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蹄下的苦难:民国时期驻华美军暴行实录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1-12 18:42 1

摘要: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历经14年浴血奋战的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和平曙光。然而,当人们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一支打着“盟友”旗号的外国军队却带着占领者的姿态踏上中国土地,他们便是驻华美军。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历经14年浴血奋战的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和平曙光。然而,当人们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一支打着“盟友”旗号的外国军队却带着占领者的姿态踏上中国土地,他们便是驻华美军。

在国民党政府的纵容与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这些美军以“解放者”自居,在中国的城市乡村横行霸道,制造了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暴行。从交通肇事、抢劫伤人到奸淫杀戮、滥炸平民,美军的恶行遍布上海、北平、南京、天津、青岛等数十座城市,成为抗战胜利后笼罩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又一层阴霾。这段被尘封的黑暗历史,不应被岁月掩埋,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与遭受的屈辱,值得每一个中国人铭记。

美军在华暴行的泛滥,根源在于国民党政府与美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治外法权”。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为换取美国的军事援助以发动内战,与美国缔结了《中美商约》《中美空中运输协定》《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条例》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协议,其中明确规定:“美国军人在中国境内犯罪,须交由美国军事法庭或美国指定的机构裁判”“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对美军人员进行逮捕、审讯和定罪”,甚至连案件侦查阶段,中国警察局也仅有“协助调查权”和“旁听权”,完全丧失了司法主权。这种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的特权,成为美军肆无忌惮践踏中国主权、残害中国民众的“免罪金牌”。

据《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记载,抗战胜利后驻华美军人数最多时达到11.3万人,主要驻扎在北平、上海、南京、天津、青岛、重庆等战略要地,仅上海一地就驻扎美军3万余人。这些美军士兵凭借手中的武器与特殊身份,将中国领土当作“自由禁区”,其行为完全脱离了法律的约束与道德的底线。

北平警察局外事科1947年存档的《驻平美军肇事案件统计报告》显示,仅1946年9月至12月短短三个月,驻北平美军的车辆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犯罪卷宗就多达313页,涉及案件276起,而这些记录仅仅是“经报案且有据可查”的部分,大量私下和解或被压制的案件并未计入。

在上海,上海市地方法院1947年年度工作报告明确记载,1946年全年受理的美军暴力案件(含杀人、伤害、强奸、抢劫)多达412起,其中杀人案件37起、强奸案件28起,但最终因“管辖权限制”“美方拒绝移交嫌犯”等原因,全部以“不起诉”“终止审理”告终,实现了“零定罪”。

更具侮辱性的是,驻天津美军司令部1946年制定的《民事损害赔偿标准》(现存于天津市档案馆)明确规定:“因美军车辆肇事轧死驴一头,赔偿法币13.5万元;轧死牛一头,赔偿法币15万元;轧死中国人一名,赔偿法币10万元”,赤裸裸地将中国人的生命视作不如牲畜的存在。

国民党政府的软弱无能更是助长了美军的嚣张气焰。《蒋中正日记》1946年10月15日记载,针对上海臧大咬子被美军打死案,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美军暴行虽可憎,然为联美大局,不宜过激交涉”,这种“以大局为重”的心态,使得国民政府在处理美军暴行时始终采取妥协退让的态度。对于美军的种种暴行,国民政府往往以“中美友好”为由敷衍塞责,既不主动追究责任,也不积极维护民众权益。

1947年南京中和桥美军杀人案发生后,国民政府外交部虽向美国驻华使馆提出抗议,但最终在美方“涉案士兵系误判情势”的辩解下,仅获得“象征性道歉”,而凶手则被遣返回国,免于任何惩处。这种对侵略者的纵容与对民众的漠视,使得美军的暴行愈演愈烈,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国土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驻华美军的眼中,中国民众的生命毫无价值可言。从蓄意枪杀到交通肇事,从轰炸平民到肆意虐杀,美军的屠刀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制造了一幕幕人间惨剧。这些暴行并非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在特权庇护下的常态化犯罪,相关史实被大量档案、报刊与学术研究所佐证。

