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捏了捏口袋里仅剩的五十块钱,盘算着晚上是吃碗泡面,还是去沙县小吃奢侈一把。
那天下班,又被张总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就因为PPT的底色,他觉得不够“高级”。
什么叫高级?天知道。
我走出写字楼,晚高峰的洪流瞬间就把我淹没了。
风很大,吹得我有点恍惚。
我叫林晚,毕业三年,卡里存款四位数,还是月初刚发工资的时候。
像我这样的人,在这座城市里,大概比下水道里的老鼠还多。
我捏了捏口袋里仅剩的五十块钱,盘算着晚上是吃碗泡面,还是去沙县小吃奢侈一把。
最后,饥饿战胜了理智。
我拐进公司后面那条小吃街,准备去买一份惦记了两天的猪脚饭。
那家店的猪脚饭,三十五一份,肥瘦相间,卤汁浓郁,配上酸菜,能扒拉两大碗米饭。
对我来说,这就是顶级的治愈。
付了钱,拎着沉甸甸的饭盒,心里总算有了点着落。
路过一个逼仄的后巷,一股馊味钻进鼻子。
我下意识地皱眉,加快了脚步。
巷子口,缩着一个人。
一个流浪汉。
他身上那件看不出原色的外套,油腻得像块抹布,头发结成一绺一绺的,脸上黑乎乎的,只有一双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有点吓人。
他没看我,也没看路过的任何人。
他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仿佛灵魂已经出窍。
我不是什么圣母。
在这座城市,自保尚且艰难,哪有余力去普度众生。
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走了大概十几步,猪脚饭的香气顺着风,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钻。
真香啊。
我咽了口唾沫。
鬼使神差地,我停下了脚步。
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巷口的人影。
他还是那个姿势,一动不动,像一尊被遗弃的雕塑。
妈的。
我在心里骂了一句。
骂自己,也骂这操蛋的生活。
我转身走了回去,在他面前蹲下。
他终于有了反应,眼珠子缓慢地转向我,眼神里没有乞求,只有一片空洞的茫然。
“喂。”我把手里的饭盒递过去,“吃吗?”
他没说话,只是看着我。
“不要啊?那我走了。”我作势要起身。
一只手,快如闪电,抓住了我的手腕。
他的手很瘦,但力气大得惊人,像一把铁钳。
我吓了一跳。
“你干嘛!松手!”
他没松,另一只手接过饭盒,打开盖子。
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来。
我看见他的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
然后,他松开我的手,拿起里面的一次性筷子,开始埋头猛吃。
那吃相,谈不上体面,甚至有点吓人。
像是饿了十天半个月的野兽。
一块猪脚,他几乎是整个吞下去的,米饭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卤汁溅得到处都是。
我站起身,默默地看着他。
心里有点后悔,又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三十五块钱。
够我吃三天泡面了。
算了,就当喂了只流浪猫吧。
我转身想走。
“等等。”
一个沙哑得几乎不像人声的嗓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头。
他已经吃完了,整个饭盒,连一粒米都没剩下。
他正用那件油腻的袖子擦嘴。
然后,他从怀里掏了半天,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那东西黑乎乎的,捏在他同样黑乎乎的手里,看不清是什么。
“我不要你的东西。”我摆摆手。
“拿着。”他的声音依旧沙哑,但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命令感。
他站起身,把那东西强行塞进我手里,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巷子深处,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
我愣在原地。
借着路灯的光,我摊开手心。
是一块玉佩。
被他捏在手里,还带着他的体温,但也沾满了污垢。
我找了个有水的地方,把它冲洗干净。
玉佩不大,半个巴掌心,质地温润,是一种很漂亮的羊脂白。上面雕着一朵祥云,雕工很精细,看起来不像地摊货。
我心里犯嘀咕。
这人什么来路?
一个流浪汉,随身带着这么一块玉?
要么是偷的抢的,要么……就是个假货。
我更倾向于后者。
毕竟,这年头,玻璃都能给你做出A货的质感。
我没太当回事,随手把它揣进口袋。
回到那个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我泡了一碗面。
吸溜着寡淡的面条,我又想起那块玉。
拿出来,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
越看越觉得,这玩意儿不简单。
那手感,冰凉温润,绝对不是玻璃。
祥云的纹路里,似乎还沁着一丝极淡的红,像血丝。
一个荒唐的念头冒了出来。
这不会是真的吧?
