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我偷偷去看落榜的女同学,她靠着门框羞涩说:你敢不敢带我走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1-14 22:43 1

摘要:那年夏天,太阳毒得像个后娘,把柏油路都晒化了,黏糊糊的,粘住人走不动道儿。

那年夏天,太阳毒得像个后娘,把柏油路都晒化了,黏糊糊的,粘住人走不动道儿。

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一声比一声高,好像要把整个夏天的烦躁都喊出来。

我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车链子“哗啦哗啦”地,像是我心里那点儿七上八下的念头。

高考成绩下来了。

我考得不好不坏,上了一所省城的师范学院,爹妈嘴上说着“不错不错,铁饭碗”,但那微微下撇的嘴角还是出卖了他们心里的那点儿失落。

可我,至少算是有个着落了。

但林晚没有。

她是我们班的尖子生,每次模拟考都稳稳地排在前面,老师们都说,她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名牌大学的校门。

可谁能想到,高考那几天,她发高烧,烧得人都迷糊了,硬是撑着考完了全程。

结果,离本科线差了十几分。

这个消息像块石头,砸在我们那个不大的县城高中同学圈里,激起一片唏嘘。

有人说可惜,有人说她心态不行,还有人说,女孩子嘛,读那么多书干啥,早晚要嫁人的。

那些风言风语,像夏天的苍蝇,嗡嗡地,围着她。

我好几天没见着她了。

听说她把自己关在家里,谁也不见。

我心里堵得慌。

我想去看看她。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像野草一样疯长。

我揣着兜里仅有的几块钱,那是爹妈给我的奖励,让我去县城买两本新书。

我没买书,而是拐进了供销社,买了两瓶橘子味儿的汽水,冰镇的,瓶壁上挂着一层白霜,凉得人手心一哆嗦。

我还买了一包大白兔奶糖。

我记得,她爱吃这个。

林晚家在镇子西边的河套里,要去她家,得穿过一大片白杨树林。

夏天的白杨树,叶子绿得发亮,风一吹,哗啦啦地响,像是在鼓掌,又像是在叹气。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黄土路上洒下斑驳的光点,一晃一晃的,晃得我眼晕。

路越走越偏,也越颠。

车轮子压过石子,咯噔一下,我心也跟着咯噔一下。

我不知道见了她该说啥。

安慰的话,谁都会说,但听在当事人耳朵里,可能比刀子还扎人。

可我还是想去。

就好像心里有根绳子,一直牵着我往那个方向去。

远远地,我看见了她家的院子。

低矮的土坯墙,墙角爬着几株野牵牛,开着紫色的花。

院门是两扇破旧的木板门,虚掩着。

我把车停在院门口的树荫下,捏着那两瓶冰汽水,手心里的汗把瓶子都弄湿了。

我能闻到院子里飘出来的淡淡的草药味儿,混着泥土的腥气。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抬手敲了敲门。

“笃,笃,笃。”

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午后,显得格外清晰。

没人应。

我又敲了敲。

还是没动静。

我心里有点儿打鼓,想着是不是该回去了。

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拉开一道缝。

是她。

林晚。

她就站在门后,大半个身子藏在阴影里,只露出一张脸。

那张脸,比我记忆里瘦了一圈,下巴尖尖的,嘴唇没什么血色。

她的眼睛很大,眼窝有点儿深陷,显得那双眼睛更大了,像两口深井,里面没什么光。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衬衫,领口的一颗扣子掉了,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

我们就这么隔着门缝,互相看着。

空气好像凝固了。

知了还在叫,太阳还在晒,可我俩之间,却像是隔了一整个冬天。

“你……”我张了张嘴,嗓子干得冒烟。

“有事吗?”她的声音很轻,有点儿沙哑,像被砂纸磨过。

“我……路过。”我撒了个谎,脸有点儿发烫,“顺便来看看你。”

我把手里的汽水和奶糖递过去,“天热,给你。”

她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东西上,停顿了一下,没有接。

“不用了,谢谢。”她说着,就要关门。

“等等!”我急了,下意识地用手抵住了门板。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手。

她的手很凉,一点儿也不像夏天的手。

她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缩了回去。

门又开大了一点。

她靠在门框上,整个人都倚着那块冰凉的木头,好像这样才能站得稳。

她低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表情。

我看到她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土地上,脚趾头因为紧张而蜷缩着。

“你走吧。”她说,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我没什么事。”

