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这辈子,总得犯几次傻。有的傻,是喝多了酒,说错了话;有的傻,是爱错了人,掏错了心。还有一种傻,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用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去买一个不值钱的念想。
人这辈子,总得犯几次傻。有的傻,是喝多了酒,说错了话;有的傻,是爱错了人,掏错了心。还有一种傻,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用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去买一个不值钱的念想。
你以为自己买的是个教训,是个笑话,是个告别过去的仪式。可世上的事,就是这么说不清。多年以后你才发现,当初那个让你悔青了肠子的决定,可能才是命运递给你唯一的,那根救命的稻草。
01
故事开始于三年前的北京,一个闷热的夏天。
三十二岁的程序员周宇,被谈了五年的女朋友孙淼淼甩了。分手的地点,是在一家人均消费五百块的西餐厅。孙淼淼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眼神都没有看他,说出的话却像刀子一样,一刀一刀往他心上捅。
“周宇,我们算了吧。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不想再等了,等你在北京买一套我们自己的房子,我可能都老了。”
周宇坐在对面,嘴里发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能说什么呢?他一个月工资两万,在北京这个地方,听着不少,可刨去房租、生活费,再看看那让人绝望的房价,他确实给不了孙淼淼想要的生活。
分手后不到半个月,孙淼淼的朋友圈更新了。照片的背景,是迪拜那座著名的帆船酒店,她靠在一个开着敞篷法拉利的年轻男人怀里,笑得比阳光还灿烂。
那张照片,像一根针,狠狠地扎在了周宇的自尊心上。
一股混杂着自卑、愤怒和不服输的复杂情绪,像喝了劣质白酒一样,冲上了他的头顶。他打开手机银行,看着里面那串显示为“十万零三百二十一块五毛”的数字。这是他工作这些年,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抠出来,准备付首付的钱。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你不就是嫌我穷吗?你不就是喜欢迪拜吗?我也去!
他几乎是颤抖着手,订了去迪拜的机票和一家最便宜的酒店。然后,他清空了银行卡里所有的钱,换成了美金。
这是周宇三十二年来,第一次出国。也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大胆、最出格的一件事。
到了迪拜,他才发现,这里比他想象中还要烧钱。他住着一天三百块的廉价酒店,却在朋友圈里发着帆船酒店的定位。他吃着路边的快餐,却在照片下面配文“享受生活”。他用这种可怜又可笑的方式,维护着自己那点被前女友踩碎了的自尊。
旅行的最后一天,他身上带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揣着兜里最后的一点钱,他像个孤魂野鬼一样,走进了那个充斥着咖喱味和叫卖声的、鱼龙混杂的迪拜黄金香料市场。
他在一个不起眼的、卖各种石头和工艺品的小店门口停下了脚步。店里一个玻璃柜子里,放着一块石头,吸引了他的目光。
那是一块有拳头那么大的石头,通体漆黑,像是从煤炭里刨出来的。但它的表面,布满了许多天然形成的金色纹路,细的像头发丝,粗的像蚯蚓。在店铺昏暗的灯光下,那些金色的纹路,好像是活的一样,在石头表面缓缓地流淌,有一种说不出的魔力。
店主是个五十来岁的阿拉伯大叔,名叫哈桑。他留着一脸大胡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很和善。他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指着那块石头,跟周宇吹嘘,说这是“沙漠之心”,是沙漠里的精灵,埋在地下几千年,能给人带来好运和财富。
周宇听着,心里冷笑。他知道这是骗游客的鬼话。
可那天晚上,他喝了点酒。酒精、失恋的痛苦、旅行即将结束的空虚,还有对未来的迷茫,所有的情绪都搅和在一起。他看着那块黑色的石头,一个更加荒唐的念头,从心底冒了出来。
他银行卡里,还剩下最后十万块钱。那是他最后的家底了。
他想,反正回去也要面对一地鸡毛的生活,反正买房的梦也碎了。不如,就把这最后的十万块钱,也扔了。就用它,买下这块骗人的石头,给这段失败的感情陪葬,也给他这次荒唐的迪拜之行,画上一个更加荒唐的句号。
“这石头,多少钱?”他问。
哈桑眼睛一亮,伸出五个手指头。
周宇跟他砍了半天价,最后,他拿出自己那张只剩十万块额度的信用卡,狠狠地刷了下去。
当POS机吐出签购单的那一刻,周宇看着自己签下的名字,心里是一种报复性的、近乎变态的快感。
他把那块沉甸甸的石头包好,塞进背包。他觉得,自己终于,为这段感情,举办了一场价值十万块的、昂贵的葬礼。
02
回到北京,飞机落地的瞬间,周宇的酒也醒了,脑子里的那股冲动劲儿,也像退潮的海水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拖着行李箱,回到自己那个只有二十平米的出租屋。打开背包,看着那块黑漆漆、冷冰冰的石头,再打开手机银行,看着里面那个刺眼的、只剩下两位数的余额,一股巨大的、令人窒息的悔恨和恐慌,像一只无形的大手,紧紧地攥住了他的心脏。
他觉得自己蠢到了家。蠢得不可救药。