那……那个流浪汉,到底是谁?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把玉佩扔到一边。
别想了,林晚。
你一个穷打工的,还指望天上掉馅饼?
洗洗睡吧,明天还得早起挤地铁,还得看张总那张“高级”的臭脸。
这块玉佩,就这么被我扔进了抽屉的角落。
和一堆过期的发票、没电的电池、断了芯的笔,混在一起。
生活像一头拉磨的驴,被蒙着眼睛,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
我和张总的“高级”审美斗智斗勇。
我和房东太太为了五十块钱的水电费唇枪舌战。
我为了一个几百块的全勤奖,发着烧也得去公司打卡。
日子久了,那晚的奇遇,连同那块玉佩,都快被我忘干净了。
偶尔夜深人静,加班回到家,我会突然想起那个眼神空洞的流浪汉。
他去哪了?
还活着吗?
有没有再吃上一顿热乎的猪脚饭?
然后,我又会自嘲地笑笑。
林晚啊林晚,你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你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
一晃,五年过去了。
我没能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
我只是从一个职场菜鸟,变成了一个职场老油条。
学会了怎么摸鱼,怎么甩锅,怎么在张总发飙前一秒,精准地递上一杯他最喜欢的温度刚好的龙井。
存款从四位数,变成了五位数。
我搬了家,从那个十平米的隔断间,搬进了一个有独立卫浴的一居室。
那天,我收拾旧物,准备扔掉那些积攒了多年的垃圾。
在抽屉的最深处,我摸到了一个硬硬的、滑滑的东西。
是那块玉佩。
五年了,它还是那个样子,温润,洁白。
只是因为长时间被遗忘,沾了些灰尘,显得有些暗淡。
我把它擦干净,那朵祥云又灵动了起来。
我心里一动。
正好我最近接的一个项目,需要和一个高端珠宝品牌谈合作。
对方的鉴定师,据说非常有名。
要不,让他顺便帮我看看?
反正也不花钱。
这个项目,是公司今年最大的单子。
合作方是国内顶级的豪门——江家。
江家旗下的“瑞祥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珠宝品牌,专做高端定制,一块小小的胸针都可能是我一年的工资。
我们这种小公司,能攀上这根高枝,全靠张总不知道从哪拉来的关系。
全公司上下,如临大敌。
我作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压力大到连着半个月失眠。
见对方品牌总监和首席鉴定师那天,我特意穿了新买的套装,化了自认为最精致的妆。
那块玉佩,被我用一根红绳穿着,挂在脖子上,藏在衬衫里。
就当,是给自己求个好运吧。
会议室里,气氛严肃。
对方的品牌总监,叫江彦,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高定的西装,眉眼疏离,气场强大。
他就是江家的二公子,传说中的太子爷。
首席鉴定师,姓陈,一位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先生。
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把准备好的方案,一页一页地讲。
讲到一半,口干舌燥,我停下来喝水。
脖子上的红绳,不小心从领口滑了出来,带着那块玉佩,晃了一下。
我没在意,喝完水准备继续。
“林小姐。”
一直沉默的陈老先生,突然开口了。
“您脖子上的这块玉佩,可否借我一观?”
我愣住了。
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胸前。
张总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我尴尬得脸都红了,下意识地想把玉佩塞回去。
“陈老,不好意思,这是我的私人物品……”
“林小姐,请务셔。”陈老先生的语气很坚持,甚至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连那位太子爷江彦,也朝我投来了探究的目光。
我骑虎难下。
张总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对我使了个眼色。
意思是,别得罪客户。
我只好把玉佩解下来,递了过去。
心里七上八下。
不会真是个贼赃吧?
