜也。须察二镜之力若何相合,若何长短,若何比例,若何苟既知其力矣,知其合矣,长短宜而比例审矣,方能聚一物像,虽远而小者,形形色色,不失本来也。一筒,镜止于两,筒不止于两,筒筒相套,欲长欲短,可伸可缩。

比较《远镜说》与《开成纪要》两书关于制造望远镜的记载,可以清楚地知道《开成纪要》并非来自汤若望,这应该是利玛窦从西方科学著作中又结合自己拥有望远镜的实体而写出的关于望远镜制造方法和工艺流程的文字。因为其合作者是徐光启,故亦可断这应该是早于阳玛诺和汤若望而成为中国科学史著作中首次对望远镜制造的介绍。

利玛窦能制造望远镜,明末人孙承泽在他的《春明梦余录·寺庙》中早已指出:

西洋利玛窦自欧罗巴航海九万里入中国,崇奉天主,所画天主乃一小儿妇人抱之,曰“天母”。其手臂耳鼻皆隆起,俨然如生人,所印书册,皆以白红一面反复印之,字皆傍行,其书装法如宋板式,外以漆革䕶之,外用金银屈戌钩络,所制有简平仪、龙尾车、沙漏、远镜、候钟、天琴之属。

孙承泽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春明梦余录》是一部主要记录明代北京地方历史的著作。在这部书中,孙承泽明确称利玛窦“制望远镜”。这是明人第一个称利玛窦能制造望远镜的人,表明利玛窦不仅将望远镜带进中国,而且他还能制造望远镜。这还可以从生于明天启三年(1623),卒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的毛奇龄所著《西河集·西教入中国録》获得证明:

利玛窦于明万历间由广东入中国,渐入留都,高论惊人,且出其制自鸣钟、千里镜诸品示人,则大惊,号为西儒,留都礼部遂咨送北京。

毛奇龄是明末清初著名史学家,所记录的历史事实大都经过认真考订,在其著作中更进一步提出利玛窦在南京时出示了自制的望远镜。也就是说,利玛窦到南京时,就能制造望远镜了。还有生于天启六年(1626),卒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的吴肃公在《明语林·巧艺》中亦有相似记载:

西洋人利玛窦,精历象、推算、勾股、圭测之术。规玻璃为眼镜烛远者,见数百里外物。

这里称“规玻璃为眼镜烛远者,见数百里外物”,很明显就是利玛窦制造的望远镜。所以,在很多明末人的认识中,利玛窦确确实实能制造望远镜。然而,从《开成纪要》记录的望远镜细致的工艺流程和制造方法来看,其制造方法都十分简单,工艺流程也并不复杂,制作材料也没有什么特殊讲究,主要是玻璃的磨制。所以,该书所记录的制造“远镜”的工艺,绝不可能是伽利略1609年后伽利略所创制的天文望远镜,而只是用于航海或军事上作为测远工具的普通望远镜。从利玛窦所著《开成纪要》的记录可以得知,在利玛窦身边不仅拥有望远镜,而且利玛窦极为熟悉如何制造望远镜。这与明代文献中关于利玛窦带望远镜传华的记录完全吻合,也与郑仲夔称“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孙承泽则称“所制有远镜”的记录完全吻合。利玛窦《开成纪要》中关于望远镜制造方法的记录,进一步印证了明代文献记录利玛窦不仅将望远镜带入中国,而且还将制造望远镜的技术和方法传入中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开成纪要》一书所记载的内容不一定全是利玛窦所传,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徐光启自己所作,但其中关于望远镜的制造方法应来自利玛窦。明末清初造镜专家诸升《小引》称孙云球:

壬子(1672)春,得利玛窦、汤道未《造镜几何心法》一书,来游武林,访余镜学。时余为笔墨酬应之烦,日不暇给。雨窗促膝,略一指示,孙生妙领神会,举一贯诸,曾无疑义。越数载,余因崇沙刘提台之召,再过吴门,孙生出《镜史》及所制示余,造法驯巧,并臻绝顶。中秋月夜,相对讨论,亹亹不倦,予亦罄厥肘后以述。今制诸镜,迨无出其右矣。且谦抑韬晦,本于性生,五车二酉,莫竟其藏。迄与人相接,如良贾深居,务匿瑶彩。即造镜一艺,独得利、汤几何之秘,启发则举一知三,而加功又人一己百。然稍闻有擅此技者,必虚衷请教,一若其反胜己者。语云:盛德若虚,大智若愚。愈足征其谦抑韬晦之美,送养竭尽之诚矣。造镜家,余亦阅历数子,得其形似者十有六七,会其神理者十无二三,拈花微笑,惟孙生一人,即起利、汤而证之,恐不易吾言。钱塘诸升日如氏题于孙生安素斋之斗室。