他不甘心。他还抱着一丝侥幸。他偷偷拿着那块石头,去了北京的潘家园。他找了好几个摆摊的、看起来很懂行的老师傅看。
老师傅们把石头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有的还用强光手电筒照。最后,他们都给出了几乎一致的结论。
“小伙子,你这是让人给坑了啊。”一个戴着老花镜的大爷,把石头还给他,摇着头说,“这就是一块普通的黑曜石,里面那些金色的东西,是黄铁矿,俗称‘愚人金’。不值钱。这东西,地摊上你要是卖,几百块钱都够呛有人要。”
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那十万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连个响声都没听到。
周宇万念俱灰。
他没脸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无论是家人,还是朋友。他只能把这块见证了他愚蠢行为的“耻辱之石”,扔在了出租屋最不起眼的墙角里。很快,石头上面就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就像他那段失败的感情一样,被他刻意地遗忘了。
生活不会因为你的愚蠢而停下脚步。巨大的现实压力,像一辆压路机,从周宇身上碾了过去。
没了存款,买房的念想彻底断了。周宇能做的,只有更加拼命地工作赚钱。他像一架上了发条的机器,开始疯狂地接私活,熬夜加班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为了赶一个项目,他能连续几天几夜不睡觉,靠着一杯又一杯的速溶咖啡顶着。
在这样高强度的压力下,他的身体很快就出了问题。他时常感到胸口发闷,喘不上气,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去医院检查,也查不出什么毛病,医生只说是压力太大,让他注意休息。
他只能把这归结为是工作太累。
奇怪的是,每当他感觉特别难受,心烦意乱的时候,回到那个小小的出租屋,看到墙角里那块黑乎乎的石头时,他那颗烦躁的心,似乎总能稍微地平复一些。
他觉得,这大概是一种心理作用。看到这块价值十万的石头,时刻提醒着他自己有多蠢,多失败,然后,其他的烦恼,似乎也就不算什么了。
03
时间就像指缝里的沙,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里,周宇几乎是拿命在换钱。他凭借着一股拼命三郎的精神,在公司里,从一个普通的程序员,升到了项目组长,薪水也翻了一番。他重新攒了些钱,虽然离北京的首付还差得远,但至少生活不再像三年前那样狼狈。
就在他以为日子会这样按部就班地过下去时,一个机会,突然砸到了他头上。
公司为了拓展海外业务,决定在迪拜成立一个分部,需要派一个技术过硬的骨干过去常驻。外派的待遇很好,薪资直接翻倍,还有各种补贴。
很多人都嫌迪拜太远,太折腾,不愿意去。可周宇动心了。他想更快地赚钱,想尽快地摆脱现在这种不上不下的生活状态。
他主动找到了领导,申请了这个外派的机会。
出发去迪拜前,他要清理掉这个住了好几年的出租屋。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在那个堆满了杂物的墙角,他又看到了那块被他遗忘了差不多三年的黑石头。
石头上落满了灰尘,看起来更不起眼了。周宇看着它,三年前那个狼狈又可笑的夜晚,又浮现在眼前。他自嘲地笑了笑。
鬼使神差地,他找了块湿布,把石头上的灰尘擦干净。然后,把它小心地用旧衣服包好,塞进了行李箱的最底层。
他想,既然又要去那个让他栽了跟头的地方,就把这块“耻辱之石”也一起带回去吧。就当是立在心里的一个警示牌,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再犯傻。
到了迪拜,新的工作环境和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让周宇有些水土不服。热带的沙漠气候,也让他感到很不适应。
一天晚上,他为了赶一个紧急的项目,又熬了个通宵。第二天凌晨,他感觉胸口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一样,剧烈地发闷,几乎喘不过气来。他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呼吸,冷汗浸湿了枕头。
缓了很久,他才从床上爬起来,想找点水喝。他打开行李箱,想找件换洗的衣服,一眼就看到了箱子底下的那块黑石头。
他把石头拿了出来,掂了掂,还是那么沉。他想起了三年前,自己就是因为这块石头,差点连回国的机票钱都买不起。他忍不住又自嘲地笑了笑,然后随手,把石头放在了床头柜上。
或许是太累了,那一夜,他睡得异常安稳,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他被闹钟叫醒。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感觉神清气爽,困扰了他好几天的胸口憋闷感,竟然奇迹般地消失了。
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目光无意中落在了床头柜那块石头上。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正好照在石头上。他拿起石头,借着阳光,下意识地仔细端详起来。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现象。
石头的表面,不知何时,竟然出现了一道细如发丝的裂痕!