1944年11月25日发生的广西六寨惨案,是美军滥用武力、草菅人命的典型例证,这一事件在《广西通志·军事志》《张发奎回忆录》以及美国陆军航空队解密档案中均有详细记载。当时日军逼近金城江,重庆国军司令部与美空军第14航空队商定轰炸日军控制的六甲地区(今广西河池六甲镇),以阻止军用物资落入敌手。

然而,美军译电员在处理指令时,因疏忽将“甲”字误译为“寨”字,导致轰炸目标从六甲变成了六寨(今广西河池六寨镇)。当日下午一时许,美军18架B-24轰炸机群飞抵六寨上空,毫无防备的民众与军队以为是友军飞机,纷纷涌上街头,饮食摊点照常营业。突然,炸弹密集落下,机关枪轮番扫射,瞬间烟尘蔽日,血肉横飞。

《六寨惨案幸存者口述史》记载,当时“街道上到处是残缺的肢体,孩童的哭声、大人的惨叫声此起彼伏,炸塌的房屋下埋着无数尸体,三天后清理现场时,仍能挖出完整的家庭遗骸”。这场误炸造成近万名中国军民伤亡,其中包括第21集团军中将参谋长王景宋、少将师长许高扬、少将旅长韦灿等11名校级以上军官及1000多名士官,国民党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也因躲在防空洞而侥幸逃生。

事后,国民党政府与美军相互推诿责任,最终竟将中方译电员处死草草结案,而真正的肇事者——美军译电员与机组人员却未受到任何惩处,美国陆军航空队仅在内部报告中将其定性为“翻译失误导致的意外事件”。

类似的轰炸惨剧并非个例。1944年12月,美国飞虎队(第14航空队)先后三次派出500架次轰炸机,向汉口投下2000吨以上炸药,将这座历史名城炸成一片焦土。据《蒋介石日记》1944年12月18日记载:“汉口被炸惨状,为抗战以来所未见,平民死伤逾四万,房屋焚毁十之八九,惨不忍睹”。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武汉抗战时期城市损毁研究》一文通过比对武汉市政府档案、教会慈善机构报告等史料,明确指出:“抗日战争期间,武汉7515座建筑物损毁,其中6914座系美军轰炸所致,占比高达92%,受损区域主要集中在汉口商业区与居民区,军事目标损毁不足5%”。这些本应针对日军的军事行动,最终却成为屠杀中国平民的工具,暴露了美军对中国民众生命的极端漠视。

在和平时期的城市中,美军的杀戮更是无处不在。1945年11月14日,上海黄浦江面上,美国海军“吕宋”号运输舰在行驶过程中,蛮横撞沉中国民营渡船“顺安号”,该舰不仅拒绝施救,反而加速驶离现场,导致渡船上20余名中国民众溺水身亡。这一事件被《申报》1945年11月16日头版报道,标题为《美军舰撞沉渡船,二十余同胞葬身江底》,文中详细记载了幸存者周阿毛的证词:“美军舰毫无避让之意,撞船后舰上士兵仅冷漠观望,我们呼救时,他们还挥手驱赶,眼睁睁看着我们的人一个个沉下去”。

1946年9月3日,北平三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编号分别为187426、187512、187603)在北平火车站附近闲逛时,为赌几瓶啤酒,竟以火车站工人王恩弟为靶子比赛枪法,将其当场击杀。这一事件被《北平日报》1946年9月5日曝光,北平警察局在《美军故意杀人案调查报告》(存档于北京市档案馆)中明确认定:“涉案美军系蓄意射击,王恩弟身中三枪,均为要害部位,无自卫痕迹”。然而,美方以“士兵系误判目标”为由,拒绝将嫌犯移交中方,最终仅在美军军事法庭判处“监禁三个月”,且缓刑执行,凶手不久后便被遣返回国。