“林晚。”我叫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就是觉得不能就这么走了。

“考不上,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复读,明年再来。”我说。

这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太苍白了。

太像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了。

果然,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里面有水光在闪。

“复读?”她自嘲地笑了一下,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拿什么复读?我爹说,让我过两天就去城里我表姐的厂里打工。他说,女孩子家,认几个字就行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我知道她家的条件。

她爹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家里还有个弟弟在上学。

她能读到高中毕业,已经是她娘求爷爷告奶奶,四处借钱的结果了。

现在,她失败了。

家里那根紧绷的弦,断了。

“你别听你爹的,”我急切地说,“你的成绩那么好,你只是……只是没发挥好。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肯定能考上最好的大学。”

“机会?”她重复着这两个字,声音里充满了绝望,“谁给我机会?你吗?”

我被问住了。

我能给她什么机会?

我连自己的未来都还迷茫着。

我只是一个刚拿到录取通知书,对未来一无所知的穷小子。

空气又一次沉默下来。

阳光斜斜地照进来,在她脚边投下一小块光斑。

我看见有灰尘在光斑里跳舞。

过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不会再说话了。

她突然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

那双深井一样的眼睛里,像是突然燃起了一簇小小的火苗。

那火苗很微弱,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灭,但它在烧,烧得固执,烧得决绝。

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羞涩又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勇敢。

她说:“你敢不敢带我走?”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听不见知了的叫声,感觉不到太阳的炙热。

我只能听到自己心脏“咚咚咚”狂跳的声音,像一面被擂响的战鼓。

带她走?

去哪儿?

怎么走?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双燃烧着最后希望的眼睛,看着她靠在门框上那单薄的身体。

她像一只翅翼受伤的小鸟,渴望飞出这个禁锢她的笼子,哪怕外面是未知的风雨。

而我,是她看到的,唯一可能打开笼子门的人。

我今年十八岁。

一个冲动、热血,觉得天底下没有办不成的事的年纪。

一个会为了一个眼神,一句话,就奋不顾身的年纪。

我看到她眼里的光,那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一种把所有赌注都压在你身上的光。

我咽了口唾沫,感觉自己的喉咙里像塞了一团火。

我说:“敢。”