那我就完蛋了。
陈老先生戴上白手套,拿起一个小巧的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
他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好奇,慢慢变成了震惊,再到难以置信。
他的手,甚至开始微微发抖。
“这……这祥云……这沁色……”他喃喃自语,像是在看一件绝世珍宝。
“陈伯,怎么了?”江彦皱眉问道。
陈老先生抬起头,看向江彦,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最后,他深吸一口气,转向我,声音都变了调。
“林小姐,这块玉佩……您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
这阵仗,不对劲。
我把五年前那个晚上的事,捡重点,说了一遍。
包括那个流浪汉,那盒猪脚饭。
我说得很简单,但在场的人都听得很认真。
我说完,会议室里一片死寂。
陈老先生的眼眶,竟然红了。
他颤抖着手,从自己脖子里,也掏出了一块玉佩。
那块玉佩,除了上面雕的是一只麒麟,无论是大小、质地,还是那若有若无的血色沁,都和我这块,一模一样!
两块玉佩,分明就是一对。
“祥云献瑞,麒麟呈祥……”陈老先生声音哽咽,“这是老爷子当年,亲手为大小姐和……和他,雕的……”
“大小姐?”我彻底懵了。
“这块‘祥云’,是当年随着我们江家走失的小小姐,一起失踪的信物。”
江彦的声音低沉,却像一颗炸雷,在我耳边炸开。
“林小姐,你说你把玉佩给你的人,是个流浪汉?”
“是。”
“他长什么样?你还记得吗?”江彦追问,语气急切。
我努力回忆。
“很高,很瘦……脸上很脏,看不清样子。但是他的眼睛……”
我想了想。
“他的眼睛,和你有点像。”
我指了指江彦。
江彦的身体,猛地一震。
整个会议室,落针可闻。
张总已经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一场极其荒诞的梦。
接下来的事情,完全超出了我的控制。
会议被强行中止。
我被江彦和陈老,半“请”半“架”地带离了公司。
张总想跟上来,被江彦一个冰冷的眼神制止了。
我坐在一辆我只在杂志上见过的劳斯莱斯里。
车里很安静,只有陈老压抑的、断断续续的讲述声。
我终于拼凑出了一个豪门秘闻。
二十五年前,江家发生了一场巨变。
江家的长子,也就是江彦的大伯,江承宇,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却患有严重的躁郁症。
在一次意外中,他刚刚一岁多的女儿走失了。
巨大的打击,让他彻底崩溃。
他拒绝治疗,从家里跑了出去,从此杳无音信。
江家动用了所有力量,找了二十多年,都没有任何消息。
失踪的小女儿,成了江家老太爷和老太太心里,一根拔不掉的刺。
而江承宇,则是整个家族不敢提及的痛。
那对“祥云麒麟”佩,就是老太爷亲手雕刻,一块给了孙女,一块给了儿子。
寓意父女情深,永不分离。
结果,一语成谶,父女俩,一起消失在了人海里。
车子停在一处庄园式的豪宅前。
我被带了进去。
客厅里,坐着一位满头银发,但气度雍容的老太太。
她应该就是江家的老夫人。
江彦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
老太太的目光,瞬间像利剑一样,射向我。
我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玉佩呢?”老太太的声音,带着岁月的沉淀,威严,且不容置疑。
我把玉佩递了过去。
老太太接过玉佩,摩挲着,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是它……是它……”她泣不成声,“我的婉婉……我的婉婉……”
婉婉?
我的心,狂跳起来。
我叫林晚。
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院长说,我被送到孤儿院的时候,身上只有一个名字。
林晚。
难道……
“奶奶。”江彦扶住激动的老太太,“您别急,我们先做个鉴定。”
我被带去做了DNA鉴定。
等待结果那两天,我被安置在江家的一间客房里。
那房间比我租的房子还大。
我像个误入瓷器店的公牛,浑身不自在。
江家的佣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探究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
也是。
一个穿着淘宝货的普通白领,突然要变成豪门千金。
这剧情,连电视剧都不敢这么编。
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脑子里反复回放着那个雨夜。
那个眼神空洞的男人。
如果他真的是我的父亲……
那我当年给他的,不是一碗饭。
而是,一个女儿,迟到了二十多年的,一份亏欠。
鉴定结果出来了。
没有任何意外。
我,林晚,就是二十五年前江家走失的小孙女,江婉。
当我被称为“婉小姐”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像在叫别人。
老太太拉着我的手,哭得像个孩子。
她说我的眉眼,像极了我母亲。
我的母亲,在生下我后不久,就因病去世了。
而我的父亲,江承宇……
江家的人告诉我,他们根据我提供的线索,在那片区域找了很久。
最后,在一家小小的收容所里,找到了他的档案。
他已经在三年前,因为突发心梗,去世了。
收容所的工作人员说,他刚被送来的时候,精神很不稳定,嘴里总是念叨着“婉婉”,“玉佩”,“对不起”。
后来慢慢平静下来,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发呆。
他很少说话,但只要有人给他吃的,他都会说谢谢。
我没有哭。
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我只是觉得,心脏像是被挖空了一块,呼呼地漏着风。
我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
一个被病痛和思念折磨了一生的男人。
他在最饥饿、最狼狈的时候,把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给了我。
而我,却以为那只是个不值钱的假货,随手扔在抽-屉里,遗忘了五年。
何其讽刺。
我成了江家的千金。
张总再也不敢对我大呼小叫,见到我,点头哈腰,喊我“江小姐”。
公司里之前看不起我的同事,开始变着法地巴结我。
我有了花不完的钱,穿不完的名牌。
但我一点都不快乐。
我常常在那个巨大的房间里,一个人坐到天亮。
我想起那个雨夜,我犹豫着,要不要把那盒猪脚饭给他。
如果那天,我没有回头。
如果那天,我自私了一点。
那么,我是不是还是那个挤着地铁,为了几十块水电费和房东吵架,但活得有血有肉的林晚?
