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阿特斯和江苏润阳新能源作为无效请求方,分别对天合光能的两件美国专利US10,230,009和US9,722,104发起的多方复审IPRs请求(相当于中国的专利无效)进行了审理,PTAB专利行政法官认为,两家公司提出的无效理由,初步可以说明天合光能的涉案专利存在
2025年10月2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对中国中国三家光伏企业之间的专利无效挑战,做出了启动审理的决定。
阿特斯和江苏润阳新能源作为无效请求方,分别对天合光能的两件美国专利US10,230,009和US9,722,104发起的多方复审IPRs请求(相当于中国的专利无效)进行了审理,PTAB专利行政法官认为,两家公司提出的无效理由,初步可以说明天合光能的涉案专利存在至少一项权利要求无效的可能,因此对这这两件专利的审理符合启动条件。
根据PTAB审理程序,未来半年,将会对天合光能的这两件专利是否有效做出最终决定。
这两件专利均是天合光能在美国对阿特斯和润阳新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涉案专利,同时还是涉及到ITC 337调查中的专利。
去年5月,天合光能向美国特拉华地方法院起诉了江苏润阳新能源的美国分公司和阿拉巴马分公司指控其侵犯两项TOPCon技术专利:US9,722,104;US10,230,009。
到了去年9月10日,天合光能对江苏润阳新能源发起了第二波攻击,选择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起诉。涉案专利依然是104号和009号专利。
此后,天合光能又在去年9月底对江苏润阳新能源发起了第三波攻击,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主题为“某些TOPCon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包含此类产品”的337投诉。指控江苏润阳新能源的美国公司以及印度Adani公司侵犯其两项专利,要求发布排除令。
去年10月8日,天合光能向同一家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又对阿特斯所属及关联公司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涉及的依然是隧道氧化物钝化接触(“TOPCon”)光伏技术专利,US9,722,104(“104专利”)和US10,230,009 (“009专利”)。
两个月之后,2024年12月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确定了天合光能对阿特斯发起的337调查——“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下游产品(II)”侵犯TOPCon的两件专利US9,722,104和US10,230,009的投诉,案号337-TA-1425。
除了在美国发起诉讼,天合光能还向中国法院起诉了阿特斯。
2025年2月10日,天合光能发布诉讼公告,表示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两项专利侵权诉讼,涉及第ZL201710975923.2号发明专利“太阳能电池模块”,案号(2025)苏知民初4号,以及第ZL201510892086.8号发明专利“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案号(2025)苏知民初5号。两案分别索赔6.07亿元、4.51亿元(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
阿特斯随后发布公告,表示已经在2024年11月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提交了专利2的无效宣告请求,同时于2024年11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针对专利1、专利2的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
并表示已于2024年10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合光能侵害阿特斯的两项专利权,案号分别为(2024)苏05民初1385号、(2024)苏05民初1399号,在该两个案件中公司要求天合光能停止侵权,并合计索赔人民币1亿元。
除此之外,阿特斯、中清光伏以及一个案外自然人,还对天合光能的一件名为“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的中国专利ZL201510892086.8发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一点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