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消防设备上或其附近,都会设置用于表明消防设备的种类、功能、操作方法、维护要求等信息的标识,这些标识需要具备耐久性、清晰性和明显性,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被准确识别。
很多消防设备上或其附近,都会设置用于表明消防设备的种类、功能、操作方法、维护要求等信息的标识,这些标识需要具备耐久性、清晰性和明显性,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被准确识别。
下面将需要设置永久性标识的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汇总如下:
1、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的主电源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控制中心监控设备、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电话总机、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防火门监控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传输设备、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3.3.3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应与消防电源、备用电源直接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2、控制与显示类设备的接地装置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3.3.5 控制与显示类设备的接地应牢固,并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卷帘手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3.3.16-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卷帘手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m~1.5m,且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消火栓按钮应设置在消火栓箱内,疏散通道设置的防火卷帘两侧均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4、隐蔽安装的模块或模块箱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3.3.17-5(模块或模块箱)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附近应设置检修孔和尺寸不小于100mm×100mm的永久性标识。
5、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3.3.18-3(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6、消防有线通信设备、消防无线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消防信息显示装置、UPS电源设备以及信息技术设备、火警受理终端设备、消防站终端设备等及线缆
依据:《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3.2.1 计算机网络设备、消防有线通信设备、消防无线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车载通信系统设备、消防信息显示装置、UPS电源设备以及信息技术设备、火警受理终端设备、消防站终端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设备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合理摆放、安装牢固、适宜操作,并应留有人员检查、维护的空间。
2 设备和线缆应有永久性标识,标识应准确清晰。
3 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捆扎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长度应留有余量。
7、消防远程监控设备及线缆
依据:《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6.2.2-2 远程监控系统设备和线缆应设永久性标识,且标识应正确、清晰。
8、探火管
依据:《探火管式灭火装置》(XF1167-2014)6.3.1 探火管外表面应隔段1 m设有永久性标识,至少注明: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静态动作温度、生产日期。
另外,火灾探测器底座、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卷帘手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模块、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传感器传输回路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外接导线,端部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来源:七彩机电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