这道裂痕很浅,但很清晰,正好从上到下,切过了石头表面最粗的那一道金色纹路。更让他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裂痕的两侧,原本漆黑如墨的石体,竟然隐隐约约地,泛出一种淡淡的、类似血丝一样的红晕!
看到这一幕,周宇整个人都震惊了!他使劲地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没睡醒,看花了眼。
他把石头拿到灯下,翻来覆去地看。那道裂痕,那抹血晕,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这块石头不是死物吗?怎么会自己裂开,还变了颜色?
04
这道凭空出现的裂痕,让周宇百思不得其解。他确信,这块石头从北京带过来的时候,表面是完好无损的。
他想不明白,一块坚硬的石头,放在那里,没摔没碰,怎么会自己裂开?
这件事,像一根刺,扎在了他心里。他开始怀疑,这块让他付出了惨痛代价的石头,可能真的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他把这个奇怪的发现,告诉了他在迪拜公司里关系最好的一个同事,老王。
老王是个四十来岁的北京人,在中东这边混了十多年了,是个不折不扣的“老油条”。他见多识广,为人又开朗,周宇刚来迪拜时,没少受他照顾。
老王听完周宇的描述,又拿过那块石头,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脸上的表情,也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变得越来越惊讶。
“嘿,邪了门了啊!”老王啧啧称奇,“这石头,看着是有点不对劲。这裂痕,不像是外力造成的,倒像是……像是从里面自己长出来的。”
老王对阿拉伯世界的各种奇闻异事很感兴趣。他看着这块石头,突然想起了以前听当地人说过的一些关于“沙漠之心”的古老传说。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周宇说:“我跟你说啊,小周。我听当地人讲过一个故事,说这沙漠最深处,有一种‘活石头’,能跟人的心跳产生共鸣。它能吸收主人的负面情绪,甚至是身体里的病气。等到它吸收到极限的时候,石头就会自己裂开。裂开之后,有的人会交上天大的好运,有的人,也会倒大霉。”
周宇听得将信将疑,觉得这有点太玄乎了。
老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小子,我看你最近气色是不太好。你说,这石头,会不会是在替你挡灾呢?你三年前不是说,是失恋了才买的它吗?搞不好,这石头真把你那股怨气给吸进去了。”
他越说越兴奋:“走,别自己在这瞎琢磨了。我知道一个地方,有个老师傅,是迪拜这边最厉害的鉴定师,专门看各种宝石和古董。我带你去找他看看,让他给瞧瞧,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在老王的撺掇下,周宇也动了心。他确实想知道,这块石头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于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在老王的引荐下,他们带着那块石头,找到了在迪拜古物鉴定界享有盛誉的法里斯先生。
法里斯是个六十多岁的阿拉伯老人,须发皆白,戴着一副精致的金边眼镜,身上穿着传统的白色长袍,看起来学识渊博,又十分严谨。他的鉴定室,坐落在一栋不起眼的小楼里,但据说,很多阿联酋的王室成员,都请他鉴定过藏品。
05
法里斯的鉴定室里,光线柔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混合着书卷气和旧木头味道的香气。墙边的柜子里,摆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古董和矿石标本,桌子上,则放着许多周宇叫不出名字的精密仪器。
