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反腐动真格!3类腐败行为被重点盯防,整治零容忍!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3 10:11 1

摘要:“国企的钱不是‘唐僧肉’,谁动谁栽!”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密集通报国企领域腐败案例,短短3个月内,28名国企高管应声落马,涉及能源、基建、金融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大多栽在“利益输送”“靠山吃山”“设租寻租”这三类顽疾上,而这些腐败行为已在部分国

“国企的钱不是‘唐僧肉’,谁动谁栽!”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密集通报国企领域腐败案例,短短3个月内,28名国企高管应声落马,涉及能源、基建、金融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大多栽在“利益输送”“靠山吃山”“设租寻租”这三类顽疾上,而这些腐败行为已在部分国企存续多年,不仅啃食国家利益,还损害职工权益。如今,反腐重拳精准出击,整治刻不容缓,一场针对国企腐败的“大扫除”正在全面推进。

先抛个触目惊心的爆点:某省属能源国企原董事长,任职5年间通过“指定供应商”“虚报工程量”等方式,为亲友输送利益超2亿元,仅在海外购置的房产就达7套,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资金全部追缴。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从中央巡视反馈情况来看,国企领域的这三类腐败行为,隐蔽性强、涉及面广,已成为阻碍国企健康发展的“毒瘤”,此次整治就是要“刮骨疗毒”,不留死角。

第一类:利益输送“暗箱操作”,把国企当“提款机”

利益输送是国企腐败最常见的形式,而且手段越来越隐蔽,大多披着“合法”的外衣,实则暗度陈仓。最典型的就是“亲友围猎”和“关联交易”,简单说就是国企领导利用手中权力,给自家亲戚、身边人“开绿灯”,把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赚钱的业务,偷偷交给自己控制的公司,从中牟取暴利。

比如某交通集团原总经理,让妻子注册了一家建筑公司,然后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把集团旗下的公路养护、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拆分后交给妻子的公司承接,短短3年就获利4600多万元。这些项目要么质量不达标,要么造价虚高,最终损失的都是国家财产。还有的领导干部,通过“影子公司”“代持股份”等方式隐身幕后,表面上和合作方没关系,实际上全程操控交易,拿高额回扣,一笔业务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更让人愤慨的是,有些利益输送直接损害职工利益。某国企下属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外部企业勾结,把职工宿舍的物业服务外包给“关系户”,物业费涨了30%,服务质量却直线下降,保洁不到位、维修不及时,职工投诉无门,而负责人每年能拿到几十万元的“好处费”。这种把职工利益当“筹码”的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企的公信力。

针对这类腐败,此次整治明确了“三个严查”:严查领导干部亲属、特定关系人利用影响力谋利;严查关联交易中“低买高卖”“虚增成本”等行为;严查项目招标中“量身定制”“围标串标”等问题。现在,国企的重大项目交易都要全程留痕,招标流程公开透明,纪检部门还会倒查3年的交易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立刻介入调查,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

第二类:“靠山吃山”损公肥私,把职权当“私产”

国企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有些领导干部把岗位当成“摇钱树”,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利用分管领域的资源为自己谋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靠山吃山”。这种腐败行为在能源、矿产、金融等资源密集型国企尤为突出。

比如某国有银行分行原行长,利用审批贷款的权力,向企业索要“感谢费”,贷款1000万元就要抽成5%,短短几年就收受好处费超千万元。有些企业为了拿到贷款,不得不满足他的无理要求,最终导致大量不良贷款,国有资产面临损失。还有某矿产国企原董事长,把矿区的开采权低价转让给熟人,自己从中收受干股,每年坐享分红,而国家本该获得的巨额矿产收益,却流入了个人腰包。

除了利用资源谋利,还有些领导干部把国企的“钱袋子”当成自己的“小金库”。某省属国企原副总经理,以“业务招待”“公关费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公款20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买豪车、养情人,甚至把公款借给亲友经商,到期不还。更有甚者,连职工的工资、公积金都敢挪用,某国企负责人挪用职工养老保险金炒股,导致数百名职工退休后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引发群体事件。

