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盛涛:构建多方协同保护生态 破解电商环境下商标保护困境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31 17:26 1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关键内容,融合企业品牌、技术、模式等创新要素,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商标即守护企业创新创造。在近日举办的人民网金台圆桌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

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王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关键内容,融合企业品牌、技术、模式等创新要素,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商标即守护企业创新创造。在近日举办的人民网金台圆桌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保护商标知识产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讨论。

以下是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胡盛涛在会上发表的主要观点:

新零售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典型代表,在其赛道上电商发展迅猛。电商模式的特性使商标保护问题被“指数级放大”,商标保护面临多重困境,亟需加强关注。

其一,中小微电商企业普遍面临“无专门职能部门、无专项预算支撑、无维权经验”的现状。这一短板不仅导致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更使其在应对侵权时缺乏基础能力,成为后续一系列商标纠纷问题的根源。

其二,周边恶意行为频发且针对性强。由于中小微企业能力不足,抢注、囤积商标、恶意撤销等行为更易发生。部分职业主体以电商平台公开的销售数据为依据,瞄准销量靠前的品牌,重点在第35类(广告销售)、第42类(技术服务)等核心类别囤积或抢注商标,再以商标权要挟、敲诈原品牌所有人。更值得关注的是,许多电商企业习惯“先卖货、后注册商标”,在积累一定品牌声誉后才发现权利空缺,恰好给恶意主体可乘之机。

其三,侵权响应陷入“打地鼠”困局。电商直播、短视频等模式的即时性,使侵权行为呈现“秒级矩阵铺货”特征——侵权者通过关键词、图片快速复制商品链接,权利人“发现一个、下架一个”的流程根本无法跟上侵权速度。

其四,数据壁垒阻碍保护效能提升。各电商平台间的数据不共享、不流通,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与平台之间的数据也未实现及时互通。这种“数据孤岛”严重制约了商标保护的精准性与效率。

破解电商商标保护困境,需先从“主体能力”与“政策支撑”两个源头发力,既要扭转企业认知,也要优化政府服务。

一方面,企业需树立“商标先行”理念。部分电商企业将商标注册排在公司成立第三年才开展,这种“先产品、后商标”的模式极易引发权利风险。

市场在哪里,商标就应先到哪里。企业需将商标注册纳入市场布局的前置环节,而非事后补救措施。不过,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归咎于企业意识不足,“无专人、无预算”的现实困境也需正视,需通过外部支持帮助企业突破能力瓶颈。

另一方面,政策扶持需转向“精细化”。当前知识产权领域的补贴政策已大幅缩减。补贴政策可结合企业成长阶段差异化设计: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加大倾斜力度,同时要将“商标保护理念培养、维权能力提升”作为免费公共服务推送,可通过商会、协会等组织落地实施。

破解电商商标保护困境,不能仅靠单一主体发力,需构建“政府部门、电商平台、经营主体”三方联动的协同生态,尤其要打通数据壁垒、压实平台责任。

在部门协同层面,需打破“数据孤岛”,建立基于职责的共享机制。数据不流通的根源在于部门间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意愿问题,部分部门存在“怕担责、怕吃亏”的顾虑,导致“牵头者领功、参与者无闻”的消极心态。应从“优化市场秩序、助力产业发展”的共同目标出发,明确各部门的数据共享职责,推动行政、司法、平台数据的实时互通,尤其要保障一线精细化数据的获取渠道,为商标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在平台责任层面,需推动平台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治理”。电商平台掌握交易数据与先进算法,具备天然的保护优势,应将其纳入协同保护机制的核心环节。平台不能仅满足于“通知删除”的基本义务,可利用算法技术开发“侵权风险预警模型”,对恶意抢注、秒级铺货等行为进行主动拦截;同时,需与行政、司法部门联动,及时共享侵权数据,形成“发现-拦截-查处”的闭环。

平台的算法能促进交易量增长,同样能用于减少侵权。可通过“主动引导+适度强制”的方式调动平台积极性,例如将商标保护成效纳入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倒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避免成为侵权行为的“温床”。

来源:金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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