就一个字。

我说出口的时候,自己都吓了一跳。

声音不大,甚至有点儿抖,但很清楚。

我看到她眼里的那簇火苗,“腾”地一下,亮了。

那光,比夏日正午的太阳还要刺眼。

她笑了。

那是这么多天来,我第一次看到她笑。

嘴角微微上扬,像一弯小小的月牙,挂在她苍白的脸上。

真好看。

那个夏天,因为这一个字,变得滚烫而漫长。

我们约定好三天后的晚上走。

那三天,我像是活在梦里。

我把我的录取通知书,连同我爹妈给我的所有积蓄,都小心翼翼地藏在了一个铁皮饼干盒里。

我还做了一件“大事”。

我把我从小到大攒的所有邮票,都卖给了县城文化站收旧货的那个老头。

那是我最宝贝的东西,一张张小小的纸片,承载着我对外面世界的全部想象。

有长城的,有黄山的,还有一张印着“奔马”的,油光锃亮,我最喜欢。

老头给了我八十块钱。

在1988年,八十块钱,是一笔巨款。

我把钱一张张地抚平,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饼干盒里。

我觉得自己像个即将出征的将军,揣着全部的军饷。

出发那天晚上,月亮很好,像个白玉盘子,挂在天上。

没有风,空气闷闷的。

我跟我爹妈说,同学家有事,我去住一晚。

我爹喝了点儿酒,挥挥手让我去了。

我娘追出来,往我兜里塞了两个煮鸡蛋,还热乎着。

“路上饿了吃。”她说。

我没敢看她的眼睛。

我怕一看,就走不了了。

我骑着车,又一次穿过那片白杨树林。

晚上的树林,黑黢黢的,风吹过树梢,发出“呜呜”的声音,有点儿吓人。

但我心里不怕。

因为我知道,有人在等我。

我到了她家院门口,学了两声猫叫。

这是我们约好的暗号。

很快,院门“吱呀”一声,她闪了出来。

她背着一个蓝色的土布包袱,不大,瘪瘪的,看得出没装什么东西。

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用一根红头绳扎着。

月光下,她的脸白得像瓷器。

“走吧。”她轻声说。

我点点头,让她坐在车后座上。

她坐上来的时候,车子晃了一下。

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很僵硬,手紧紧地抓着车座的边缘。

“抓紧我。”我说。

她犹豫了一下,轻轻地,把手放在了我的腰上。

隔着一层薄薄的的确良衬衫,我能感觉到她手心的温度。

有点儿凉,还有点儿抖。

我的心也跟着抖了一下。

我蹬着车,车链子“哗啦哗啦”地响,在寂静的夜里传出很远。

我们谁也没说话。

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皂角香味儿。

那味道,混着夏夜青草的气息,让我觉得很安心。

我们要去火车站。

县城的火车站,离镇上有二十多里地。

我使出浑身的劲儿蹬车,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流进眼睛里,涩涩的。

后背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黏在身上。

但我不觉得累。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

好像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赶。

到了火车站,已经快半夜了。

车站里人不多,灯光昏黄,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我买了去广州的票。

之所以选广州,是因为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说那里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遍地是机会。

我不知道机会是什么,但我知道,那里离家很远。

远到我爹妈和她爹妈,都找不到我们。

两张硬座票,花了我一大半的钱。

捏着那两张薄薄的,印着油墨香的红纸片,我才终于有了一点儿真实感。

我们不是在做梦。

我们真的要走了。

候车室里,我们找了个角落坐下。

她一直低着头,抱着那个蓝布包袱,一言不发。

我把一瓶汽水递给她。

“喝点儿吧。”

她接过去,拧了半天没拧开。

我拿过来,使劲一拧,“啵”的一声,一股甜丝丝的橘子味儿冒了出来。

她小口小口地喝着,像只受了惊的小猫。

我剥了个鸡蛋,递给她。

“我娘给的,还热乎呢。”

她看着我,眼圈突然就红了。

“陈辉,”她叫我的名字,声音带着哭腔,“我们会不会……错了?”

我心里一紧。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

我看着她,很认真地说:“没错。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错。”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能说出那么笃定的话。

也许,这就是年轻吧。

年轻到,敢用一无所有,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她看着我,眼泪掉了下来。

一滴,两滴,砸在她的手背上。

她没哭出声,就是默默地流泪。

我有点儿手足无措。

我想给她擦眼泪,又觉得不合适。

最后,我只是把另一个鸡蛋也剥了,塞到她手里。

“吃了,吃了就不难过了。”我说。

她“噗嗤”一声,笑了。

带着眼泪的笑,像雨后的太阳。

绿皮火车“哐当哐当”地来了。

像一头巨大的钢铁怪兽,喘着粗气,停在我们面前。

我们随着人流挤上车。

车厢里一股说不出的味道,汗味儿,泡面味儿,还有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我们找到了座位,是靠窗的。

车窗外的月台,有人在告别。

有哭的,有笑的,有挥着手怎么也不肯走的。

我突然很想我爹妈。

不知道他们明天早上发现我不在了,会是什么样子。

我娘,肯定会哭。

我爹,大概会气得摔东西吧。

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难受。

火车开动了。

窗外的景物开始慢慢后退。

县城那熟悉的灯火,一点点变小,最后消失在黑暗里。

再见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林晚靠在窗户上,看着外面。

她的侧脸在昏暗的灯光下,轮廓很柔和。

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也许,她也在想她的家吧。

火车走了很久,车厢里的人渐渐都睡了。

此起彼伏的鼾声,像一首杂乱的交响乐。

我也很困,眼皮直打架。

可我不敢睡。

我怕一觉醒来,身边的人不见了,这只是一场梦。

我看着她。

她也还没睡。

“睡不着?”我问。

她摇摇头。

“陈辉,”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后悔吗?”

又是这个问题。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里面有不安,有害怕,还有一丝丝的期待。

我笑了笑,说:“我只后悔一件事。”

“什么?”她紧张地问。

“后悔没早点儿带你走。”

她愣住了,然后,脸“刷”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耳根。

她低下头,小声说:“油嘴滑舌。”

那一刻,车厢里的空气,好像都变甜了。

后半夜,她实在是撑不住了,靠在座位上睡着了。

她的头一点一点的,最后,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她的呼吸很轻,均匀地洒在我的脖子上,痒痒的。

我一动也不敢动。

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

我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黑暗,心里突然就平静下来了。

后悔吗?

不。

只要她在我身边,去哪里,都一样。

去广州的路,很长很长。

绿皮火车摇摇晃晃,走了两天一夜。

我们吃的是我从家里带的干粮,还有在车上买的泡面。

热水要排很长的队去接。

我每次都让她坐着,自己拿着两个人的缸子去。

回来的时候,水烫得我两只手通红。

她就拿出自己的手绢,给我擦手。

她的手绢是白色的,上面绣着一朵小小的迎春花。

车上人多,上厕所也要排队。

有一次,她去厕所,很久没回来。

我急了,就去找她。

我看到她被一个男人堵在过道里,那男人喝了点儿酒,满嘴胡话,动手动脚的。

林晚吓得脸都白了,抱着胳at the man, who was drunk and talking nonsense, getting handsy.

