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击、吊铁笼、‘开飞机’,33岁的暴钦瑞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12天里,全身留下多处机械性损伤,最终因肺栓塞死亡。近日,11名涉案警务人员获刑,却仍有10人上诉。”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为何成了刑讯逼供的法外之地?公民权利在公权力面前,真的如此脆弱吗?
“电击、吊铁笼、‘开飞机’,33岁的暴钦瑞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12天里,全身留下多处机械性损伤,最终因肺栓塞死亡。近日,11名涉案警务人员获刑,却仍有10人上诉。”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为何成了刑讯逼供的法外之地?公民权利在公权力面前,真的如此脆弱吗?
暴钦瑞案的残酷在于,本应是“依法办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却沦为了警务人员滥用暴力的“法外空间”。办案人员用手摇电话机电击、PVC管殴打、铁笼拘禁,这些酷刑手段并非孤例,2024年包头涉黑案中,警方同样通过诱供、疲劳审讯制造“证据”,直到检察院书面斥责才被迫纠正。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打击犯罪,但因缺乏看守所式的严格监管、律师介入难度大,异化为“超羁押措施”。正如2024年《越牛新闻》的深度调查所言:“当强制措施脱离司法监督,权力的野性就会吞噬程序正义。”暴钦瑞的叔叔暴纪涛被打断肋骨,同案9人遭受不同程度刑讯,这暴露的不仅是个别执法者的残暴,更是制度监督失灵的系统性风险。
暴钦瑞案中,涉案人员曾企图销毁证据、建立攻守同盟,这种“掩盖罪行”的操作,在2024年海南万宁检察院的刑讯逼供专项整治中也有体现,部分办案人员通过修改讯问笔录、隐瞒同步录音录像瑕疵来逃避追责。
司法监督本应是遏制刑讯逼供的“矛”,但当监督者与违法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监督就成了“纸盾”。最高检在暴钦瑞案的通报中强调,“检察机关通过技术鉴定、证人证言突破了攻守同盟”,这说明唯有让监督权力刚性化、透明化,才能刺破权力腐败的壁垒。正如澎湃新闻2024年的评论指出:“刑诉法若不确立沉默权,‘口供中心主义’就会驱使执法者铤而走险。”
暴钦瑞的妻子因长期抑郁,至今不敢将噩耗告知年幼子女。这种个体的悲剧,在2024年多起刑讯逼供案中反复上演,受害者家属要么在漫长诉讼中耗尽精力,要么因证据不足被迫妥协。但转机也在发生:2025年最高检的司法鉴定,明确了暴钦瑞的死亡与刑讯的直接关联;《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的实施,让“毒树之果”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个体维权的渺小与制度改良的宏大形成鲜明对比。但暴钦瑞案11人获刑的判决,以及戒指2024年最高检立案侦查1290名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犯罪的数据,都在证明:公民权利的觉醒和法律的完善,正在倒逼权力回归法治轨道。正如律师张敬辉在访谈中所言:“非法证据排除的实务困境虽在,但每一次维权成功,都是在为制度打补丁。”
从暴钦瑞的死亡到11人的获刑,这起案件证明了刑讯逼供的顽固与法治进步的艰难。它提醒我们:当公民在“指定居所”失去自由时,司法必须成为最坚实的权利屏障。无论是确立沉默权的制度呼吁,还是强化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手段,最终目的都是让“刑讯逼供零容忍”从纸面规则变为现实行动。
我们或许无法亲历司法博弈,但可以通过关注类似案件、传播法治常识,成为监督权力的“眼睛”。因为每一个暴钦瑞的背后,都是无数公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份期待,不应被酷刑碾碎,而应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永恒动力,您说对吗?
#男子遭逼供后死亡11人被判刑#
来源:吃瓜下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