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晨的阳光刚刚爬上窗台,手机就急促地响了起来,是老家的堂叔打来的。“娃啊,你快帮叔看看,村里说要补签土地承包合同,可我手里不是有本确权证书吗?这俩是不是一回事啊?不签合同会不会影响我种地?”电话里,堂叔的声音满是焦急。放下电话,我心里也犯了嘀咕。土地承包合同和
清晨的阳光刚刚爬上窗台,手机就急促地响了起来,是老家的堂叔打来的。“娃啊,你快帮叔看看,村里说要补签土地承包合同,可我手里不是有本确权证书吗?这俩是不是一回事啊?不签合同会不会影响我种地?”电话里,堂叔的声音满是焦急。放下电话,我心里也犯了嘀咕。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 ** 营权确权证书,这两个词在农村经常被提及,可很多人确实分不清它们的关系。带着这份疑惑,我决定今天好好捋一捋,不仅是帮堂叔解惑,也弄明白这两个 “土地凭证” 背后的门道。
上午,我先翻出了去年帮堂叔整理的资料,里面有他家的《农村土地承 ** 营权证》复印件。证书的封皮是深红色的,写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 营权证”,翻开里面,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界限、承包期限等信息都标注得清清楚楚,还盖着县人名 ** 的公章。记得当年发证时,堂叔特意打电话告诉我:“这下踏实了,土地是咱的,有 ** 盖章的证呢!”
可合同又是什么呢?我想起上个月回老家,村支书确实提到过二轮延包后续工作,其中就包括合同网签。为了弄清楚二者的区别,我登录了农业农村部的官网,查到了《农村土地承 ** 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解读,里面明确写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发给承包方土地承 ** 营权证,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 ** 营权。”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我 —— 合同是基础,证书是凭证,根本不是一回事。
正看着资料,堂叔又发来一段语音,说同村的李婶也犯了迷糊,她家之前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只给了对方确权证书复印件,没签流转合同,现在对方拖欠租金,想 ** 都不知道找谁说理。这让我意识到,分清二者的区别不仅是政策认知问题,更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
中午,我给在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同学小林打了电话,向他请教具体细节。小林从事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多年,一开口就直击要害:“这俩的性质完全不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约定,相当于‘君子协定’,而确权证书是 ** 颁发的法律凭证,是‘官方认证’。”
小林进一步解释,土地承包合同是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承包地块的位置、面积、承包期限、承包费缴纳等,是确立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而土地承 ** 营权确权证书,是在合同生效后,由县级以上人民 ** 颁发的,是确认农户享有土地承 ** 营权的法律凭证,相当于给承包地办了 “身份证”。“打个比方,合同就像购房时和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确权证书就像后来拿到的房产证,没有合同,就没法办房产证;但有了房产证,不代表合同就没用了。”小林的比喻通俗易懂。
挂了电话,我想起浏阳市的土地确权案例。之前看过新闻,浏阳市小河乡在二轮延包后颁发了土地承 ** 营权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村民戴细友拿到证书后说:“以前总担心土地界限不清,这次证书上把家里 5.49 亩地的坐落四至标注得清清楚楚,每块地都有地块代码。” 而这些精准的数据,正是来源于之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还提到,他们打通了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数据壁垒,通过合同信息就能办理确权登记,这更印证了合同是证书的基础。
下午,我又联系了做律师的朋友张姐,想听听从法律层面的解读。张姐告诉我,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和证书的法律效力侧重点不同。“如果农户和村集体就承包地的面积发生纠纷,首先看合同约定;如果农户的经营权被他人侵犯,比如土地被非法占用,确权证书就是最直接的 ** 依据,因为它是 ** 颁发的具有公信力的权属证明。”
张姐还讲了一个真实案例:去年,某村种植大户孙立武流转了 50 户农户的 200 余亩土地,以前因为地块界限模糊,每次签流转合同都要反复丈量,还常发生争吵。后来村里完成确权登记,每家每户都有了明确的证书,流转时只要对照证书上的信息,当场就能签合同,再也没有争议。“你看,合同解决的是流转双方的约定问题,而证书解决的是权属清晰问题,二者相辅相成,但不能互相替代。”
这让我想起堂叔的担忧,他怕不签合同影响种地。其实按照 “不变不换” 原则,像堂叔这样已经拿到确权证书、只是顺延承包期的农户,完成合同网签后,在原证书上加盖新期限专用章就行,证书依然有效。但如果不签合同,一旦后续发生承包期限、地块调整等问题,就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容易产生纠纷。
傍晚,我给堂叔回了电话,把这些道理慢慢讲给他听。我告诉他,合同是和村里的 “约定书”,确定了他能承包土地的基本权利;证书是 ** 给的 “身份证”,证明这份权利受法律保护。“就像你和雇主签了劳动合同,还要拿身份证证明身份一样,缺一不可。”堂叔听完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那我明天就去村里签合同,有合同有证书,双重保障,心里更踏实。”
挂断电话后,我又想起李婶的情况,特意给村支书发了消息,建议他组织一次宣讲会,把合同和证书的区别讲给村民们听,避免大家再走弯路。晚上,我整理了今天查到的资料,把二者的核心区别总结在笔记本上:从性质看,合同是民事协议,证书是行政确认;从效力看,合同约束双方,证书对抗第三人;从产生顺序看,合同先生效,证书后颁发;从内容看,合同侧重权利义务约定,证书侧重权属确认。
这时,我又想起浏阳市的电子证书试点,农户通过手机就能查看、下载证书,合同网签也能线上完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同时,也让土地权属管理更规范。这背后,正是因为明确了合同与证书的不同定位,才能实现二者的数据互通。
深夜,我坐在书桌前,写下这篇日记。窗外的月光洒在那本确权证书复印件上,红色的封皮在月光下格外清晰。以前总觉得农村的土地问题复杂,现在才明白,很多纠纷的根源就是对这些基础概念的误解。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 ** 营权确权证书,虽然不是一回事,却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 “双保险”。合同定分止争,明确双方权责;证书确权赋能,提供法律保障。只有同时握紧这两个 “凭证”,农民才能在土地上安心耕耘,农村的土地资源才能真正活起来。
希望像堂叔这样的农民都能明白这个道理,也希望村里能多些政策宣讲,让大家不再为这些 “土地凭证” 犯愁。毕竟,把基础的权利关系理清楚了,农民才能更有底气地守护好自己的土地,乡村振兴也才能有更坚实的根基。
来源:睡觉的吸铁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