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华:何为剥削?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5 22:27 1

摘要:在我上篇文章《董小华|驳斥一个荒谬的论调》的评论区中,出现了几个质疑的声音,其质疑的论点,都集中在对剥削的定性上。换句话说,他们的质疑,毛病主要出在对剥削的胡乱定义。

由于网上对剥削的理解参差不齐,由此导致错误的认知层出不穷,而错误的认知在网上的传播,则会产生严重的误导。

在我上篇文章《董小华|驳斥一个荒谬的论调》的评论区中,出现了几个质疑的声音,其质疑的论点,都集中在对剥削的定性上。换句话说,他们的质疑,毛病主要出在对剥削的胡乱定义。

为了展现当时辩论的原貌,现将辩论的实况复刻出来,以供网友明晰是非曲直。

有一位昵称“adj沐”的网民指责我说:

你是站在自己立场上说话的人,也找不到任何实际根据证明你的观点正确。生产队大集体时期,政府对农民不仅仅是剥削,实际是掠夺,上级下达的粮食征收数字,不管农民吃饱还是吃不饱必须完成。

一位网友反驳他说:

你将这一制度简单定性为“掠夺”,忽略了其发生的特定历史语境。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实现工业化的紧迫任务。在缺乏外部资本的情况下,农业成为国内资本积累的主要来源。在特殊历史时期,为了特定战略目标而实施的强制性积累体制。它并非简单的“抢夺”,而是一套有明确目标、有组织、成体系的制度安排。这套制度让农业和农民承担了工业化的巨大成本,留下了艰辛的记忆,但其背后的逻辑是复杂的国家战略考量,而非单纯的恶意夺取。

有一位高冷风声Dz的网民质疑道:

“资本家能剥削的是失去自由的劳动者,比如脚戴镣铐的。自由的人资本主义还没剥削就跑,上哪去剥削?资本家能使人失去自由吗?”

一位网民反驳他说:

“你这种乌托邦式的言论真是可笑,资本主义世界,资源被资本家垄断,自由的人也要吃饭,想活命就得替资本家打工,就像雇农不得已才替地主种地一样。”

这位网民反驳得对,非洲童工“自愿”接受每日1美元的工资,不等于资本家未剥削,因为这是童工在生存压力下的伪自愿。

有位叫“正大光明山雀i5”的网民质疑我说:

企业亏损,资本家投资失败破产了,请问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去哪里了?

我回复他说:

如果资本家投资失败导致破产,说明资本无法再生产和扩大。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可能被用于弥补亏损或偿还债务,而没有成为资本家的利润。在破产过程中,资本家的资产(包括未售出的商品)可能被低价出售或清算,剩余价值进一步损失。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个别企业的破产并不改变整个资本主义系统中剩余价值的创造和分配。它只是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及价值实现的困难。在竞争过程中,一些企业亏损破产,而另一些企业可能通过掠夺市场份额实现更多剩余价值。

还有一位叫“屁民爱思考”的网民认为:

资本家剥削工人占不住脚。

资本家投资获得利润,工人劳动获得工资,都是天经地义。

至于工资高低,一个取决于利润率,如果利润很低,老板就承担不起给工人高工资。另一个取决于市场,如果企业少,劳动力过剩,那工资高不了,你嫌低不干,有其他工人干;如果企业多,劳动力少,那工资就高,工资低了招不到人。

我反驳他说:

资本家获得利润的“正当性”建立在私有制对生产资料的垄断上,而非公平交换。既然非公平,谈何天经地义?

你将资本主义的剥削结构自然化为“天经地义”,结果掩盖了三个本质:

1、利润源于劳动而非资本;

2、工资压迫是制度的必然;

3、市场自由幻象遮蔽了生产资料垄断的暴力性。

你提出的“工资高低取决于利润率,如果利润很低,老板就承担不起给工人高工资”这个说法,确实反映了企业经营中现金流和成本压力的现实一面。但是,如果用它来证明压低工资不属于剥削,则在理论和现实层面都难以成立。关键在于,这混淆了“利润如何分配”和“利润从何而来”这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而将工资视为劳动力价值的体现是错误的,因为利润源于工人创造的价值大于其工资的部分。资本家对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 才会产生利润。

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对工人工资的影响,恰恰反映出工人与资本家在生产关系层面上的权力不平等。

从表像上看,利润率决定工资上限。然而从深层看,这种说辞倒置了因果关系,在资本家扩大对剩余价值占有的情况下,利润率恰恰反映出剥削的程度。

现实中,即使企业利润丰厚,也会有资本家不会主动提高工资,除非迫于劳动力短缺或工人有组织的斗争。所以工资水平不仅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影响,更深刻地被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逻辑所主导。有些资本家可通过延长工时、提高劳动强度,甚至在失业人口增加时压低在业工人工资等方式,来最大化剩余价值。

屁民爱思考接着说:

工人创造价值,这没错,可工人能赤手空拳创造价值吗?工人需要厂房、设备、工具、动力、原材料……这些都是资本家提供的,另外资本家要承担经营风险,经营失败,老本都要赔进去。

工人凭劳动获得工资,资本家凭投入的资本和承担的风险获得利润,这是合理的吧。

有位网民反驳道:

你的名字起得很好,的确应该多思考思考。

1、厂房设备工具等等哪里来的?最终不过还是工人制造的。如果没有资本家,产业工人大联合当然可以创造任何工业品,共和国工业就是这么起来的呀。五十年代工商业改造到改革开放前这段时间,实际上的资本家和工人的剥削关系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不是从0到世界第六大工业国吗?这是不是事实呢?也就证明没有资本家,工人当然能创造价值。另外补充一点,价值不是哪个阶级创造的 是劳动创造的,只要是活着的人就能创造价值。

2、如果资本家没有工人,只有这些生产资料,他自己不劳动,怎么创造价值呢?创造不了。劳动创造价值,而机器这类生产资料本身不会创造新价值,它们只是转移价值而已。

3、资本家承担的风险是,自己如何获得利润的风险,他的利润不会公平的分给工人,工人为什么要要承担资本家的风险?而恰恰是当资本家很难获取利润的时候,他会无情的压榨工人,想方设法的降低工人工资,增加劳动强度,是不是这样?所以资本家尤其是中小资本家应对风险的办法之一就是对工人的进一步压榨。只有在垄断资本家眼里,压榨自己的员工才不是它们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垄断资本家是通过压榨下游的资本家,下游的资本家再向下压榨,层次盘剥。这就是为什么企业越小工人越辛苦的原因。

“屁民爱思考”随后质疑我说:

工人在工厂劳动一天,老板付给工人多少钱就算等值交换了,这个“等值”怎么计算?

现在,中国企业到越南、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投资很多,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国家劳动力便宜,同样的工作,付给越南、柬埔寨员工的工资比在国内付给中国员工的低的多,请问哪一个工资是等值?

我回复他说:

揭示剥削的本质不是道德批判,而是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价值分配权垄断的结构性揭示。当工人集体持有51%股权时,资本家仍可因管理劳动获得200万年薪。

核心结论是,200万年薪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即使工人集体控股,资本家年薪仍属于其无偿占有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作这个结论的理由如下:

一、剩余价值的本质与来源

1、剩余价值的定义是:剩余价值是指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中,超出其劳动力价值的部分。

公式为:m=商品总价值﹣(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其中可变资本 m 即工人工资,剩余价值m 被生产资料占有者无偿获取

2、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剩余价值仅由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既非资本家的管理劳动,也非机器或资本本身产生。资本家即使参与管理,其管理劳动的价值已体现在社会平均工资中,超额部分仍源于剩余价值。

资本家的收入主体是利润,而非工资。因为资本家投资办厂,其主要目的和收入来源并非一份固定的“管理者工资”,而是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利润。他首先会从工人创造的新价值中扣除补偿生产资料消耗的部分(包括设备维护)和支付工人工资的部分,剩下的剩余价值才是他的利润。利润的多少,取决于剩余价值率(剥削率),而不是他个人管理劳动的强度。因此,一个成功的资本家绝不会指望用那份象征性的“管理工资”去覆盖设备成本,而是用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来支付所有成本并实现盈利。

3、关于“等值”的计算:只要剩余价值能够通过民主决策投入扩大再生产,用于增加员工福利,积累社会基金。这才是对劳资双方认可的真正尊重,这才是在权力对等基础上实现价值共创共享。

总结:

剥削,本质上是一种系统性的、不公正的价值转移。它发生在权力和资源不平等的关系中,强势方通过某种制度、规则或直接强制,无偿地占有弱势方的劳动、价值或福利。

剩余价值的秘密在于,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即新产品价值)通常大于资本家预付的工资价值。这部分超出工资的价值,即剩余价值,构成了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例如,工人工作8小时,可能前4小时创造的价值就足以弥补其工资,后4小时创造的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利润在本质上源于工人未获报酬的劳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明确肯定资本家管理劳动的价值,认为其应获得"监督工资"。

资本家若亲自参与经营,这种高级复杂的劳动 ,那他完全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因为管理劳动同样创造价值。

但当资本家凭借股权收取百倍于管理工资的分红(如CEO年薪百万但分红上亿),或完全不参与经营仅吃股息,成为食利者,其收益便脱离了劳动贡献所得,成为剥削者 。

例如,根据苹果公司2023年的数据:其CEO库克的管理薪酬是6300万美元,这属于其正常的劳动回报。而库克的股东分红是150亿美元,这属于资本回报。

后者是前者的238倍——这个超额部分正是资本所有权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提取。

剥削的发生点是:当资本家获取远超管理劳动价值的资本利得(利润﹣监督工资),本质是行使所有权特权,实质上资本家"不满足自己那部分所得"。

例如:某工厂主年利润1000万,其管理劳动市场价值100万,剩余900万即为资本权力收益。

资本家作为管理者,若其管理劳动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标准(如职业经理人市场工资),应获得合理报酬(如50万元)。

资本家作为资本所有者时,因其持有49%股权,仍有权参与剩余价值分配。200万年薪则远超合理管理工资的部分,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工人控股企业若仅保留资本家独占利润的特权,则仍未摆脱剥削的范畴。唯有工人控股彻底掌握管理权、废除资本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方能实现“劳动者占有自身劳动成果”的实质正义。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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