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全国首创的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机制,“带封过户”模式创新采用“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先过户后解封”的执行方式,创新引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建立业务标准规范体系,实现被执行人可自行处置被查封不动产,切实解决涉诉、涉执主体的法律负担,有效破解传统司法拍卖
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近日,济南市不动产“带封过户”处置新模式入选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最佳实践案例”,济南片区该项成果成为山东省唯一入选案例。
作为全国首创的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新机制,“带封过户”模式创新采用“公证和解协议、房款公证提存、先过户后解封”的执行方式,创新引入公证预防性司法制度,建立业务标准规范体系,实现被执行人可自行处置被查封不动产,切实解决涉诉、涉执主体的法律负担,有效破解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程序繁、费用高、风险大、成交价不确定等问题,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全国性实践典范。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办理不动产“带封过户”案件136件,共计205套房产,共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24585.77平方米,不动产成交金额达3.58亿元,帮助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实现不良债权回收金额2.9亿元。
“带封过户”模式坚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意愿的基础上,构建起“法院主导审查、公证全程参与”的协同机制。法院全面审核案件适用性、协议真实性等,出具相关文书并全程监督;引入公证机构,组织各方调解见证,促成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自行处置合意,确认债权金额,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公证机构发挥其自身优势,全程参与房产交易和债务清偿过程,通过办理不可撤销的委托公证书,确保被查封不动产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设立公证提存账户,实现房款存入、监管、支付全闭环管理,若过户未完成则房款原路返还,从制度层面杜绝资金风险,让买卖双方“交易无忧”,彻底破解查封不动产交易的安全顾虑。
创新采用“转移+抵押”双预告登记及“先过户再解封”模式,购房款到账后,公证机构出具提存证明并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文书、提存证明等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带封过户”与财产交付同步完成,改变了过去先解封再过户的交易模式。该模式最快7天即可完成交易并结案,查封财产处置效率提升50%以上,同时充分盘活涉诉资产的市场价值,财产价值至少提升25%以上,实现司法效能、市场效益与民生福祉的多方共赢。
编辑:俞丹 校对: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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