法里斯很客气地请他们坐下,然后从周宇手里,接过了那块黑色的石头。
他起初并没有太在意,脸上带着职业性的微笑。他以为,这只是中国来的年轻人,在旅游市场淘到的一块比较奇特的观赏石。
他拿出一方黑色的丝绒垫子,把石头放在上面。然后,戴上白手套,拿起一个高倍放大镜,像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开始在石头表面仔细地观察。
当他的目光,顺着石头上的金色纹路,慢慢地移动到那道细微的裂痕,以及裂痕周围那片淡淡的血色沁染时,法里斯脸上的轻松表情,瞬间就消失了。
他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握着放大镜的手,也停在了半空中。
“这……这不可能……”他用阿拉伯语喃喃自语了一句,声音很轻,但周宇和老王都听到了。
法里斯立刻放下了放大镜,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前所未有的严肃。他小心翼翼地把石头从丝绒垫子上拿起,快步走到房间另一头,把它安置在了一台看起来非常昂贵的精密电子显微镜的载物台上。
周宇和老王紧张地站在一旁,连大气都不敢出。他们看着法里斯在显微镜和一堆不知名的仪器前,不停地忙碌着。他时而调整焦距,时而记录数据,时而又从石头上取下极其微量的样本,放进另一台仪器里进行分析。
老人的脸色,越来越凝重,表情也从惊讶,变成了困惑,最后,变成了一种近乎敬畏的震惊。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整个鉴定室里,安静得只能听到仪器的嗡嗡声和法里斯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足足有半个多小时,法里斯才终于直起了腰。他摘下那副金边眼镜,用一块洁白的丝绸手帕,反复地擦了又擦,仿佛要擦去自己眼睛里的震惊和不敢置信。
他转过身,看着周宇,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地有些颤抖。
“年轻人,你……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周宇被他这副严肃的样子搞得心里直发毛。他一五一十地,把自己三年前,如何在黄金香料市场,从一个叫哈桑的商人手里,花十万块钱买下这块石头的经过,全都说了出来。
法里斯听完,沉默了很久,然后长长地,发出了一声叹息。他指着旁边一台连接着显微镜的仪器屏幕,对周宇说:“你过来看这里。”
周宇和老王赶紧凑了过去。
屏幕上显示的,是石头那道裂痕处的超微距放大图像。周宇看到,那些在他看来只是普通黄铁矿的金色纹路,在放大之后,呈现出一种极其复杂的、类似植物叶脉一样的网状结构。
“这……这是什么?”周宇忍不住问。
法里斯没有直接回答他。他又切换了另一个分析仪器的屏幕,上面显示着一幅关于黑色石体内部结构的扫描图谱。
当法里斯指着屏幕,缓缓说出那些金色纹路的真实成分,并解释那张如同人体血管一样复杂的网络结构图谱代表着什么时,周宇的大脑嗡的一声,感觉自己像是在听一部科幻电影里的台词。
他旁边的老王,更是惊得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不停地喃喃道:“我的天……我的天……这……这他妈的怎么可能……”
周宇看着那张复杂的图谱,看着那些盘根错节的、如同生命脉络一样的结构,彻底傻眼了!
06
法里斯的鉴定结果,如同天方夜谭,石破天惊。
“那些金色的纹路,根本不是什么黄铁矿。”法里斯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激动和颤抖,“它们是纯度极高的自然金!而且,它们不是和石头伴生的,它们是在石头内部,像植物的根系一样,自己生长出来的!”