诸升明确称,孙云球在康熙十一年(1672)时得到过利玛窦的《造镜几何心法》一书,并两次提到孙云球的望远镜制造技术得之于利玛窦与汤若望的“几何之秘”。这可以说明,利玛窦确实有关于如何制造望远镜的文章传世,利玛窦制造望远镜的名声在明朝末年已经传开。另外,康熙时人郑相如亦称:

至万历间,西人利玛窦入京,有《西镜录》《同文算指》诸书流传中国,纯以笔用,但其写法横列如珠盘,位自左而右。

这里提到的利玛窦《西镜录》应该与利玛窦的《造镜几何心法》是同一内容的书,而《开成纪要》中利玛窦所记录的制造望远镜的方法和内容与诸升、郑相如的说法相互印证,反过来又可以证明《开成纪要》应该就是利玛窦、徐光启两人合作完成的未刊稿。《开成纪要》的发现,应该引起从事利玛窦研究的东西方学者深刻反思。利玛窦在中国生活了近三十年,他到底留下了多少西文著作和中文著作,至今都无法予以准确估计,所以断不可以为,利玛窦本人没有记录下来的东西,就否定它们的存在。

关于利玛窦能制造望远镜的史实,还可以从与他同时代传教士望远镜制造得到证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南京太仆寺少卿李之藻《上西洋历法疏》称:

迩年台谏失职,推算日月交食,时刻亏分,往往差谬,交食旣差,定朔定气,由是皆舛。伏见大西洋国归化陪臣庞迪我、龙华民、熊三拔、阳玛诺等诸人,慕义远来,读书谈道,俱以颖异之资,洞知历算之学,携有彼国书籍极多。久渐声敎,晓习华音。……观其所制窥天窥日之器,种种精絶。

从上引奏章可以看出,李之藻在1613年就知道当时的庞迪我、龙华民等传教士能够制造“窥天窥日之器”。又,万历四十四年五月(1616年6月),南京礼部侍郎沈㴶给明廷上了一份著名的奏章——《参远夷疏》,其中也提到:

说者又谓治历,明时之法,久失其传;台监推算,渐至差忒。而彼夷所制窥天窥日之器,颇称精好。以故万历叁拾玖年曾经该部具题,欲将平素究心历理之人与同彼夷开局翻译。

这里所谓“彼夷所制”,是指这些传教士所制;所谓“窥天窥日之器”,指的应该就是望远镜。明人揭暄亦称,汤道未、庞迪我造有“测日月食永仪、窥天远镜”;他甚至将望远镜直接称为“窥天镜”。徐光启《新法算书·新法表异》亦称:“所制远镜,更为窥天要具,用之能详日食分秒,能观太白有上下弦。”清人戴大昌亦云:“望远镜,亦名窥筩,盖用以验日食、月食之时刻分秒。”可知,当时能够“窥天窥日”的科学器械应该指的就是望远镜。既然在1613年的李之藻、1616年的沈㴶奏章中都明确提到了西洋人制造的望远镜,而且在万历三十九年(1611)礼部已经提出让这些传教士参加修订历法,于是,为了进京修订历法,传教士们加紧制造这些修历的必备科学仪器——“窥天窥日”的望远镜。这也可以说明,在1611年之前,不仅望远镜已经被传教士带进了中国,而且为了参加明朝宫廷修历的需要,以利玛窦为首的来华欧洲传教士都已经掌握了制造普通望远镜的技术而加紧赶制望远镜。这也应是当时耶稣会中国传教团最重要的传教策略之一。

综上所述,明人郑仲夔“番僧利玛窦有千里镜”之说,记录的就是历史的真实。利玛窦生前不仅将望远镜带入中国,而且还向徐光启传授过制造望远镜的方法;他还翻译介绍过制造望远镜工艺方法的文章,但未刊行。所以说,在明代的中西科学文化技术交流史中,利玛窦当是第一位将望远镜制造技术传入中国的欧洲人。他与他同时代的欧洲传教士不仅将望远镜带进了中国,而且在耶稣会中国传教团传教政策的指引下,为了明朝宫廷修历的需要,还制作了一批望远镜,而这些望远镜在明代社会已经得到广泛传播。

作者简介:汤开建,曾任暨南大学教授、澳门大学教授,现为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兼任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客座教授、澳门口述史学会会长、中国民族史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明清史、澳门史、中外关系史、西夏史及中国边疆民族史研究,出版学术著作《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明清士大夫与澳门》《党项西夏史探微》《宋金时期安多吐蕃部落史研究》《澳门编年史》(六卷,合著)《天朝异化之角——16-19世纪西洋文明在澳门》等十五部。

编者注:此文发表于《南国学术》2019年第1期第36—49页。为方便手机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发邮件到“wptian@um.edu.mo”信箱,索取文章的PDF版;如果您想查看《南国学术》以往的文章,请到“澳门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网站。

来源: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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