Lin Wan was pale with fear, clutching her blue cloth bundle tightly.

我当时也不知道哪儿来的火气,脑子一热,冲上去就把那个男人推开了。

“你干什么!”我冲他吼。

那男人比我高,比我壮,见我一个小年轻,眼睛一瞪,“关你屁事!”

说着,就挥着拳头朝我打过来。

我躲闪不及,脸上挨了一下,火辣辣地疼。

我急了,也跟他扭打在一起。

车厢里顿时乱成一团。

后来,乘警来了,才把我们拉开。

那个男人被带走了。

我嘴角破了,流了点儿血。

林晚拿着她的手绢,小心翼翼地给我擦。

她的手在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都怪我……”她说。

“不怪你。”我看着她,咧嘴一笑,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我“嘶”了一声。

“以后,我保护你。”我说。

她看着我,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没说话,就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从那天起,我感觉我们之间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她不再叫我“陈辉”,而是叫我“阿辉”。

她会把她那份饭里的肉,悄悄夹到我的碗里。

她会在我打瞌睡的时候,把她的外套脱下来,轻轻盖在我身上。

我们像两只相依为命的小兽,在拥挤、嘈杂的迁徙路上,互相取暖。

终于,火车广播里响起了“广州站”三个字。

我们到了。

走出车站的那一刻,一股湿热的空气扑面而来。

跟我们北方那种干爽的热完全不一样。

这里的空气,黏糊糊的,像是能拧出水来。

眼前的一切,都让我们眼花缭乱。

高楼,汽车,穿着奇装异服的人们,还有我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

我们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像两棵被拔起根的树,茫然,又无助。

“阿辉,我们……去哪儿?”林晚小声问。

我拉着她的手,那是我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主动拉她的手。

她的手很软,被我握在手心里。

“别怕,有我呢。”我说。

其实我心里也怕得要死。

兜里剩下的钱,不多了。

我们得尽快找到住的地方,找到工作。

我们在车站附近找了个最便宜的小旅馆。

房间小得可怜,只能放下一张床。

墙壁是发黄的,上面还有霉点。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老板娘看我们的眼神,充满了怀疑。

“身份证。”她操着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说。

我把我的学生证递过去。

她看了看,又看了看林晚。

“你们俩,什么关系?”

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同学。”我说。

老板娘撇撇嘴,嘟囔了一句我们听不懂的话,还是给我们开了房间。

那天晚上,我们俩,一个十八岁的男人,一个十八岁的女人,待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尴尬得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最后,我睡在地上。

我把旅馆里那床薄薄的被子铺在地上,把枕头让给了她。

她不同意,我们俩推让了半天。

“你明天还要找工作,得休息好。”她坚持。

我拗不过她,只好躺在床上。

床很硬,翻个身就“咯吱咯吱”响。

我能听到她躺在地上的呼吸声。

我们俩都醒着,谁也没说话。

黑暗中,我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这让我觉得,没那么害怕了。

第二天,我揣着我那份师范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开始找工作。

我以为,一个准大学生,怎么也能找个像样点儿的活儿吧。

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人家一听我的口音,再一看我这身打扮,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大学生?大学生来我们这儿干嘛?”

“我们要的是能干活的,不是要来写字的。”

我跑了一天,腿都快断了,连个洗碗工的活儿都没找到。

回到小旅馆,我看到林晚在洗我们俩的衣服。

她把衣服泡在脸盆里,蹲在地上,很用力地搓着。

她的手,在肥皂水里泡得发白,起了褶子。

看到我回来,她抬起头,对我笑。

“回来了?累不累?”

我心里一阵发酸。

我摇摇头,把在路边买的两个馒头递给她。

“先吃点儿东西。”

我们俩就着旅馆里的白开水,啃着又干又硬的馒头。

我没告诉她我找工作处处碰壁的事。

我不想让她担心。

“我明天再去别的地方看看。”我说得信心满满。

她点点头,说:“嗯,别急,慢慢来。”

她越是这样,我心里就越难受。

是我把她带出来的。

我得对她负责。

第三天,我改变了策略。

我不再提我是什么准大学生。

我去了郊区的一个建筑工地。

工头是个黑胖子,光着膀子,脖子上搭着条毛巾。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头牲口。

“能吃苦吗?”他问。

“能!”我挺直了胸膛。

“行,一天五块钱,管一顿午饭。干不干?”