而不是现在这个,穿着华服,却感觉自己像个提线木偶的“江婉”。
江家的人,对我很好。
奶奶把所有的爱,都补偿给了我。
叔叔婶婶,对我客气又疏离。
堂哥江彦,是唯一一个,能和我正常说几句话的人。
他看出了我的不适。
有一次,他带我去了我父亲生前的工作室。
那是一个很大的画室,里面堆满了画。
大部分的画,都只有一个主题。
一个小女孩。
从襁褓里的婴儿,到蹒跚学步的幼童,再到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
他用画笔,想象着我长大的每一个瞬间。
画纸已经泛黄,颜料也已干裂。
但我能感受到,那画里,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父爱。
在画室的角落,我看到了一幅未完成的画。
画上,是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年轻女人,正蹲下身,把一个饭盒,递给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人。
女人的脸,是我的样子。
而那个墙角的人,没有脸。
只有一双,和江彦很像的,明亮的眼睛。
画的旁边,放着一张照片。
是我大学的毕业照。
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到的。
原来,他没有消失。
他一直,在用他的方式,远远地看着我,守护着我。
我的眼泪,在那一刻,终于决堤。
我抱着那幅画,哭得撕心裂肺。
我哭我迟来的身世。
哭我从未谋面的父亲。
也哭那个,在生活的泥潭里,挣扎了那么多年的,孤独的林晚。
后来,我向江家提出,我想搬出去住。
奶奶一开始不同意,但江彦劝服了她。
他说:“让她自己选择吧。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是林晚,也是江婉。”
我搬回了自己那个小小的出租屋。
我辞掉了工作。
张总极力挽留,甚至许诺我副总的职位。
我拒绝了。
我不想再看那张“高级”的脸。
我用江家给我的钱,盘下了小吃街那家猪脚饭店。
老板是一对老夫妻,准备回老家养老。
我重新装修了店面,但猪脚饭的味道,还是和原来一模一样。
店名叫“晚来香”。
开业那天,店里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江彦。
他穿着一身休闲装,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一份猪脚饭。
吃得很香。
“我大伯,生前最喜欢吃的就是这个。”他吃完,擦擦嘴,对我说。
我点点头。
“以后,这里就交给你了。”他说。
“嗯。”
“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好。”
他走了。
我看着窗外,人来人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一个背着书包的小男孩,路过我的店门口,眼巴巴地看着里面的猪脚。
我冲他招招手。
“小朋友,进来,姐姐请你吃饭。”
我给他盛了满满一碗饭,堆上最多的猪脚。
小男孩吃得满嘴是油,冲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谢谢姐姐!”
