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套房在福田金地海景花园,一百三十多平,2025年10月又上了法拍平台,起拍价三百九十万,比四年前的成交价少了一半还多,因为之前出过事,买家没被告诉,后来打官司赢了,交易给撤了,这次法院还是没写明白,只说买完十五天内得清场,大家又吵起来了。
这套房在福田金地海景花园,一百三十多平,2025年10月又上了法拍平台,起拍价三百九十万,比四年前的成交价少了一半还多,因为之前出过事,买家没被告诉,后来打官司赢了,交易给撤了,这次法院还是没写明白,只说买完十五天内得清场,大家又吵起来了。
全国不少地方都碰上这种事,房子出过人命、住过病人,或者有别的隐情,买家后来知道了,就去法院告,法院一般说这不算是产权问题,卖方不用提前说,法律也没明文规定必须讲,可买家觉得被瞒了,就拿民法典里的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来讨说法,深圳去年因此被撤销的法拍房,有一成多都是这种原因。
有人一听凶宅就躲,中介自己拉了个名单,专门提醒客户哪些房子出过事,但也有人专门挑这种便宜的,装修一下租出去,年回报能到六成以上,上海成都都有人组团买凶宅,觉得便宜就是机会,市场这么搞,其实是在逼着制度跟着变。
日本和德国不一样,那边法律要求卖房时必须告诉买家房子里有没有死过人,瞒着会被吊销执照,德国则在房产登记里直接注明特殊情况,我们这边全靠买家自己去打听,法院也不会主动告诉你,这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有点对不上。
深圳最近试了风险告知书,在公告里加了句可能有非物理瑕疵,凶宅还没算强制要写的,网上吵得厉害,抖音上相关话题播放量破了四亿,豆瓣小组新帖多了两万多条,大家越来越在意能不能知道实情,不是信迷信,就是想弄清楚自己买的是不是真这么回事儿。
来源:小念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