“干!”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就这么着,我成了一个建筑工人。

每天的工作,就是搬砖,和水泥,推小车。

第一天下来,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散架了。

肩膀被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手上起了好几个血泡。

晚上回到旅馆,我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晚看到我一身的泥,还有手上的伤,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没说话,默默地去打了盆热水,拿毛巾一点点地帮我擦身上的泥。

然后,她又找来针,小心翼翼地帮我把手上的血泡挑破。

针尖刺破皮肤的时候,很疼。

但我一声没吭。

因为我看到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我的手背上。

热热的。

“阿辉,”她哽咽着说,“我们回去吧。”

我抓住她的手。

“不回。”我说,“我们都走到这儿了,不能回去。”

回去,怎么回去?

灰溜溜地回去,接受所有人的嘲笑和白眼吗?

不。

我不能。

我看着她,说:“晚晚,相信我。会好起来的。”

她看着我,泪眼婆娑。

“可是我……我什么也帮不了你。”她很自责。

“谁说的?”我笑了,“你就是我最大的力气。”

从那天起,林晚也开始出去找活儿干。

她没我这么费劲。

她长得好看,人又机灵。

很快,她就在一家电子厂里找到了工作。

流水线上的活儿,一天要站十几个小时。

也很累。

但我们俩,总算是都有了收入。

我们搬出了那个小旅馆,在城中村租了一个单间。

房间更小,更破,连个窗户都没有。

白天都得开着灯。

下雨天,屋顶还会漏水。

我们就拿脸盆在下面接。

“滴答,滴答”,像在唱歌。

但那是我们自己的“家”。

我们买了最便宜的锅碗瓢盆。

我每天下工回来,她也差不多下班了。

她会去菜市场买最便宜的菜。

有时候是一把青菜,有时候是几个蔫了的西红柿。

她做饭,我烧火。

小小的煤油炉,火苗“呼呼”地往上蹿,映着她的脸,红扑扑的。

那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

我们俩,挤在那个小小的,昏暗的房间里,吃着最简单的饭菜。

但我觉得,比什么山珍海味都香。

吃完饭,我会去公共水龙头那里洗碗。

她就在屋里,借着昏黄的灯光,看书。

她把她高中的课本都带来了。

她说,她不想把知识忘了。

有时候,我洗完碗回来,会看到她看着看着书,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会轻轻地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

我还是睡在地上。

地上很潮,有时候睡醒了,感觉骨头缝里都冒着凉气。

但我心里是热的。

因为我知道,一睁眼,就能看到她。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

辛苦,但有盼头。

我们把每个月省下来的钱,都存在一个铁盒子里。

看着里面的钱一点点多起来,我们俩就特别开心。

好像那些钱,就是我们未来的希望。

有一次,我发工资了,拿了二百块钱。

我特别高兴。

我拉着林晚,去了城里最热闹的百货大楼。

我给她买了一条红色的连衣裙。

料子很好,滑滑的。

她穿上,特别好看,像个仙女。

她嘴上说着“太贵了,太浪费了”,但眼睛里的喜欢,藏都藏不住。

她也给我买了一件礼物。

一个半导体收音机。

小小的,方的,能放在手心里。

她说:“你晚上睡不着,可以听听广播。”

那个收音机,成了我们俩在那段艰苦岁月里,唯一的娱乐。

每天晚上,我们都会挤在一起,听收音机。

听新闻,听音乐,听评书。

有时候,电台里会放邓丽君的歌。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她会跟着轻轻地哼。

她的声音很好听。

我就看着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温柔起来。

有一天晚上,我们听广播,听到一个节目,是听众点歌。

我突然心血来潮,偷偷给电台写了封信。

我点了一首歌,罗大佑的《恋曲1990》。

我想把这首歌,送给林晚。

我没告诉她。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那天晚上,我们照常听广播。

主持人念到我的信。

“下面这位听众,叫阿辉。他想把一首歌,送给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晚晚。他说,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的世界,有了光。”

我看到林晚愣住了。

她转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我的脸,一下子就烫了起来。

这时候,收音机里,响起了那熟悉的旋律。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林晚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她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但是我知道,她懂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在地上。

她拉着我的手,让我睡在床上。

床很窄,我们俩只能侧着身子,紧紧地挨在一起。

我能听到她的心跳,和我的心跳,跳得一样快。

黑暗中,我鼓起所有的勇气,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

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然后,她把头,埋进了我的怀里。

“阿辉,”她在我怀里,闷闷地说,“我怕。”

“怕什么?”