“不客气。”
我摸了摸他的头。
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
我脖子上,挂着那根红绳。
玉佩贴着我的皮肤,温润,踏实。
我突然明白了。
我是林晚,也是江婉。
无论是哪一个,我首先是我自己。
那个曾经在泥潭里挣扎的女孩,和现在这个能给别人一碗饭的女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她们都相信,即使在最深的黑暗里,也总会有一束光,哪怕微弱,也能照亮前路。
就像当年,那盒不期而遇的猪脚饭。
就像那块,穿越了二十五年光阴,最终回到我手里的玉佩。
它不是什么豪门的钥匙。
它是我父亲,用他的一生,留给我最深沉的爱。
是一种告诉我,无论身在何处,都不要忘记善良的提醒。
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身份的转变而变得一劳永逸。
我依然要每天早起备料,计算成本,应对各种各样的客人。
但我的心,前所未有地平静。
江彦偶尔会来。
不说话,就要一碗饭,默默地吃完,放下钱就走。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妙的默契。
奶奶也会让司机送来各种补品,都被我婉拒了。
我告诉她,猪脚饭,就是最好的补品。
她拗不过我,只好叹着气,让司机把东西拉回去。
但下一次,还是会送来。
我知道,这是他们爱我的方式。
而我,也找到了爱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的小店,生意很好。
很多在附近上班的年轻人,都喜欢来我这里。
他们和我一样,在这座巨大的城市里,为了生活而奔波。
一碗热气腾腾的猪脚饭,或许就是他们一天中,最温暖的慰藉。
我常常会给那些看起来特别疲惫的客人,多加一块肉,或者送一碗汤。
我不图回报。
我只是觉得,曾经有人,在我最狼狈的时候,给了我一份意想不到的馈赠。
现在,我也有能力,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
一天晚上,快要打烊的时候。
店里来了一个女孩。
她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和迷茫。
像极了当年的我。
她在我店门口,徘徊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走进来。
她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素菜饭。
我看着她,心里一动。
我默默地走进后厨,给她盛了一大勺猪脚,盖在她的饭上。
我端过去的时候,她愣住了。
“姐姐,我……我没点这个。”
“送你的。”我笑了笑,“看你辛苦,多吃点。”
女孩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低下头,用很小的声音,说了一句“谢谢”。
然后,就埋头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眼泪就掉进了饭碗里。
我没去打扰她。
我知道,那碗饭里,有委屈,有心酸,但更多的,是被陌生人温柔以待的感动。
生活很难。
但总有那么一些瞬间,让你觉得,人间值得。
我靠在门边,看着窗外的夜色。
城市的霓虹,闪烁着,像无数双不知疲倦的眼睛。
我摸了摸胸口的玉佩。
爸爸,你看。
你的女儿,没有让你失望。
她正在,努力地,好好地活着。
并且,试着,让这个世界,变得更温暖一点点。
哪怕,只是一碗猪脚饭的温度。
这天,江彦又来了。
他带来一个让我意外的消息。
“我找到了一个认识大伯的人。”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谁?”
“一个画家,以前和我大伯是朋友。”
江彦说,他一直在追查父亲江承宇失踪后的轨迹。
这条路很艰难,因为时间太久远,很多线索都断了。
但江彦没有放弃。
他像个侦探一样,从收容所的零星记录,到那一带老居民的模糊记忆,一点点地拼凑。
终于,让他找到了这位姓赵的老画家。
赵画家和我父亲年轻时,一起在美院学画,关系很好。
后来我父亲失踪,他也曾跟着江家找了很久。
江彦约了赵画家见面,就在我的小店里。
那天,我提前关了店。
赵画家来了,是一个看起来很儒雅的老人。
他看到我,愣了很久。
