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其中“陈某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值得关注。
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其中“陈某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值得关注。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21年2月至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铭通过架设捕鸟网及播放画眉鸟叫声等诱捕手段,非法猎捕700余只画眉鸟,还向他人非法购买100余只画眉鸟。期间,陈某铭将上述800余只画眉鸟以150-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全国各地买家从中牟利。
▲画眉鸟 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铭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800余只,司法鉴定核定价值总计4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陈某铭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一审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