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58.15亿元 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30 21:21 1

摘要: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于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董事会运作等核心制度进行明确。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8.15亿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对股东权利、对外担保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于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利润分配、董事会运作等核心制度进行明确。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8.15亿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对股东权利、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明确

根据章程,山鹰国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5,476,687元(约58.15亿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总股本为58.15亿股。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发起人股东包括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初始出资以原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权益作价投入。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严禁占用公司资金或违规提供担保。

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设4个专门委员会

章程明确,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行使监事会部分职权。

董事会结构如下:

董事类型人数主要职责独立董事3名参与关联交易审核、薪酬体系监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职工代表董事1名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反映职工诉求非独立董事4名包括控股股东提名董事,负责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事项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

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需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占比分为三档:

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情况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要求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20%

此外,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后,应进行现金分红。若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需在年报中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

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分级审批严控风险

为防范债务风险,章程明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股东会负责审批以下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新增担保;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审批权限包括:
- 非关联方单笔担保额不超净资产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财务资助方面,单笔超净资产10%、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须经股东会审议;其他情形由董事会审批。

股东权利与信息披露:强化中小股东保护

章程明确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查阅权等权利,允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会表决。针对中小股东保护,规定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指定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及上交所网站为公告平台,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及时公告,确保信息透明。

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山鹰国际的公司治理体系,明确了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和投资者保护措施,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市场分析认为,清晰的治理规则有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强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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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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