“像,太像了。”他感慨道,“简直和你母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给我讲了很多,关于我父亲年轻时的故事。
他说,我父亲是那一届,最有才华的学生。
他的画,充满了生命力和想象力。
他说,我父亲很爱我的母亲,爱到了骨子里。
我的母亲身体不好,我父亲就包揽了所有家务,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
“承宇他……其实内心非常敏感脆弱。”赵画家叹了口气,“你母亲的去世,对他打击很大。后来你又丢了……他那根弦,就彻底断了。”
“他失踪后,您……见过他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赵画家沉默了。
过了很久,他才缓缓开口。
“见过一次。”
那是在我父亲失-踪后的大约十年。
赵画家在一次外出写生时,偶然在一个天桥底下,看到了一个在给人画素描的流浪汉。
他当时没认出来。
只是觉得那个人的画风,有几分熟悉。
他走近了,才震惊地发现,那个人,竟然是江承宇。
曾经的天之骄子,变得形容枯槁,衣衫褴褛。
但他握着画笔的手,依然很稳。
他的面前,摆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画一张,十块钱。
赵画家当时就想把他带走,带回江家。
但我父亲拒绝了。
他说,他没脸回去。
他说,他是个罪人,他弄丢了妻子留给他最宝贵的礼物。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边流浪,一边画画。
画他记忆里的女儿。
他相信,只要他一直画下去,总有一天,能把女儿画回来。
“我给了他一些钱,他不要。”赵画家说,“他说,他要靠自己的手挣钱。他说,他要攒钱,给他女儿买最好吃的猪脚饭。”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原来,那一天,我给他的,不仅仅是一碗饭。
而是他用十几年思念和愧疚,攒下的一个梦。
“后来呢?”我哽咽着问。
“后来,我再去那个天桥,他就已经不在了。”赵画家摇摇头,“我再也没见过他。”
那晚,我失眠了。
我把我父亲留下的那些画,全都搬到了我的小店里,挂在墙上。
我要让每一个来吃饭的人,都看到这些画。
看到一个父亲,对女儿最深沉,也最卑微的爱。
小店,成了一个小小的画廊。
很多人都对这些画感到好奇。
我会告诉他们,这是一个父亲画的。
他画了一辈子,只为了找他的女儿。
故事传开了。
很多人慕名而来。
他们不只是为了吃一碗猪-脚饭,更是为了来看这些画,来听这个故事。
我的小店,成了这座冰冷城市里,一个温暖的坐标。
一天,一个中年男人在画前,站了很久。
他指着那张未完成的画,问我:“这幅画,卖吗?”
我摇摇头:“不卖,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男人看着我,突然笑了。
“我知道。”他说,“我是你父亲的学长,当年,我也曾满世界地找他。”
他说,他现在是一家艺术基金会的负责人。
他想为我父亲,办一场画展。
“你父亲的才华,不该被埋没。”他说,“他的爱,应该被更多人看到。”
我同意了。
画展的筹备,很顺利。
江家动用了所有的人脉和资源。
江彦,几乎是全程陪着我。
选场地,布展,写前言。
他比我还要上心。
我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在滋生。
画展的名字,就叫《寻》。
开幕那天,来了很多人。
媒体,艺术评论家,还有很多,像我一样,被这个故事感动的普通人。
展厅的正中央,挂着那幅未完成的画。
画的旁边,放着那块“祥云”玉佩。
在聚光灯下,玉佩里的那丝血沁,红得触目惊心。
奶奶来了,叔叔婶婶也来了。
他们看着那些画,都沉默了。
或许在那一刻,他们才真正理解了,那个被他们视为家族“耻辱”的男人,内心深处,有着怎样柔软的情感。
画展很成功。
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所有人都被江承宇的才华,和那份跨越生死的父爱,深深震撼。
江承宇这个名字,不再是豪门的禁忌。
而是一个天才画家,一个伟大父亲的代名词。
画展结束后,江彦送我回家。
车里,他突然开口。
“林晚。”
他很少这么叫我。
他总是叫我“江婉”,或者干脆不叫名字。
“嗯?”