此次整治针对“靠山吃山”明确了整治重点:严查资源出让、资金审批、项目审批中的腐败;严查挪用公款、套取资金、侵占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查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侵占职工利益等问题。现在,国企的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都要纳入数字化监管,每一笔钱的流向都能查到,每一项资源的出让都要经过集体决策,从源头杜绝“一言堂”式的腐败。

第三类:设租寻租“权力变现”,把岗位当“跳板”

设租寻租是国企腐败的另一种典型形式,简单说就是领导干部故意设置“门槛”“障碍”,让办事企业或个人“花钱买路”,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变现工具”。这种腐败行为不仅破坏营商环境,还让国企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活力。

比如某国企采购部门负责人,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故意提高技术参数门槛,让只有特定供应商能满足要求,然后向供应商索要“进场费”,不花钱就无法参与投标。有企业为了拿到订单,不得不支付几十万元的“好处费”,而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产品价格上,导致国企采购成本虚高。还有某国企人力资源部经理,在员工招聘、晋升过程中搞“有偿录用”“有偿晋升”,想入职要交“赞助费”,想升职要送“感谢礼”,把招聘、晋升变成了“赚钱生意”。

更隐蔽的是“期权腐败”,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不直接收钱,而是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便利,约定退休后再兑现“好处”,比如到合作企业担任“顾问”,领取高额薪酬,或者获得企业股份。某国企原总经理在位时,为一家民营企业在项目合作上提供帮助,退休后立刻被该企业聘为“终身顾问”,每年领取薪酬300万元,还获得10%的股份,这种“退休即暴富”的背后,其实是权力的变相变现。

针对设租寻租,此次整治打出了“组合拳”:推行“阳光采购”“阳光招聘”,所有流程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的职权边界,杜绝“权力越界”;严查退休干部“返聘”“兼职”中的利益输送,对退休后违规任职、领取报酬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还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合作方举报,只要提供有效线索,就给予奖励,让设租寻租者无处遁形。

反腐不手软:整治有力度,监管有长效

此次国企反腐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治标”走向“治本”。从目前的整治措施来看,呈现出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查处力度大,零容忍不姑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成立了国企反腐专项工作组,各地也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腐败问题“露头就打”,不管涉及层级高低,都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已有多名央企、省属国企的“一把手”被查处,彰显了“反腐无禁区”的决心。而且查处后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实行“一案双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监管手段新,数字化防腐败。现在很多国企都建立了智慧监管平台,把资金流动、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等关键环节纳入数字化管理,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异常交易、违规操作。比如某国企的智慧采购平台,能自动比对供应商资质、报价,发现“围标串标”“价格异常”等情况会自动预警,纪检部门第一时间介入核查,让腐败行为无所遁形。

三是制度建设实,扎紧制度笼子。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制度体系,比如修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明确禁止性行为;建立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防止“家族式腐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资源、项目的全程监管。同时,还在推进国企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杜绝“一言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整治还注重“打伞破网”,不仅查处腐败当事人,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的公职人员、中介机构等一并查处,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对涉案的国有资产全力追缴,不管是现金、房产,还是股权、理财产品,都要一一追回,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损失。

回到开头的爆点案例,那些曾经手握大权、疯狂敛财的国企高管,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下场也给所有国企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国企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国家谋发展、为职工谋福利,绝不能当成个人谋利的工具。此次整治刻不容缓,就是要清除国企腐败的“毒瘤”,让国企回归公益属性,更好地发挥国民经济“压舱石”的作用。

最后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你身边有没有见过国企腐败的相关现象?你认为除了这三类行为,还有哪些国企问题需要重点整治?如何才能让国企反腐形成长效机制?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文章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官方媒体报道及相关政策文件,仅供参考,具体整治措施以官方发布为准。

来源:菡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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