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0日16时35分,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兰海高速麻尾收费站设置检查点。一辆悬挂贵JD7****号牌的白色轿车引起民警注意,该车驶入检查区域时刻意与前车拉开距离,驾驶人在看到民警手势后频繁调整车速,车内4名乘客均低头玩手机,与驾驶人无任
非法营运即俗称“黑车”
既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
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直是公安交管、交通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案例曝光
案例一
11月10日16时35分,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兰海高速麻尾收费站设置检查点。一辆悬挂贵JD7****号牌的白色轿车引起民警注意,该车驶入检查区域时刻意与前车拉开距离,驾驶人在看到民警手势后频繁调整车速,车内4名乘客均低头玩手机,与驾驶人无任何交流,符合非法营运车辆的典型特征。
民警当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询问:“是从哪里来的?在网上下单了吗?”驾驶人杨某某眼神闪躲,先是辩称“都是同乡顺路回家,没要钱”。当民警向乘客核实情况时,后排乘客当即表示“不认识驾驶人,是打电话预约的车”。谎言被戳穿后,驾驶人杨某某突然情绪爆发大喊:“你们交警管交通违章就行,管营运是运管的事,你根本没资格问我!”
面对驾驶人杨某某的嚣张态度,带队民警当即出示人民警察证,并严肃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们有权对涉嫌违法营运的车辆进行核查,这是联合执法的法定职责。”完全符合执法程序。并将驾驶人、乘客和车辆移交给独山县交通运输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相关处罚将依法执行。
案例二
11月7日15时30分,惠水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在贵惠大道查获一起非法营运车辆。
经进一步了解,为挣外快,驾驶人杨某某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与乘客约定好目的,并收取费用后,欲将他们从县城送至龙里县,杨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营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见状立即向乘坐人说明了此类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并告诉其不能包庇这种行为,应该明事理,讲道理,自觉抵制这种乘坐“黑车”的行为。目前,杨某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已移交交通运输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三
11月6日11时3分,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南洲大道查获由刘某驾驶的贵AD****1小型轿车,该车核载5人,实载3人,从平塘县城前往甲茶镇。
经进一步了解,驾驶人刘某通过微信与两名乘客联系,商量好价格后,约定在平塘县城上车前往甲茶镇。经核实,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营运。目前已移交平塘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
11月11日10时32分许,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六大队在辖区兰海高速墨冲收费站查获由向某珍驾驶的贵JD****1号小型轿车,该车核载5人,实载3人,从墨冲到都匀。
经核实,该车辆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目前,已移交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一大队。
来源:平安黔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