“画展很成功,大伯他……应该会很高兴。”
“嗯。”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他问。
“继续开我的猪脚饭店啊。”我理所当然地说。
他笑了。
“我就知道。”
他把车停在我家楼下。
我们俩都没下车。
沉默在车厢里蔓延。
“江彦。”我先开了口,“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帮我找到了他。”
我指的是父亲。
虽然找到的,只是他的过去。
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他也是我大伯。”江彦说,“而且……”
他顿了顿,转过头,认真地看着我。
“为你做这些,我心甘情愿。”
他的眼神,很深,像一潭湖水,要把我吸进去。
我心跳漏了一拍,慌乱地移开视线。
“我……我上去了。”
我逃也似的下了车。
回到家,我的脸还在发烫。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一年多的经历,像一场龙卷风,把我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但我好像,并没有被吹倒。
反而,在这片废墟之上,慢慢地,长出了新的枝芽。
我和江彦的关系,进入了一种微妙的阶段。
他来我店里的次数,更频繁了。
有时候,他会待到我打烊,然后送我回家。
我们聊很多。
聊他的工作,聊我的小店,聊那些画,聊那个我们共同的,从未真正了解过的亲人。
我发现,脱下那身“太子爷”的铠甲,他其实是个很温柔,甚至有点笨拙的人。
他会记得我不吃香菜。
会在我来例假的时候,默默给我端来一杯热姜茶。
他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加掩饰。
公司里的那些女同事,都说我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一个,被命运眷顾的普通人。
奶奶开始催我们。
她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婉婉啊,江彦这孩子,从小就稳重,他心里有你。你们早点把事定下来,我也好安心。”
我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心里,还有一道坎。
一道关于“林晚”和“江婉”的坎。
我总觉得,江彦喜欢的,是那个光芒万丈的“江婉”。
是那个有着传奇身世,能引起全城轰动的江家千金。
而不是那个,曾经在泥潭里打滚,满身戾气和疲惫的林晚。
直到那天。
我的小店,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是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他们说我占道经营,要收保护费。
我没理他们。
结果,他们开始砸店。
我抄起一把椅子,就跟他们对峙。
我忘了自己是“江婉”,我只记得我是“林晚”。
那个为了五十块钱,敢跟房东吵半天的林晚。
我不能让他们砸了我的店。
这里,有我父亲的画。
场面一片混乱。
就在我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江彦来了。
他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像个天神一样,挡在我面前。
他那天穿的还是昂贵的西装,却和那几个混混,打成了一团。
他打架的样子,很生猛,完全没有平时的斯文。
最后,混混们被打跑了。
店里一片狼藉。
江彦的嘴角破了,衬衫也扯坏了。
他却一点都不在乎,紧张地检查我的手。
“有没有受伤?”
我摇摇头,看着他。
“你怎么来了?”
“我给你打电话,你没接,我不放心。”他说着,突然把我紧紧地抱进怀里。
他的怀抱,很温暖,带着一丝血腥味。
“林晚,你吓死我了。”他声音沙哑,“你以后,不许再这么冲动了。”
他叫我,林晚。
在我最狼狈,最不像“江婉”的时候。
他叫我,林晚。
我趴在他怀里,眼泪又一次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江彦。”
“嗯?”
“你喜欢我什么?”
他愣了一下,然后把我抱得更紧了。
“我喜欢你,因为你是林晚。”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那场无聊的会议上。你紧张得手心冒汗,但讲起方案,眼睛里有光。”
“我喜欢你蹲在巷口,把唯一一盒猪脚饭,给一个素不相识的流浪汉的样子。那时候,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只觉得,你又傻,又善良。”
“我喜欢你明明成了江家小姐,却还愿意守着一家小店,给那些疲惫的赶路人,一份温暖。”
“林晚,我喜欢的,从来就不是什么江家千金的身份。”
“我喜欢的,是你的坚韧,你的善良,你的不屈。”
“是你,林晚,这个独一无二的你。”
我的那道坎,在那一刻,彻底消失了。
原来,他爱的,始终是那个最真实的我。
那个不完美的,却努力发光的林晚。
后来,我和江彦结婚了。
婚礼没有办得惊天动地。
只是请了最亲近的家人和朋友,在我的小店里,简单地吃了顿饭。
主菜,当然是猪脚饭。
奶奶拉着我的手,把一块麒麟玉佩,交给了江彦。
她说:“这下,祥云和麒麟,再也不会分开了。”
我看着那两块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的玉佩,笑了。
婚后,我依然经营着我的“晚来香”。
江彦下班后,会脱下西装,系上围裙,在店里帮我洗碗。
他洗得很认真,像是在对待一个上亿的项目。
日子,过得平淡,又幸福。
我常常会想,如果命运是一场剧本。
那我的人生,大概是一部,从现实主义,突然拐到魔幻主义,最后又回归到生活流的,长篇小说。
而那个给了我一块玉佩的流浪汉。
我的父亲。
他不是一个简单的NPC。
他是这部小说的开篇,是草蛇灰线,是伏笔千里。
他用他的一生,为我写下了一个,关于爱与救赎的,最动人的开头。
而我,会用我的余生,把这个故事,好好地,写下去。
写给每一个,在黑夜里,踽踽独行的人。
告诉他们,别怕。
往前走,总会遇到光的。
来源:一品姑苏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