同年9月22日,上海美军士兵乔治·怀特在安乐宫舞厅门口,因拒绝向黄包车夫臧大咬子支付2000元法币车费,对其拳打脚踢,并用皮鞋猛踩其头部,导致臧大咬子当场昏迷,送医后不治身亡。这一事件引发上海民众强烈抗议,《大公报》连续一周跟踪报道,臧大咬子的妻子在接受采访时哭诉:“他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却被活活打死,美军凭什么在我们的地盘上如此嚣张”。尽管证据确凿,但美方最终仅以“过失伤害”判处乔治·怀特“监禁六个月”,并在美国本土服刑,实际上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交通肇事更是成为美军杀戮平民的常态。据上海市警察局1947年编制的《驻沪美军肇事统计年报》显示,1945年9月之后的14个月里,仅上海就有500余人死于美军车轮下,伤者多达1200余人,平均每天都有一名民众命丧美军之手。1946年8月至12月,美军汽车肇事案件激增到800余起,其中70%为“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故意违章导致。

北平、天津、青岛等城市的情况同样触目惊心,天津市警察局档案记载,1946年全年,驻津美军共发生交通肇事案件346起,造成187人死亡、253人受伤,而肇事美军逃逸率高达89%。1948年3月8日,一辆美军十轮卡车在南京中山北路横冲直撞,先后轧死居民张培声、工厂技师于寿堂、小学生华盛炉等7人,撞毁商铺12家,其疯狂程度令人发指。而肇事美军在撞人后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驶向美军驻地,最终在美方庇护下免于惩处。

据不完全统计,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仅上海、北平、南京、天津、青岛五座城市,美军就制造了3800多起恶性事件,造成3300余名中国民众死伤,这一数据来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收录的国民政府外交部秘密报告。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驻天津美军犯罪案件达365起,导致2000余名民众伤亡;1946年8月至1949年5月,驻青岛美军犯罪373起,枪杀市民117人,车祸肇事死伤193人,这些数据均来自当地警察局存档的《外事案件统计》与学术著作《驻华美军暴行录(1945-1949)》(李新主编,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与无尽的伤痛。

在美军的暴行中,对中国女性的奸淫与残害尤为令人发指。从街头掳掠到入室施暴,从未成年少女到成年妇女,美军士兵将兽性发泄在无辜女性身上,制造了大量令人齿寒的性侵案件,许多受害者不仅遭受身心摧残,甚至被残忍杀害。相关案件被当时的报刊、司法档案与幸存者口述反复印证,成为那段历史无法抹去的污点。

1946年12月24日晚发生的沈崇事件,是美军在华性侵犯罪的标志性案件,这一事件在《人民日报》《大公报》《北平日报》等数十家报刊均有详细报道,相关司法档案与学术研究更是数不胜数。当晚8时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19岁,福建闽侯人,时任北京大学先修班学生)在北平东单操场附近被两名美军士兵(威廉·皮尔逊与普利查德)强行拖至树林中施暴,其中士兵威廉·皮尔逊实施了强奸。

沈崇奋力反抗,身上多处受伤,后被路过的北平警察局巡逻队发现,将两名美军士兵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沈崇“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处女膜破裂,系遭暴力性侵所致”。这起案件并非偶然,而是美军在华性侵犯罪的缩影。

案发后,北平学生率先走上街头抗议,随后上海、南京、杭州、重庆、广州等26个城市的50万学生纷纷响应,掀起了全国规模的反美爱国运动。然而,根据中美相关协议,案件被移交美军军事法庭审理。令人愤慨的是,美军法庭仅经过短短几天的审理,便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判威廉·皮尔逊无罪,将其遣返回美国,完全无视中国民众的强烈抗议与受害者的切身痛苦。