“我怕这是一场梦。”

我把她抱得更紧了。

“不是梦。”我说,“你掐我一下,疼,就不是梦。”

她真的伸出手,在我胳膊上,轻轻地掐了一下。

“疼吗?”

“疼。”我说,“所以,是真的。”

她笑了。

在我怀里,安心地睡着了。

那一年,我十九岁,她也十九岁。

我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相依为命的人。

生活依旧很苦。

工地上,有一次发生了事故。

脚手架上掉下来一根钢管,就砸在我身边。

差一点点,就砸到我了。

我吓得半天没回过神来。

晚上回去,我跟林晚说了。

她抱着我,哭了很久。

从那天起,她每天都会去庙里,给我求一个平安符。

她说,信则灵。

她的厂里,也不太平。

有个车间主任,总是有意无意地骚扰她。

林晚很倔,从来不给那人好脸色。

结果,那人就处处给她穿小鞋。

给她安排最累的活儿,还克扣她的工资。

我气得想去找那人算账。

林晚拉住了我。

“阿辉,别冲动。”她说,“我们是外地人,斗不过他们的。我……我辞职就是了。”

她辞职了。

那段时间,我们俩就靠我一个人的工资过活。

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有时候,我们一天只能吃两顿饭。

我怕她饿着,总是把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她。

她就偷偷地,再分一半给我。

我们俩,就像两只分食的小老鼠。

虽然苦,但我们从没想过要放弃。

因为我们有彼此。

那段时间,林晚没有再去找工作。

她把我给她买的那个收音机,拆了。

然后,她又买了很多零件,开始自己学着组装。

我看不懂那些电路板,那些二极管。

我只看到她,每天趴在桌子上,画图,焊接。

有时候,为了一个零件,她能跑遍整个广州的电子市场。

她的手,被电烙铁烫了好几个泡。

但她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她说:“阿辉,我觉得,我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我看着她,心里充满了敬佩。

我觉得,她天生就该做这个。

她比我们高中的任何一个男生,都更聪明,更有钻研精神。

如果她能上大学,她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工程师。

我心里,对她充满了愧疚。

是我,耽误了她。

有一天晚上,我跟她说:“晚晚,要不,你回去复读吧。钱,我想办法。”

她放下手里的活儿,看着我。

“阿辉,你说什么呢?”

“我说真的。”我很认真,“你这么聪明,不应该被埋没在这里。你的人生,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

“那你呢?”她问。

“我……”我一时语塞。

“你一个人在这里吗?”她追问,“阿辉,我的天地,就在有你的地方。没有你,再广阔的天地,对我来说,都是荒漠。”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她抱着我,轻轻地拍着我的背。

“傻瓜。”她说。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提过让她回去的话。

我拼了命地干活。

只要有加班的机会,我绝不错过。

我只想多赚点儿钱,让她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做她想做的事。

她的努力,没有白费。

半年后,她自己组装的第一台收音机,成功了。

当那小小的盒子里,传出清晰的广播声时,我们俩,激动得抱在了一起。

她把那台收音机,卖给了我们邻居。

一个在工厂上班的大叔。

大叔给了她三十块钱。

她拿着那三十块钱,手都在抖。

那是她靠自己的技术,赚来的第一笔钱。

那天晚上,我们奢侈了一把。

我们去外面,吃了来广州后的第一顿烧腊饭。

油亮亮的叉烧,配上香喷喷的米饭。

真好吃。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有了第一台,就有第二台,第三台。

林晚的手艺,越来越好。

她做的收音机,质量好,价格便宜,在附近一带,渐渐有了名气。

找她买收音机的人,越来越多。

她开始忙不过来了。

我就每天下工后,帮她打下手。

我学着认识那些零件,学着焊接。

我们的小屋,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子元件,像个小小的作坊。

生活,好像一点点地,亮了起来。

我们存钱的那个铁盒子,也越来越满了。

我们开始计划未来。

我们想,等攒够了钱,就开一个小店。

一个专门卖电子产品的小店。

我们还想,等生意稳定了,就回家。

光明正大地回家。

告诉我们的爹妈,我们过得很好。

我们甚至,还偷偷地幻想过,我们的婚礼。

她说,她不想要什么三金,不想要什么彩礼。

只要我,穿着一身干净的衣服,骑着自行车,去接她。

就像,我带她走的那天晚上一样。

我听着,心里又酸又甜。

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可是,生活,总是在你觉得一切都好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

