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上,张晶晶首先阐述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制度背景与法律依据,明确其作为检察监督重要环节的法定职能。随后,结合《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逐条解析检查评查标准与程序要求,并就实务中常见问题作出针对性说明。此外,张晶晶结合前期深入
11月17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晶晶就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对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培训。
会上,张晶晶首先阐述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制度背景与法律依据,明确其作为检察监督重要环节的法定职能。随后,结合《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逐条解析检查评查标准与程序要求,并就实务中常见问题作出针对性说明。此外,张晶晶结合前期深入办案一线,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应用的走访调研中干警存在的疑惑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采用“问答式分享”予以集中解答,有效厘清了实践困惑。
为强化系统应用能力,培训现场还播放了两段前期走访调研时录制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实操视频,直观展示系统功能与操作流程,旨在消除干警对技术应用的畏难情绪,提高系统使用效能。
“综合业务部的这场培训太有必要了,解决了我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方面的许多问题,课程讲的很清晰,内容也很实用”,课后干警谈了自己的听课感受,并表示要尽快开展案件自查,对于自查过程中‘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提示的问题要逐一核对,力争做到能完善的完善,需上传的上传,该改正的改正。
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不是取消所有考核,也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更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推进“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应用,实现案件评查模式从传统人工向智能精准化转型,抓实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助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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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塔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