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8名被告人因未经许可贩卖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司法之力维护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李亮 通讯员周雨洁) 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8名被告人因未经许可贩卖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司法之力维护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刘某、肖某、罗某、唐某、张某、张某某、郑某、王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烟草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的情况下,多次非法购买、贩卖烤制烟丝、滤嘴棒等烟草专卖品。其中,刘某经营数额达31万余元,肖某达36万余元;唐某、罗某各10万余元,张某8.8万余元,张某某6万余元,郑某、王某合计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犯罪数额及情节,刘某、肖某属情节特别严重,其余6人属情节严重。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刘某、肖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郑某、王某等3名被告人拘役,均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烤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受法律严格管控,“无证经营即违法,达到数额即入罪”。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不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更需承担刑事责任。广大市场主体及个人务必遵守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