沈崇事件的处理结果,充分暴露了“治外法权”对中国司法主权的践踏,也让更多民众认清了美军的野蛮本质与国民党政府的软弱无能。 类似的性侵案件在全国各地不断上演。1946年,青岛沧口机场先后发现7具被美军奸污致死的女尸,这一事件被《青岛日报》1946年10月18日报道,标题为《沧口机场惊现七具女尸,均遭美军施暴后杀害》。据报道,这些女性年龄在16至25岁之间,尸体被随意丢弃在机场角落,身上有明显的捆绑与施暴痕迹,部分受害者颈部有扼痕,系窒息死亡。青岛市警察局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女性多为机场附近的农民或工人,被美军以“提供工作”“赠送物资”等名义诱骗至机场后施暴杀害。然而,由于美军拒绝配合调查,案件最终不了了之,凶手始终逍遥法外。

1947年7月,青岛一名14岁的少女李某在街头被美军士兵强行掳走并遭受奸淫,这一事件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存档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卷宗》(档案号:青中法1947-刑字第326号)详细记录。卷宗显示,李某在放学途中被两名美军士兵拖至废弃仓库施暴,事后被好心人发现送医,诊断为“身心严重受损,需长期治疗”。其父母多次向美方交涉,要求严惩凶手,但最终仅获得50美元的“补偿”,而涉案美军则被调往其他驻地,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1948年4月,两名美军士兵轮奸了上海一家酒吧的女侍王某,事后竟企图用20美元作为“补偿”,侮辱性地了结此事。这一事件被《申报》1948年4月22日报道,王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不仅施暴,还嘲笑中国人‘不值钱’,我宁愿不要钱,也要他们受到惩罚,但国民党政府根本不敢管”。尽管王某报警,但由于美方拒绝移交嫌犯,案件最终以“私下和解”告终,两名美军士兵未受到任何惩处。

除了直接的性侵,美军还对女性实施了残酷的暴力残害。1946年3月26日,上海美军士兵约翰·史密斯在百老汇路强行掳掠中国女青年唐巧珍,企图实施强奸。面对唐巧珍的激烈反抗,丧心病狂的美军竟将她从快速行驶的汽车上狠狠抛下,导致唐巧珍当场摔死。这一事件被《新闻报》1946年3月28日头版报道,上海警察局在《故意杀人案调查报告》中认定:“唐巧珍系高坠导致颅骨骨折死亡,涉案美军系故意杀人”。

然而,美方以“士兵系正当防卫”为由,拒绝将嫌犯移交中方,最终仅在美军内部给予“记过”处分,凶手不久后便被遣返回国。 据学术著作《抗战胜利后驻华美军暴行研究》(王奇生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统计,1945年至1949年间,仅在已记录的美军暴行中,遭受奸淫、侮辱的中国女性就有300余人,其中被杀害的有76人,而未被记录的案件更是不计其数。这些女性在遭受侵害后,不仅要面对身体的伤痛,还要承受社会的压力与心理的创伤,许多人从此一蹶不振,一生都活在阴影之中。

驻华美军的暴行不仅限于杀戮与性侵,更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以征服者的姿态,在街头横冲直撞,肆意掠夺财物,捣毁店铺民居,将中国民众的生活搅得鸡犬不宁。这些行为虽看似“日常”,却对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严重践踏了中国的主权与尊严。 1946年6月28日,重庆4名美军士兵酒后滋事,强行闯入会仙大厦旅社的女浴室,对正在洗浴的妇女进行言语侮辱与肢体骚扰。

这一事件被《重庆晚报》1946年6月30日报道,据旅社工作人员回忆:“这4名美军士兵浑身酒气,踹开女浴室的门就冲了进去,里面的女客人吓得尖叫,他们却哈哈大笑,还动手拉扯客人的衣物”。当旅社工作人员与闻讯赶来的中国群众上前阻止时,这4名美军士兵竟纠集了20余名同伴返回旅社,手持棍棒、酒瓶大肆打砸,将旅社内部设施捣毁殆尽,桌椅、镜子、门窗全被砸烂,地面遍布玻璃碎片与杂物,旅社直接因这场暴行倒闭,老板倾家荡产。而在场的国民党政府军警面对美军的嚣张行径,始终保持沉默,既不敢阻拦也不敢追责,任由暴行发生。

