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定于202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定于202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一
调查目的
全面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
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国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国共抽取约500万住户、1400万人。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
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2.户口在本户,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
调查内容
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
调查标准时点
2025年11月1日零时。
五
调查员入户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1日—15日。
六
调查方式
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持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统一配发的工作证件。
七
调查对象隐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八
增城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189个村(社区)
九
1%人口抽样调查小知识
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通常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尾数逢“5”的年份进行,主要目的是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我国在198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之后在1995年、2005年、2015年共成功开展过4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 源:国家统计局增城调查队、广州统计、广州日报、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陈惠瑜
编辑 :刘樱洁
责编: 纪玉婷 、 林汝嫦
审核 : 张冬泉 、张慧芳
来源:广州增城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