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章程获股东大会通过 注册资本达21.76亿元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1-13 20:26 5

摘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新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新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决策程序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1.76亿元,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新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新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决策程序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21.76亿元,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明确化

新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5,887,862元,股份总数为21.76亿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1997年1月28日上市),公司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权结构历经多次调整,最新股本形成于2016年4月完成的定向增发,当时公司获准发行4.49亿股普通股,总股本由此增至当前规模。

公司历史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节点变动事项总股本(万股)1997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5,0001997年7月送转股10,0001999年7月配股10,7502000年8月送转股19,3502003年10月配股21,1052006年2月送股27,436.52006年12月非公开发行37,036.52007年2月送转股74,0732007年12月股票期权行权75,1532008年2月送转股112,729.52009年6月股票期权行权115,107.52010年3月送转股172,661.252016年4月定向增发217,588.79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升级

新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另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

在决策权限方面,章程细化了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责划分: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而董事会则负责审议交易金额占总资产10%至50%之间的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

股东权益保障机制强化

章程专章规定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的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针对关联交易表决,章程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在股份转让方面,章程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同时明确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防止股权结构不稳定风险。

利润分配政策稳定可期

新章程确立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规定公司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章程特别强调,利润分配方案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分红决议作出后需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保障投资者及时获得投资回报。

宝丽华新能源表示,新章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在能源电力主业与金融投资领域的协同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将继续秉持"立足能源电力主业,拓展金融投资领域,构建绿色崛起格局"的经营宗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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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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