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梯一户的公摊面积,终于用出了极致性价比!”近日,自媒体博主“小丁妹妹”分享的新家改造vlog在网络刷屏,她将家门外20多平米的电梯厅,打造成集观影、休憩、涮火锅于一体的多功能空间,温馨的布置让不少网友直呼“太会利用”。但这场看似巧妙的改造,却因“公摊私用”
“一梯一户的公摊面积,终于用出了极致性价比!”近日,自媒体博主“小丁妹妹”分享的新家改造vlog在网络刷屏,她将家门外20多平米的电梯厅,打造成集观影、休憩、涮火锅于一体的多功能空间,温馨的布置让不少网友直呼“太会利用”。但这场看似巧妙的改造,却因“公摊私用”“消防安全”等问题引发激烈争议,律师明确指出其行为涉嫌违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据博主“小丁妹妹”介绍,她4年前从大连调至福州工作,为方便居住购入该小区一梯一户房源。购房时,售楼处销售和物业均告知电梯厅可由业主自行使用,购房合同中也标注了公摊面积为私人所用,为此她还特意补交了4万余元的面积差额。在她看来,自己的改造既合规又合理,“小区里不少邻居都这么做,有的改成洗衣房,有的做成棋牌室,电梯厅本来就是家门口的延伸空间”。
视频中,改造后的电梯厅确实氛围感十足:墙面贴了温馨墙纸,角落摆放着定制柜子,中间放置休闲桌椅,屋顶装了投影仪,俨然一个小型私人会所。博主时常分享在这里与闺蜜观影、和男友涮火锅的日常,称通风条件良好且配备消防栓,家具也未遮挡逃生通道,加上小区有梯控和门禁防护,“完全不存在安全问题”。这条改造vlog很快收获百万播放,有人羡慕“把公摊用回本”,也有人质疑“公摊面积能私改吗?”“着火了怎么办?”
争议的核心,在于电梯厅的权属性质。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明确表示,依据《民法典》第271条和274条,电梯厅属于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非个人专属空间。哪怕购房合同有相关标注、物业和销售有口头承诺,也不能作为独占公摊区域的合法依据,因为这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益。
更关键的是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法》第28条明确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相关设施。律师指出,电梯厅是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的核心疏散和救援通道,博主加装的柜子、桌椅等物品会压缩通行空间,若发生意外会阻碍逃生和救援。此外,在该区域涮火锅、使用投影仪等电器,明火、油污和电路使用都可能引发火灾,而改造所用的墙纸、板材多为易燃材质,会加速火势蔓延。
从法律层面来看,公摊面积的使用有着严格规定。根据相关法规,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进行。博主的私自改造,显然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目前,记者已联系该小区售楼处核实合同标注及口头承诺事宜,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律师建议,博主应先按消防要求恢复电梯厅的通行功能,确保通道宽度满足应急需求;若想合理利用该空间,需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申请,组织相关业主共同商议,在不影响消防和通行的前提下,可设置可随时移动的简易家具,且严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这场改造风波,也给不少购房者和业主提了醒:一梯一户的电梯厅虽使用起来相对独立,但权属仍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改造都需遵守法律规定和业主共同约定。售楼处的口头承诺或合同中的模糊表述,不能成为违规改造的“免罪金牌”。毕竟,居住的舒适感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公摊面积的合理利用,既要兼顾个人需求,更要守住法律底线和公共安全红线。
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公摊改造案例?对于一梯一户的电梯厅该如何合理使用,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来源:资讯递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