那是一个夏天,广州的雨季。

雨下得又大又急,好像要把整个城市都淹了。

我那天在工地上,淋了雨,晚上就发起了高烧。

烧得我迷迷糊糊,说胡话。

林晚吓坏了。

她背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把我送到了附近的诊所。

医生说,是急性肺炎,得住院。

住院,就要花钱。

我们那个铁盒子里,所有的积蓄,都变成了医院的账单。

看着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我心里又急又慌。

我对林晚说:“我们出院吧,我没事了。”

林晚红着眼睛,按住我。

“不行!”她很固执,“病没好,不能出院!”

为了给我交住院费,她把她那些工具,那些零件,全都卖了。

她还去接了很多手工活儿,没日没夜地干。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她一天天消瘦下去,心如刀割。

我恨自己,恨自己没用。

不仅不能照顾她,还成了她的拖累。

我病好了,出院了。

但我们,又回到了身无分文的状态。

甚至,还欠了邻居一些钱。

那天晚上,我们俩坐在那个空荡荡的房间里,谁也没说话。

空气,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阿辉,”过了很久,林晚开口了,“我们……是不是真的错了?”

她又问了这个问题。

和在火车上那次不一样。

这一次,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疲惫和迷茫。

我看着她,看着她那双不再明亮的眼睛。

我知道,这段时间的辛苦,快要把她压垮了。

我伸出手,把她揽进怀里。

“晚晚,”我说,“我们没错。只是老天爷,想多考验我们一下。他怕我们以后的日子太甜了,现在先给我们加点儿苦。”

我亲了亲她的头发。

“你忘了?我们是打不倒的。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我的话,好像给了她一点儿力量。

她在我怀里,点了点头。

生活,要从头再来。

我回到了工地。

林晚,也重新开始,一点点地,把她的“事业”捡起来。

日子比以前更苦了。

因为我们还背着债。

但我发现,我们俩的心,比以前更近了。

我们学会了在苦难中,寻找一点点的甜。

比如,我会偷偷在工地上,捡一些别人不要的木料。

晚上回来,给她做个小书架。

她会用那些五颜六色的电线,给我编一个手环。

我们不再谈论遥远的未来。

我们只珍惜,眼前的每一天。

转眼,我们离开家,已经三年了。

那年冬天,广州很难得地,冷了好几天。

我攒了两个月的钱,给林晚买了一件羽绒服。

红色的,和她那条连衣裙一样红。

她穿上,站在我们那个昏暗的小屋里。

我却觉得,她把整个屋子,都照亮了。

那天,是除夕。

我们俩,包了饺子。

白菜猪肉馅儿的。

我们一边包,一边听着收音机。

收音机里,放着春节联欢晚会。

当听到“难忘今宵”的歌声时,林晚的眼泪,掉了下来。

“阿辉,我想家了。”她说。

我也想。

我想我爹的旱烟味儿,想我娘做的手擀面。

“晚晚,”我握住她的手,“等开了春,我们就回家。”

我们把这几年,省吃俭用,攒下的所有钱,都拿了出来。

还清了债,还剩下一些。

不多,但足够我们回家的路费,也足够我们,给家人买一些礼物。

我们决定,回家。

不是逃兵,而是两个,可以为自己人生负责的成年人。

回去的火车,依旧是那趟绿皮车。

但我们的心情,完全不一样了。

来的时候,是惶恐,是迷茫。

回去的时候,是坦然,是坚定。

我们看着窗外,那些熟悉的,又有些陌生的景象。

心里,五味杂陈。

火车快到站的时候,林晚很紧张。

她不停地整理自己的衣服,问我:“阿辉,我这样……行吗?我爹娘,会不会不认我了?”

我拉着她的手,说:“别怕。一切有我。”

下了火车,我们先回了我的家。

我推开院门的时候,我娘正在院子里喂鸡。

她看到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手里的鸡食,“哗啦”一下,全撒在了地上。

“小辉?”她试探着叫了一声,声音都在抖。

“娘,我回来了。”我跪在了她面前。

我娘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她抱着我,又打又骂。

“你这个死孩子!你还知道回来!你知不知道,娘有多想你!”

我爹闻声从屋里出来。

他看到我,眼睛也红了。

但他还是板着脸,说:“回来干什么!死在外面算了!”