他指着另一张图谱,继续解释道:“更不可思议的,是这块黑色的石体本身。我们的仪器分析不出它的具体成分,它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种已知的矿物。它具有一种极其微弱的、但确实存在的生物活性和奇特的能量传导性。你看这里,”他指着那张血管网络一样的图谱,“这是它的内部结构,它能够传导能量,甚至……进行某种我们无法理解的、极其缓慢的新陈代谢。”
“简单来说,”法里斯做了一个总结,“年轻人,你手里的这块石头,它不是一块死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块‘活’的石头,一块……会呼吸的石头。”
周宇和老王已经彻底听傻了。
法里斯又把话题转回了那道裂痕上。
“至于这道裂痕,它不是外力造成的,而是石头内部结构在吸收了某种它无法承受的外部能量之后,产生的一种‘应力释放’。而这抹血色的红晕,也不是什么沁染,是石头内部的微量金属元素,在受到那种能量的刺激下,渗透到了表面。”
法里斯看着周宇,眼神变得非常深邃:“我查阅了一些非常古老的贝都因人的文献,里面提到过一种只在传说中存在的‘神石’。它们被称为‘KHAMSEEN’,在古老的语言里,是‘五旬风’的意思。传说这种石头,会沉睡几千几万年,直到它遇到那个能与它产生共鸣的、独一无二的主人。它会与主人的生命能量连接在一起,默默地吸收主人身上那些负面的、有害的能量,比如悲伤、愤怒,甚至是疾病。”
“那道裂痕,就说明,在过去的这三年里,这块石头,一直在替你吸收着什么。它已经……到了它能承受的极限了。”
法里斯的这番话,像一道闪电,劈中了周宇。
他想起了自己这三年来,为了赚钱,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那些熬过的夜,抽过的烟,喝过的酒。他想起了自己时常感到的胸闷气短,那种像是被石头压住一样的窒息感。他一直以为是自己年轻,身体好,能扛得住。
现在他才明白,可能根本不是他能扛,而是这块被他扔在角落里,他视作“耻辱”的石头,一直在默默地,替他扛下了那些足以压垮他的东西。
他低下头,看着手心里这块温润的、带着奇异裂痕的石头。这一刻,他感觉到的,不再是悔恨和羞耻。而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巨大的震撼和感动。
老王在一旁,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他一把抓住周宇的胳膊,压低了声音说:“小周!你小子……你小子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这东西,已经不能用钱来衡量了!这是个宝贝!是个科学都解释不了的奇迹啊!”
07
从法里斯的鉴定室出来,周宇整个人都还是懵的。他感觉自己像做了一场大梦。
法里斯最后建议他,一定要去找当年卖给他石头的那个商人,问清楚这块石头的真正来历。因为根据古籍记载,“KHAMSEEN”通常都是家族世代相传的圣物,不可能随随便便地出现在一个旅游市场的地摊上。
于是,周宇在老王的陪同下,决定重返那个改变了他命运的地方。
三年后,当周宇再一次踏进迪拜的黄金香料市场时,他已不再是当年那个失魂落魄、靠冲动消费来麻痹自己的年轻人了。
市场还是老样子,喧嚣,混乱,充满了各种香料、烤肉和廉价香水的混合气味。穿着白袍的阿拉伯商人,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
周宇凭着模糊的记忆,在迷宫一样的小巷里穿行。终于,他在一个不起眼的拐角,又找到了那家小小的石头店。
店主哈桑还在这里。他看起来比三年前老了一些,大胡子里夹杂了更多的白丝,但身上那股商人的精明劲儿,一点都没变。
哈桑正靠在躺椅上,懒洋洋地喝着红茶。他看到周宇和老王走进来,一开始还没认出来。当周宇走近了,他才猛地坐直了身体,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被一种心照不宣的、狡猾的笑容所取代。
他当然记得这个中国小子。三年前,那个一口气花了十万块人民币,买走他家那块“传家宝”的冤大头,给他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朋友!中国的朋友!你好!你好!”哈桑热情地迎了上来,张开双臂,就想给周宇一个拥抱。他以为,又来了一个想来他这里“寻宝”的游客。
周宇没有说话。他也没有理会哈桑热情的拥抱。他只是面无表情地,从自己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了那个用丝绸包裹着的、黑色的石头,轻轻地,放在了店铺的柜台上。
哈桑看到石头,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他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他以为周宇是后悔了,想把石头卖回来,那他正好可以狠狠地杀个价,再赚一笔。
周宇还是没有说话。他只是缓缓地,抬起手,用食指,轻轻地点了点石头上那道细如发丝的、周围泛着一圈淡淡血晕的裂痕。
哈桑的笑容,在他看到那道裂痕的瞬间,就像被冰冻住了一样,僵在了脸上。
他的瞳孔,在一瞬间,猛地收缩成了两个小点。他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地褪去,从商人的红润,变得惨白如纸。
他伸出手,似乎想去触摸那块石头,但他的手,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几次伸到半空中,又触电般地缩了回来。
“它……它活了?”