在上海,美军士兵的掠夺与施暴更是家常便饭。1946年7月30日,一名美国士兵乘坐黄包车前往外滩,因车夫听不懂英语、停车稍慢,便勃然大怒,拔出随身携带的佩刀砍向车夫拉车的手掌。据《申报》1946年8月1日报道,车夫陈阿毛的半个手掌被硬生生砍掉,鲜血染红了车把,他当场昏厥在地,被路人紧急送医后虽保住性命,却永远失去了劳动能力。案发后,上海民众自发聚集到美军驻地抗议,但美方仅以“士兵情绪失控”为由,给予陈阿毛100美元“补偿”,涉案士兵未受任何处罚。

类似的无故施暴在上海屡见不鲜:1947年5月,两名美军士兵在南京路街头看到小贩售卖的油纸伞,因想要取乐,竟用刺刀将伞面划破,随后又殴打小贩;1948年1月,美军士兵在静安寺附近拦路抢劫,抢走三名路人的手表、钱包,其中一名反抗的青年被打成重伤。

美军的车辆更是城市中的“移动凶器”,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频繁撞毁民房商铺。1945年11月,美国军舰在黄浦江撞沉中国渡船“顺安号”后拒不施救;1948年4月28日,青岛渔民杨孝硕的渔船在小青岛海面被美军汽艇撞沉,船上渔具与刚捕捞的海鲜全部损毁,杨孝硕被附近渔船救起时已奄奄一息。据上海警察局档案记载,1945年9月至1946年1月,仅四个月时间,美军在上海街头横冲直撞造成的交通事故就达495起,其中37起撞毁民房、28起撞毁商铺;1946年8月至12月,这类肇事案件激增到800余起,仅上海老城区就有12家店铺因美军车辆撞击倒闭。北平的情况同样严峻,1947年《北平晨报》报道,美军车辆在东单、西单等繁华地段超速行驶成为常态,仅当年上半年就有17间民房被撞塌,9家商铺被迫停业。

除了直接的暴力破坏,美军还通过各种方式掠夺中国的物资与资源。抗战胜利后,美军以“接收敌产”为名,在各地抢占日军遗留的厂房、设备与物资,许多本应归还中国政府或民间的财产被美军私自变卖或运回美国。

在天津,美军占用了原日军经营的纺织厂,将价值数百万元的棉纱、机器设备低价出售给美国商人,导致工厂工人失业;在青岛,美军接管了日军的码头与仓库,将囤积的粮食、钢材等战略物资挪用,甚至出现美军士兵私下倒卖汽油、武器配件的情况。据《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记载,1945年至1946年,美军在华私自变卖的“敌产”价值超过法币2亿元,大量物资流失严重影响了战后中国的经济恢复。

对于造成的财产损失,美军与国民党政府始终采取漠视态度。大多数受害民众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无法获得。1947年南京一名农民的稻田被美军演习的坦克碾压,颗粒无收,他多次向当地政府求助,最终仅得到5000法币“救济金”,远不足以弥补损失;1948年天津一家杂货店被美军车辆撞毁,老板向美方交涉赔偿,却被以“证据不足”拒绝,国民党政府也以“不便干涉美军事务”为由推诿。这种对中国民众财产权的肆意践踏,进一步加剧了民众的苦难,许多商户在美军的打砸抢烧后倾家荡产,普通民众更是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惧之中。

驻华美军的种种暴行,并非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在不平等条约庇护下、由国民党政府纵容导致的系统性暴力。从1945年抗战胜利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美军在华制造的惨案与恶性事件不计其数,其范围之广、手段之残忍、影响之恶劣,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段无法磨灭的屈辱记忆。这些暴行发生在中华民族刚刚摆脱日本侵略者蹂躏的和平时期,带给中国人民的伤害尤为深重:人们满怀希望迎接和平,却不料陷入“盟友”的铁蹄之下,这种从希望到绝望的落差,加剧了民众的痛苦与愤怒。

