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驴友入禁区玩,1人溺亡,家属向21人索赔86万元,责任归谁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19 20:43 4

摘要:但依然管不住有些人好奇的心。这不,又有一名驴友意外身亡,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

尽管驴友出意外的事情时有报道,但依然管不住有些人好奇的心。这不,又有一名驴友意外身亡,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

按照安徽交通广播的报道,事情发生在广东清远英德市网红打卡地一线天溪谷。

∞这次的驴友团队比较庞大,有22人之多,由一名刘姓驴友组织。

根据当地一位老板的介绍,当时驴友们都在玩,一名男性驴友自己去潜水,结果不幸溺亡。

尽管现场人员对这名男驴友进行了施救,但还是未抢救过来。

事情发生后,遇难者的家属要求剩余21名驴友共同赔偿86万元,其中包括7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和16万元的丧葬费。

据介绍,事发地属于保护区,是禁止进入的区域。

据悉,此事由牯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由组织者刘某牵头协调20名驴友,协商赔偿事宜。

那么,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呢,剩余的21个人是否都有责任呢。

个人认为,需要从以下几点考量。

1、事发地属于禁止进入的区域,刘某却擅自带着21人闯入,首先存在责任。

2、遇难者的潜水行为如果没有其他驴友煽动、蛊惑,完全是其个人的自主行为。那么,对于他的遇难,其他20名驴友并不存在直接责任。

3、遇难者溺水后,如果其他驴友履行了救助义务,那么,也不存在次要责任。

4、这件事情已经明确的主要责任人有两个,首先是遇难者自己,其次是这次驴友活动的组织者刘某。其他20名驴友是否存在责任,目前暂时无法确定。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我们每个人的安全首先由自己负责,而不宜将自己的安全责任转嫁到他人身上。

此事与酒桌上饮酒出意外的案例大同小异,每个成年人人都应该为自己负责。

而不能一出了事情就找他人负责,否则,长此以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将出现问题,谁还敢聚会、参加集体活动,将搞的人人自危,最终导致无朋友可交。

除此之外,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理,调解必须在法律的范畴内,有责任就是有责任,无责任就是无责任。我们对遇难者表示惋惜,但切忌你好我好大家好式的和稀呢调解模式。不宜让无责任者去赔偿那不应该出的冤枉钱。

这件事情也提醒驴友,别再冒不该冒的险,请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大家认为剩余20名驴友应该赔这个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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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芳聊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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