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吉林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长春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吉林省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长春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补贴对象
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吉林省内注册登记的酒店、宾馆,且在《长春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第三轮)活动销售端参与商户名单》(附后,将持续更新,更新情况可在本公众号内查看)列示企业新采购电视终端的酒店均可申领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酒店、宾馆新购电视终端应进行一次性采购且活动期间仅可采购一次。
二、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对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的电视机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获得补贴的电视终端数量最多不超过其客房总数。
三、申领流程
酒店负责人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期间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吉林省酒店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酒店新电视终端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需体现电视机品牌、型号,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4年8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能效等级证明、采购交易信息(采购交易信息可为采购合同或线上平台交易成功确认截图或收货签字确认单)。
3.安装证明(需体现采购企业、采购时间及数量、安装时间及数量、采购与安装数量一致性等信息)。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承诺书(附件2)。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西安大路1788号)509室,同时将盖章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wjltc@126.com。
(二)审核(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
市商务局审核申请材料,并作出审核意见。
(三)拨付(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
由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结算单位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按照审核意见为申请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主体如获得其他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2.申请单位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的,申请单位应在收到采购退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相对应的补贴资金退回至补贴发放账户。
3.申请单位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与旅游局
长春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