面对美军的暴行与国民党政府的无能,中国人民从未选择沉默。1946年沈崇事件发生后,北平学生率先走上街头,高举“抗议美军暴行”“废除治外法权”“美军撤出中国”的标语举行示威游行,随后上海、南京、杭州、重庆、广州等26个城市的50万学生纷纷响应,掀起了全国规模的反美爱国运动。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各界民众团结一致,形成了强大的爱国洪流。学生们印发传单、举行演讲,揭露美军的暴行与国民党政府的反动本质;工人阶级通过罢工抵制美国商品,拒绝为美军提供服务;知识分子撰写文章,呼吁全国人民觉醒,捍卫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这场声势浩大的爱国运动,不仅沉重打击了美国的在华势力,也让更多民众认清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与软弱,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进程。

在民众的强烈抗议与国际舆论的压力下,美国政府被迫宣布陆续撤走在北平、天津、青岛等地的驻军,一度中断了对国民党政府的部分军事援助,反美暴行运动取得了重大胜利。但这段历史留下的伤痛,却永远烙印在中国人民的记忆中:那些死于美军枪口与车轮下的无辜者,那些遭受性侵与残害的女性,那些倾家荡产的商户,那些在暴行中破碎的家庭,他们的苦难不应被遗忘,他们的抗争值得被铭记。

回顾这段历史,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美军在华暴行的根源,一方面是美国霸权主义的扩张本质,另一方面是当时中国的积贫积弱与国民党政府的丧权辱国。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本应享有独立、主权与尊严,但国民党政府为换取美国的军事援助以发动内战,不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出让司法主权与经济利益,为美军的暴行提供了温床。

而美国则借着“盟友”的名义,在中国推行霸权政策,将中国视为其全球战略的棋子,其士兵的暴行正是这种霸权主义的直接体现:在他们眼中,弱小的中国民众毫无尊严可言,中国的领土可以随意践踏。

同时,我们也应客观看待历史:承认美军在华的种种暴行,并非要延续仇恨,而是要以史为鉴;正视这段屈辱的历史,并非要否定所有国际援助,而是要认清霸权主义的本质。抗战后期,美国确实给予中国一定的军事与物资援助,驼峰航线的飞行员也为运送战略物资付出了牺牲,这些历史事实同样不应被忽视。但这绝不能成为掩盖美军暴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美化美国在华行为的理由——援助是基于双方共同对抗日本法西斯的战略需求,而暴行则是对中国主权与民众生命的公然践踏,二者性质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天的中国,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凌的弱国,我们实现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建立了强大的人民政权,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再也不会允许任何外国势力在中国的土地上横行霸道。但我们必须铭记: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苦难就会重蹈覆辙。民国时期驻华美军的暴行,是中华民族近代屈辱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警示我们: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民族软弱就会受辱,只有国家强大、人民团结,才能守护好家园与尊严。 这段历史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真正的国际合作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任何以“援助”为名行霸权之实的行为,终将遭到人民的反对与历史的唾弃。

今天,我们回望这段黑暗的岁月,不是为了传播仇恨,而是为了汲取力量:汲取自强不息的力量,汲取团结奋斗的力量,汲取捍卫国家主权与尊严的力量。我们要将这段历史纳入民族记忆的长河,让后人知晓先辈们所遭受的苦难,从而更加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和平与发展,更加坚定地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那些在美军暴行中逝去的无辜生命,终将在历史的丰碑上留下印记;那些为捍卫民族尊严而抗争的人们,终将被永远铭记。历史昭昭,正义必胜,唯有铭记历史、砥砺前行,才能让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再也不受外来欺凌。

参考文献:

[1] 抗日战争胜利后大事记;

[2] 美军在华暴行的相关史料;

[3] 在华美军的真相;

[4]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5] 蒋介石的日记;

[6] 其他相关网络资料。

来源:谷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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