我知道,他是刀子嘴,豆腐心。

然后,他们看到了我身后的林晚。

林晚很紧张,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叔叔,阿姨。”

我娘拉着林晚的手,上上下下地打量她。

“好孩子,好孩子。这些年,苦了你了。”

我爹没说话,转身进屋,拿出了他的旱烟袋,手却抖得,半天点不着火。

那天晚上,我娘做了一大桌子菜。

她不停地给我们俩夹菜,把我们的碗,堆得像小山一样。

我跟我爹妈,讲了我们这三年的事。

我没说那些苦,只说了我们怎么互相扶持,怎么一步步地,走了过来。

我爹听着,一口一口地抽着旱烟,烟雾缭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最后,他把烟袋锅在鞋底上磕了磕。

说:“长大了。”

就这三个字。

我知道,他原谅我了。

第二天,我陪着林晚,回了她家。

我的心,比昨天还紧张。

我知道,她爹的脾气。

果然,我们一进门,她爹看到我们,抄起院子里的扫帚,就朝我打过来。

“你这个拐走我女儿的混蛋!我打死你!”

林晚一下子就挡在了我面前。

“爹!不关他的事!是我要跟他走的!”

“你还护着他!”她爹气得浑身发抖。

她娘在一旁,哭着拉她爹。

“他爹,别打了,孩子回来了,就好了。”

院子里,乱成一团。

我没有躲。

我站在那里,任由扫帚一下下地,打在我身上。

我知道,这是我该受的。

打累了,她爹把扫帚一扔,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哭得那么伤心。

我知道,这三年的担心,害怕,思念,都在这一刻,爆发了出来。

林晚也跪在地上,抱着她爹的腿,哭得说不出话。

那顿饭,吃得格外沉默。

吃完饭,她爹把我叫到一边。

他递给我一根烟。

我不会抽,但还是接了过来。

“小子,”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女儿,是我这辈子的心头肉。我把她交给你了。你要是敢对她不好,我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不会放过你。”

我掐灭了手里的烟,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叔叔,你放心。我陈辉这辈子,拿命对她好。”

我们回来了。

没有想象中的狂风暴雨,只有亲人失而复得的眼泪,和那份血浓于水的牵挂。

我们没有再回广州。

我们在县城,用我们带回来的钱,租了一个小门面。

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铺。

林晚负责技术,我负责跑腿,进货。

铺子不大,但那是我们俩,亲手建立起来的家。

生意,比我们想象的要好。

林晚的手艺,加上我们俩的勤快,诚实。

渐渐地,回头客越来越多。

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好。

一年后,我们结婚了。

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豪华的酒席。

我就穿着一身新买的中山装,骑着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去接她。

她穿着那条红色的连衣裙,坐在我的车后座上,笑得比那天的太阳还要灿烂。

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富有的人。

后来,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我们的修理铺,也变成了县城里最大的家电城。

生活,就像我们当年想的那样,甚至,比我们想的还要好。

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林晚会问我。

“阿辉,你后悔过吗?当年,为了我,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

我会抱着她,就像当年在那个潮湿的小屋里一样。

我说:“不后悔。大学,什么时候都可以读。但是你,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我没有上过大学,但我觉得,林晚,就是我这辈子,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

这本书,我读了一辈子,也读不够。

如今,我们都老了。

头发白了,眼角有了皱纹。

我们的孩子,也都有了自己的家。

我们把家电城,交给了儿子打理。

我们俩,就守着那个最初的小铺子。

我们把它改成了我们的工作室。

她还是喜欢摆弄那些电子零件。

我就在一旁,给她打下手,看看报纸。

阳光从门口照进来,暖洋洋的。

收音机里,放着我们年轻时,最喜欢听的那些老歌。

“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

她会跟着哼唱。

我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上,笑起来,还是像个孩子。

我常常会想起,1988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毒辣的太阳,那片哗啦啦响的白杨树林。

和那个靠在门框上,羞涩又勇敢地问我:“你敢不敢带我走”的女孩。

我很庆幸。

庆幸那一年,十八岁的我,回答了一个“敢”字。

那一个字,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勇敢,也最正确的话。

它开启了我们俩,一生的颠沛流离,也开启了我们俩,一生的相濡以沫。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

我还是会骑上那辆二八大杠,穿过那片白杨树林,去到她的面前。

然后,在她问出那句话之前,先问她。

“林晚,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因为我知道,这世上,所有的远方,都不及,有你的地方。

来源:智者雪碧9np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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