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在10月27日恢复对墨客行影业的执行,于谦因股东身份被追加执行111万元,而真正的雷在于公司采用“影视金融化”募资后资金链断裂,累计被执行金额已超7554万元,事态仍在发酵
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在10月27日恢复对墨客行影业的执行,于谦因股东身份被追加执行111万元,而真正的雷在于公司采用“影视金融化”募资后资金链断裂,累计被执行金额已超7554万元,事态仍在发酵
先把误会掰直了
于谦不是“个人破产”,也不是不讲理地“赖账”,他是持有墨客行影业10%股份的股东,认缴500万元,期限到2050年,属于典型的有限责任范围
说白了,债务在公司,影响在个人名誉
公开信息显示,于谦目前被列为被执行人,但未被采取限高消费措施,其个人资产并未被直接强制执行
这就像你合伙开了家店,店里资金周转出事了,你可能要出面承担股东义务,但你的房和车不一定立刻被“贴封条”
这家公司怎么走到今天的?
2019年,墨客行影业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一路参与了《老师・好》《银河补习班》等项目
行业热的时候,募资也热,他们采用把影片打包成“理财产品”的做法,听起来收益“有戏”,风险却被拆散、叠加和放大
业内人士提到,墨客行的资金链危机,与《雄狮少年2》票房未达预期、与普照影业围绕《老师・好》的投资与分成纠纷迟迟未了,以及行业整体回款周期拉长直接相关
行情下行,现金流像水龙头被拧小,后面的问题就都冒出来了
时间线很清楚:2024年1月,于谦因墨客行债务首次被裁定承担76万元;
2025年10月27日,法院恢复执行,他再次被执行111万元
更扎心的是,公司层面的压力远不止这一点
截至10月30日,墨客行影业累计被执行金额超7554万元,涉及3条失信记录(涉案超1471万元)、15条股权冻结,法人赵仁鹏多次被限高(涉案合计超3316万元)
这些数字冷冰冰,但真正刺眼的是,那些被冻结、限高、失信的连锁反应,正在把一家公司推向边缘
法律边界要说清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公司无财产偿债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要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补足责任;
若出现财务不分、无偿占用公司资金等“人格混同”,才可能触发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
就目前披露来看,没有证据显示有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但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未实缴出资就有被“提前叫缴”的风险
换句话说,认缴不是“不缴”,只是时间没到,一旦清算,时间表会被改写
这次把更多人卷进讨论的,是“明星股东”的身份
公开登记显示,张鹤栾、孙越、吴京等曾与墨客行或关联公司存在股权联系;
另外,北京好马文化在2022年的执行案件里,也出现过吴京、孙越、乔杉的名字
明星做股东,听着体面,实际就是签字即担责
名气不是信用背书,签字才是
你可以不参与日常经营,但你签过的协议、认缴过的金额、点头通过的决议,都可能在危急时刻变成沉甸甸的责任
最新进展也不乐观
10月30日,墨客行新增两条限制消费令,新增债务金额合计186万元,公司被指存在破产风险
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像于谦这类尚未实缴的股东,可能需要提前履行出资义务,这不是“替公司还债”,而是补足自己承诺的那部分
德云社也发声称这属个人投资行为,与团队无关
舆情因此降了点火,但真正的窟窿还在那里,大家都得盯着看下一步
还有一层“热闹”其实是虚火
就在事件曝光前半个月,网络上流传的杨议“指责于谦”的视频,其实是AI合成内容,后经核实为伪造,等到债务消息一出,这段视频又被二次传播
AI让制造“似真”的门槛变得太低,名誉损害却是实打实的,尤其在舆论场上,假的往往跑得比真的快
对公众来说,这类视频最好先看来源再下结论;
对平台来说,这就是一次内容审核与责任边界的考试卷
把镜头拉远,行业里“钱紧、周期长”的现状已经不是新闻
权威数据指出,2024年剧集备案与上新同比减少,平台压缩制作预算,中小影视公司的生存率继续下滑,项目资金回笼周期普遍延长到18—24个月
在这样的背景下,任何“收益权拆分、承诺高回报”的金融化玩法,都像在风口上堆积火柴
有资深制片人建议,影视投资要回到基本盘:抓强类型、讲属地性、做连续性,靠衍生与产业链延展拉现金流,别只盯票房,更别把融资做成“理财”
法律与监管的工具箱也在更新
多位业内人士建议建立第三方财务监管,禁止将影视项目拆分成金融产品泛化风险,项目要以“可验证的确定性”为核心评估维度
其实,这些建议不是对创作泼冷水,而是给项目的商业模型装个“熔断器”,不让一次失手把一条线的人都拖进泥里
看两个对比案例,会更有直观感
龙韬娱乐因扩张激进、风控不足,2024年股权冻结超5000万元,法人被限高,高管频繁变动;
最终通过补缴3000万元与债权人和解,业务收缩回艺人经纪,代言减少约三成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补缴与瘦身是止血手段,但代价就是名誉和市场空间的回撤
再看某外资公司把大片收益权拆成理财,承诺15%年化,结果票房只到预期三分之一,2024年8月就申请破产,2025年初法院裁定明星股东补缴未实缴出资,各承担了800万美元
随后,《影视项目融资合规指引》明确禁止类似拆分模式,行业的“灰区玩法”被直接关门
这样想来,规范并非坏事,至少让所有人少走弯路
回到个体感受
那天在咖啡店,我听到邻桌有人感叹:“现在真不敢随便签字”
这话挺实在
做股东不是挂个名,它意味着你愿意为这家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也意味着你要先学会看懂财报、合同和风控
明星也一样,他们在舞台上是行家,在公司账本前也可能是新手
说白了,认认真真把尽调做完,比“兄弟义气”“顺手投一笔”更重要
这次事件对于谦的打击,首先落在商业信誉上,而非个人财产层面
他需要面对舆论,配合司法程序,也要与合作方解释清楚边界
站在公众的角度,我更关心的是,能不能借这个案子,把“明星投资”的规则说明白:什么该担、什么不该担,哪些红线不能碰,出了问题如何止损与复盘
如果每一次“爆雷”都只能换来一次围观,而换不来更好的制度与常识,那叫真的可惜
更进一步
这起风波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影视行业的资金焦虑、金融玩法的诱惑,以及法律边界的冷硬
市场会冷下来,规则会热起来,这是好事
下一次有人递来一份“高回报、低风险”的影视投资书,我希望更多人会先问一句:钱从哪来、怎么回、谁监管、我担什么
来源:森森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