哈桑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硬挤出来的,沙哑、干涩,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恐惧和敬畏。
他看着周宇,眼神里再也没有了半点戏谑和精明,只剩下一种原始的、面对神迹般的惊恐。
他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他猛地转身,快步走到门口,一把将店铺的铁皮卷帘门,哗啦一声拉了下来。整个店铺,瞬间陷入了一片昏暗。
然后,他再次转过身,面对着周宇,在老王惊讶的目光中,深深地,深深地鞠下了一个九十度的躬,用带着浓重口音的、蹩脚的英语,当场给他道了歉。
“对不起……先生……我,对不起。”
08
在店铺里间那间又小又暗的储藏室里,哈桑给周宇和老王泡了两杯甜得发腻的红茶。他整个人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他终于对周宇,道出了这块石头的全部实情。
这块石头,根本不是他口中胡编乱造的什么“沙漠之心”。它是他家族里,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一件东西。它没有名字,但据他爷爷的爷爷说,这块石头,附带着一个家族的“诅咒”。
传说,他们的祖先曾是一位伟大的航海家,在一次航行中,从一个神秘的东方国度,带回了这块石头。但这块石头,并没能给他们带来好运,反而像是吸走了家族的气运。从那以后,他的家族就代代人丁单薄,多灾多病,生意也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问题。
家族的古老预言说,只有当这块石头,遇到它真正的“主人”,一个能用自己的生命能量,让它“开裂流血”的人,这个附着在家族身上的“诅咒”,才能被彻底解除。而那块石头,也将从“诅咒之石”,转变为能给主人带来巨大“祝福”的“圣石”。
哈桑的家族,几代人,都想尽了办法,想唤醒这块石头。他们用血滴过,用火烤过,甚至把它带到沙漠最深处埋起来过。但几百年过去了,石头没有任何变化。
到了哈桑这一代,他早就不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传说了。他觉得这就是一块稍微有点奇特的破石头,还带着不祥的诅气。他只想把它赶紧处理掉,换点实实在在的钱。
三年前,他看周宇一副失魂落魄、又不懂行的游客样子,就动了心思,编了一套“沙漠之心”的说辞,把这块他眼里的“不祥之物”,高价卖给了他。
他做梦也没想到,阴差阳错,这个来自中国的、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年轻人,竟然就是那个传说中,能让石头“开裂流血”的、几百年才出一个的真正的主人。
哈桑看着周宇,眼神里充满了敬畏和懊悔。他提出,愿意用十倍,甚至一百倍的价格,把这块石头再买回来。他觉得,这块已经“激活”的圣石,能改变他们家族的命运。
周宇听完这个近乎神话的故事,沉默了很久。
他看着眼前这个因为恐惧和贪婪而满脸通红的商人,又低头看了看手心里这块温润的、仿佛还带着他体温的石头。
他想起了这三年来,自己一个人在北京打拼的孤独,想起了那些为了赚钱而不要命的日日夜夜,想起了那个让他痛苦、却也让他成长的失恋。
他忽然笑了。
他摇了摇头,拒绝了哈桑的请求。他告诉哈桑,这块石头,现在是他的伙伴。无论它带来的是诅咒还是祝福,他都不会再卖掉它。
故事的结尾,周宇带着那块石头,走出了哈桑的店铺。
他回头看了一眼黄金市场那喧嚣拥挤的人流,以及远处沙漠上空那轮巨大的、火红的落日。
他第一次感觉,自己不再是那个自卑、沉闷、活在别人眼光里的程序员周宇了。
这块当初花了十万块买来的“耻辱之石”,没有给他带来泼天的财富,也没有让他一夜暴富。但它,却像一个沉默的伙伴,陪伴他走过了人生最艰难的三年,并以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方式,守护了他。
他的人生,就像这块开裂的石头一样,在经历了痛苦和挣ring之后,终于在内部,绽放出了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金色光芒。
来源:清风唏嘘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