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Q:华律师,您好,请问:根据今年最新的司法解释二,对于一年期以上的竞业限制,是否要求企业支付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未达到此标准,是否会导致竞业限制无效?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根据今年最新的司法解释二,对于一年期以上的竞业限制,是否要求企业支付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未达到此标准,是否会导致竞业限制无效?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并未作出一年期以上竞业限制要求支付前12个月平均工资50%的规定。根据现有有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每月竞业限制补偿不得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关于一年期以上的竞业限制,其补偿金标准不低于离职月均工资50%的相关要求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规定的。而上述《指引》没有法律强制力,指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其性质是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实施竞业限制而制定的参考性文件。根据相关通知,该指引是供企业参考,以指导企业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依法实施竞业限制。如企业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未达到50%的标准,虽不会导致协议无效,但员工可能会认定补偿金标准不合理,并拒绝签署或采取其他手段刻意“规避”。
第三,参考文件:《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人社厅发〔2025〕40号)第十三条 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月经济补偿一般不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竞业限制期限超过1年的,月经济补偿一般不宜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50%。第十四条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要根据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数额合理确定,一般不宜超过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总额的5倍。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合理确定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应根据劳动者涉密程度和商业秘密时效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年。避免过长的竞业限制期限增加企业成本。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竞业限制期限超过1年,建议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 50% 确定月经济补偿标准。
来源:劳动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